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0余万 庭审未提“艳照门”
生活新报
原楚雄州建设局局长王斌涉嫌受贿一案前日开庭
作为姚安统建房的责任人,一度陷入“艳照门”事件的王斌,曾在悔罪书上写道“如果遵守不主动索要,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原则,大钱不收,小钱不拒的底线,应该不会有事。”前日上午,姚安县人民法院在楚雄市法院二楼,开庭审理了王斌涉嫌受贿一案。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收礼与受贿界定之争
前日,当地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到场旁听。姚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经查明,被告人王斌在担任楚雄市建设局副局长、开发区城建规划局局长、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州建设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钱财的案件有17起,涉案总金额为64.3万元。
王斌及其辩护律师答辩称,仅有37万余元才是实际受贿金额,其余的是收礼或是借款未还。王斌说,在公诉机关举证的案件中,有些事情并没有办成,不存在为他人谋利。王斌的辩护律师认为,部分案件中指王斌收钱,其实是相关当事人在工程结束后,在节日期间送钱,王斌接受钱财是礼尚往来,是违纪行为而非受贿犯罪。
对此,公诉人反驳说,动不动就送上万元,普通百姓有这个经济实力来礼尚往来吗?证人的证词说明,他们送钱给王斌,因为他是州建设局局长,分管楚风苑项目。国家刑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可称作是受贿罪,并不以利益必须谋到为必要条件。
“社会不好,让他变坏了”
在公诉机关举证王斌收受他人财物的17起案件中,第16起涉嫌金额高达13.8万元,这也是控辩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公诉人称,2005年,王斌在担任楚雄市副市长时,安排由其主管的城市花园房地产公司支付13.8万元给他,作为其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读EMBA研究生的学费。读了一段时间书,王斌才发现学费很贵,他向该地产老板承诺,一旦学费报销之后便偿还。后来王斌安排工作人员把报销学费的发票分别开成3.8万元和10万元的单子,可10万元的单子被王斌弄丢,加上他的工作调动,学费没有报销,偿还学费一事一直拖至今日,这明显是受贿行为。王斌的辩护律师称这应当算借款而不是受贿。公诉人宣读了该地产老板的相关证词称,地产老板曾私下提示过王斌好几次:“是不是毕业了?”要求王斌还钱,但王斌都没什么表示。
法庭审理中,王斌还说:“楚雄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某曾经先后给我200万元和120万元的银行卡,我都予以拒绝。该董事长为感谢我在楚风苑项目工程招投标上的帮助,又送6万元给我,我收了。”王斌的辩护律师称,王斌本质不坏,因为其所处的社会大环境不好,才致使他一步步沦落。
法庭审理最后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建议,被告人王斌在案件调查期间,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在其家属配合下主动退缴赃款174700元,希望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斌6至8年有期徒刑。而王斌及辩护律师表示,希望法院考虑到他有自首、立功、悔过等情节,判处3年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庭审理上并未提及“艳照门”的事情。法庭将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
地震重建房质量问题
牵出责任人王斌
王斌是在吕琳麟和杨红卫之前被双规的。其年龄约40岁,最早起步于楚雄市建设系统,曾任楚雄市副市长,2008年初,王斌进入州住建局,任副局长,同年升任局长。王斌被双规后不久,一度陷入“艳照门”,当地盛传专案组从其电脑中搜出性爱视频,涉及当地女公务员多人。
引爆楚雄官场“地震”的导火索,是姚安地震重建房质量问题被曝光。2009年7月9日,楚雄州姚安县发生6级地震。据楚雄州恢复重建规划,在震中官屯乡设置统归统建点两处,分别是官屯大村200户,马游村委会小村150户。当初宣传要打造“云南第一村”,不料村民刚搬进去,房屋便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去年7月被媒体数度曝光,惊动了中央,中央领导批示彻查。
今年年1月13日,楚雄州成立姚安地震重建房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原州长杨红卫任组长,原副州长吕琳麟为整改现场总指挥。2月初,B标段100户检测报告出炉,90户质量不达标需重建。
检测结果出来后,吕琳麟曾带队到重建点开了现场会。当天就传出姚安县县长李建波被免职,副县长王家俊被停职的消息。此前,姚安县安监局副局长朱宝昌已被免职,姚安县质检站长贾志斌被双规。整改方案显示,重建房质量问题源自3个方面:施工方现场管理失控;现场监理不到位;项目部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姚安统建房责任人正是原楚雄州住建局局长王斌。
生活新报 记者 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