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彪:真相第一重要,肉眼慎断“良心事”
扬子晚报
孔子的学生颜回在煮饭时,一点灰尘掉进了锅里,他连忙用勺子把沾灰的饭粒铲起来,正想把它扔掉,想到一粥一饭来之不易,就把它放进了嘴里。恰巧这时孔子走进厨房,以为颜回在偷吃,就把他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后来其他弟子告诉孔子事件经过,老夫子非常感慨地说:“我亲眼看见的事情也不确实,何况是道听途说呢?”
大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晚年一只眼睛瞎了,他将另一只眼睛也弄瞎掉,说“这样会看得更清楚些”。
两位圣人以自己的行为在教谕我等凡夫俗子:看人断事要靠眼,更要靠心。
在南京水西门大街莫愁湖公交车站内,市民黄老太太在公交车旁突然摔倒后称是在赶公交车时,公交车突然启动带倒自己。而车上乘客和驾驶员都表示事发时公交车处于静止状态,车门也没有关闭,根本不会碰到老太。9月21日此事出现了转折,公交车司机改口了,表示事发时公交车向前滑了一点(9月22日《扬子晚报》)。
之所以贴出孔子和德谟克利特的两段故事,正是因为这个消息。曾为“好人屡受冤枉”而哗然的舆论,因为这个消息而寂然。作为对“彭宇案”比较关心的时评人,笔者也藉此对自己的观点倾向展开反思。
驾驶员说车辆未动,乘客也主动作证驾驶员无责,可从闹哄哄的现场走出来,坐在警方前冷静书写事件经过时,驾驶员吴某“回忆”起了公交车微微向前滑行这一细节——对此,不能说吴某的“不老实”,相反恰恰证明他的“老实”,实事求是地还原了现场,体现了他做人的良心。至于这个细节与黄老太太摔倒有无关系,那是警方认定的事情,就我们读者而言,虽是读新闻、发议论,一条声地谴责老太太“想讹诈”,叹息“社会道德不再”,结果是收获了“眼见不为实”、“在场不为实”的教训。
由此,笔者想到层出不穷的“彭宇案”,包括本人在内的公众舆论,普遍谴责形形色色的讹人行为,“屁股”自觉不自觉地坐在了拉人、扶人者的一边。现在想来,我们都不在现场,现场也多缺乏人证、物证,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就将天平歪向伸手拉人的一方,这显然有失公正和慎重:当事双方发生的事,没有旁证来界清责任,剩下的只能是“良心事”——各人凭良心说话做事,如果一方昧着良心伤害对方,舆论所站的一边——“声高的一方”也未必掌握真理。
记得在南京“彭宇案”审理过程中,那个被我等批判N遍的法官,被批得最多的就是断案依据是“按常理”;现在想起来,我们对伸手人一方的“声援”,也不知不觉地“按常理”了吗?——仅凭对新闻的一点介绍,仅凭对疑似高尚一方的好感,就“路见不平一声吼”了,很难说拉人者不是撞人者,倒地者诉说不是实情。自我反思和解剖,笔者自感患上了“道德焦虑症”,唯恐好心人受伤,却没想到肉体受伤的可能心理也受伤。
对于具体的事情尚且要用“心断”,更何况摔扶这种“良心事”?一句话,肉眼慎断“良心事”,是我的教训,与诸位共勉,也与媒体传播者共勉:真相为第一重要,道德审判,不宜过早介入,更需慎之又慎。
(江苏 成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