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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30天内有质量问题,免费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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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9月22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由该局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征集公众意见,并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目前正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

此次公示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售出30天内有质量问题可免费退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等规定。

“三包”草案7年前曾公示

汽车“三包”规定,主要是要明确家用汽车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早在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将当时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集意见,不过此后“三包”规定并未正式发布。

记者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上检索发现,今年3月份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曾回复网友有关汽车“三包”规定的提问中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仍在修改阶段,尚未颁布实施。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将其列入2011年度一类立法计划,《汽车质量担保规范》国家标准也已启动了前期的研究制订工作。《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努力争取在年内出台。

而此次征求意见的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其时隔7年后再次“现身”。

期限不少于2年或4万公里

根据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产品在售出后的30日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对于新车,厂商都有不同的保修期。根据“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整车的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和其他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

而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遇到下列3种情况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他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10月下旬举行听证会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为提高立法质量,拟于10月下旬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

质检总局提醒有意参加立法听证会的公民和单位,在今年10月15日前将单位名称或者姓名、职业、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质检总局。届时,质检总局将从报名名单中确定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

此次听证会的报名联系方法为传真:010-82260107,电子邮件:zhuangl@aqsiq.gov.cn。目前,质检总局已在其官网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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