违停不告知即罚款 市民告交警钓鱼执法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刘晓燕 已经执行了近1年半的违法停车短信通知规定,如今遇上一个较真的市民。由于未收到短信通知仅收到罚款通知,他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此案昨日在福田法院开庭,市民认为交警是钓鱼执法,交警方面的代理人则认为罚款有理。法院未当庭判决。
今年4月7日上午8时48分,邢先生驾驶小汽车到福田区某银行办事,因附近无方便停车之处,想到很快可办完事,特别是考虑到交警会对违章停车先短信告知再进行处罚,所以临时靠路边停车,并迅速于8时53分返回停车处。但就在这几分钟内,一份《违法停车告知单》已贴在车上。4月12日,他收到交警关于此次违章的短信通知,罚款200元。较真的邢先生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福田大队告上法庭。
“‘短信告知’成了一个陷阱,引诱我们违章停车,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钓鱼执法。”邢先生昨日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之所以在事发地点临时停车,就是因为交警短信敬告执法的公告,这直接导致他产生了投机取巧的心理。他认为,交警这一系列执法程序不符合其对社会的公开承诺,损害了国家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其依据的法律条文缺乏事实依据,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深圳交警局福田大队代理人回应称,邢先生的车属于上下班高峰期停在主干道上,不属于短信告知范围,交警开罚单并不违规。据称,邢先生的车停在福田区某银行路边,属于主干道,而根据相关规定,执法前短信告知的范围不包括在主干道上违章停车的违章行为。
昨天邢先生答辩称,他停车路段不是主干道,依据是交警局曾公布过的一份文件,而交警大队方面则坚称该路段是主干道,也是依据文件,但双方都未当庭出示依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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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违停不发短信直接罚款
昨日在庭上,交警方面的代理人详细介绍了哪些情况下交警并不实行短信提醒而直接罚款。
去年9月首次在全市划定“交通繁忙路段”并按三类路边停车实施分级管理:交通繁忙路段违停坚决查处、施划停车泊位路段务必有序停放、非交通繁忙路段违停适用敬告执法。对在交通繁忙路段的违停交警不发送短信提示,直接开单处罚(驾驶人在现场)或拍照取证后交窗口录入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据介绍,交通繁忙路段有明显的“交通繁忙路段”标牌,包括:属于主干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繁华路段或片区(如华强北片区,东门片区),或虽在次干道、支路、小区道路,但受道路条件限制,容易发生交通拥堵、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或者不利于交通安全的路段。
另外,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如果市民在泊位内车辆逆向停放、跨车位停放、在停车格外停放等,一经发现也将直接处罚。在道路一侧已施划停车泊位,另一侧禁止停车的路段,市民不按规定将车停在了禁止停车的一侧,交警也将直接开罚单。
此外,在“非繁忙路段”违停行为将严重影响他人通行和安全的,交警也将直接开罚单,不发短信提醒。比如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公交站台、消防栓、交叉路口、立交桥、进出特区检查站,以及口岸、机场、车站周边等路段。
而次干道、支路、小区道路,但受道路条件限制,容易发生交通拥堵、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或者不利于交通安全的路段,并设有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禁止机动车临时停车、停放的,执勤交警查处违停违法行为时,也不适用手机短信提醒,将按照执法程序直接处理。
按照规定,同一路段同一违停车辆交警已发送短信提示3次的,系统将自动锁定不再提示,即按照违停行为直接查处。(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