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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仅得3元 殴打奸杀少女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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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实习生曹丕丕 因盗窃罪服刑15年出狱,广州摩的司机沈泽财又因赌博输钱起意抢劫,仅得3元后恼羞成怒,将20岁少女乘客奸杀,后多次敲诈勒索受害人家属,昨日被控多项罪名,在广州中院一审过堂。

35岁的沈泽财为广州白云区人和镇人,只读过小学,1994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因表现良好,2009年被提前释放。案发前,沈泽财在白云区开摩托车载客谋生。

2011年2月7日23时许,春节刚过,20岁少女徐某从韶关老家返工,从白云区一地铁站口出来后,搭乘沈泽财的摩的回厂。

检方指控,途中沈泽财因赌博输钱心生歹念,行至偏僻处,将徐某拖至路旁抢劫,但仅得3元钱,恼羞成怒下殴打徐某,后堵口捆手,强行与徐某发生性关系。随后,他又将昏迷的徐某拖至河边,致徐某最终落水溺亡。沈泽财返回摩托车旁,从徐某单肩包内搜出现金280余元、银行卡一张及手机一部。

事发后,沈泽财使用徐某手机号码多次以电话、短信形式敲诈勒索受害人家属,2011年2月11日被抓获。

公诉人认为,沈泽财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

昨日庭审,沈泽财否认故意杀人,“我只是把她放在河边,是她自己挣扎掉入水中的。”公诉人认为,即使不是沈泽财将徐某抛入河中,但此前实施暴力并捆住双手,眼睁睁地看着徐某落水溺亡而不施救,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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