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只要超速就会受罚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修改后
1 超速5%以下(含)的,处警告或20元~100元罚款。
2 超速5%以上50%以下的,处100元~200元罚款。
3 超速50%(含)以上55%以下的,处500元~1000元罚款,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4 超速55%(含)以上60%以下的,处1000元~1500元罚款,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5 超速60%(含)以上的,处1500元~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修改前
1 超速10%以上(不含)30%以下的,处100元罚款。
2 超速30%以上(不含)40%以下的,处150元罚款。
3 超速40%以上(不含)50%以下的,处200元罚款。
4 超速50%以上(不含)60%以下的,处1000元罚款。
5 超速60%以上(不含)70%以下的,处1500元罚款。
6 超速70%以上(不含)80%以下的,处2000元罚款。
7 超速80%以上(不含)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本报讯(记者 颜开云 实习生 高文亮)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超速10%以内不处罚?如果你再抱着这样的心态驱车上高速,小心收到一叠罚单哦。记者昨从省政府了解到,省公安厅已就高速公路小车超速违法处罚的相关裁量基准作了较大修改调整,处罚尺度明显收紧。
省公安厅警令部印发的《关于调整高速公路小型车辆超速违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对《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93条第1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的违法行为情形”的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改。
修改包括五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新增了对超速5%以下(含)可处警告或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据了解,修改前的《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的违法行为情形的处罚裁量基准分为7个等级,其中对于超速10%以下的并没有处罚规定。而在2009年4月湖南省交警总队出台的“双十八条”便民措施中,更是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含)以内的口头警告,免罚款”。
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此次修改意味着原来对超速10%以内免罚款的规定不再适用。而法律人士则分析,对超速5%以下的可处警告或罚款,至于到底是“警告”还是“罚款”,应在交警部门的自由裁量权限内,但希望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明确。
此外,修改后备受关注的还有吊销驾驶证的“门槛”问题。按原来的规定,超速80%以上才“并处吊销驾照”,现在则规定超速50%以上就“可吊销驾照”,尺度明显收紧,处罚力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