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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师收礼 或要坐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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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过节不收礼?一名深圳学生家长在给老师送购物卡被拒后,欣然上网发帖“由衷表扬”,引起众人感叹、羡慕甚至怀疑。南都记者发现,中秋、教师节将近,不仅一些家长因为送礼头疼,就是老师也很纠结。相比之下,一河之隔的香港就“淡定”得多,因为教师收礼一经定罪为贿赂,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面临10万港元的罚款以及3年的监禁。

网友爆料:有人给老师送LV包

9月4日,小孩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家长张先生在深房网上发了一个帖,讲述开学时给孩子的老师送购物卡,被老师拒绝之事。张先生说,和邻居给各自孩子的班主任送购物卡的时候都“遭拒”了,“真的有点意外,两个班主任都不收钱,由衷表扬一下。”

短短一个帖子引发各种评论,有人感叹:“难得!在深圳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不容易!!!”也有人说:“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要不要送呢?”

随着中秋节、教师节的临近,类似“要不要给老师送礼”、“应该送什么礼”的帖子如雨后春笋,一些学生家长的群里也热议纷纷。众人对此赞弹不一,有人说深圳教师待遇已经不错,送礼成风不是因为老师的问题,而是送的人多了,变成习惯;但也有家长反驳说,因为没有和班主任打交道和送礼,其女儿经常被批评,而送了月饼和普洱茶后,老师态度转变,女儿经常被表扬,自信了很多。

甚至有人爆料说,有些家长一出手就是一万元,有的家长是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圣诞节、春节、元旦等等节日都会送礼,一般都是400到600元的购物卡,还有护肤品、香水,甚至还有人送LV包。

学校倡议:廉洁过节杜绝送礼

事件的另一方———教师,对于“送礼”有不同看法。一名教师就发帖说,面对家长送礼感到心慌意乱,“我不收吧,家长会觉得我嫌不够多,或者不喜欢其小孩;我收吧,说良心话,我真的做不到只对她家的一个孩子好……”

“送礼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很复杂,也很敏感。一方面是社会风气的折射,另一方面是学生学习竞争激烈的反映,家长都想得到好的教育资源,或者说都想得到老师的格外照应,有的家长由此还想给孩子争取到班级的一官半职。同时这又是家长和教师双方交互作用的结果。”深圳一所九年义务制学校校长告诉南都记者,深圳的家长大都经济条件不错且很忙,节假日送一点钱给老师以为可以省好多事情,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送礼的风气。

对于社会上的“送礼之风”,也有一些学校予以抵制。宝安中学就向宝安全区教师发出倡议,呼吁教师们廉洁自律,不要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以及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等活动,不要嫌贫爱富和歧视后进生等。

也有一些学校也开展“廉洁过节”活动。比如石岩中心幼儿园计划在本月10日开展亲子手工制作活动,邀请幼儿家长来园和孩子们一起进行手工制作,利用收集的各种废旧纸皮制作玫瑰花、心形花和灯笼作为节日礼物送给老师和父母。

香港教师:开学即告知不收礼

在一河之隔的香港,即便家长想给老师送礼,是有礼无门。“我不敢百分百保证,但也有99.9%的老师是不收学生或家长送的礼品。”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担任校长20多年的前屯门小学校长会主席周锦祥回答得很干脆。

周锦祥坦言,平时确会有家长想给老师送礼,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而且老师也会拒收。“除非特别情况,例如学生在老师的教导下取得很大进步,家长感激之下难以推辞,老师或许会收下,但礼物的价值一般在100港元以下,还需要向学校报备。”周锦祥介绍,圣诞节、新年等重大节日时,学生或家长偶尔会送给老师类似公仔、巧克力、浴巾礼盒之类的小件物品,但贵重礼品绝对不可能。

如果有教师私下收取礼物而不报备呢?“那这名老师便有‘污点’了,将会受到学校的质疑。校董会会对其收礼的情节进行商讨,如果严重,有可能被炒。”周锦祥表示。

“每学年一开学,我们校方便会明确告诉家长,老师是不能收取礼物的,即使是节日也不例外。一直以来都这样,家长也都知道,就没有送礼物的习惯了。”英文学校暨幼儿园校长、香港幼稚园协会副主席廖凤香说,在幼儿园唯一会经常收到学生或家长礼物的场合,是小朋友的幼儿园毕业典礼,而礼物也通常是一束花,或者一个相框之类的纪念物。

至于收“红包”,那是更不行了。“涉及到钱的问题,毫无商量的空间!哪怕10元20元,坚决不行!”周锦祥语气变得很严肃,他说,即使是老师帮学生们买练习本,也不能私下自己收钱,而须通过学校财务。“说不好,还会被ICA C(即香港廉政公署)请去‘喝咖啡’。”廖凤香对此也表示赞同。

廉政公署:教师应拒绝家长礼物

确实,香港廉政公署在香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监管异常严格,教师亦未能免。根据香港现行法律规定,香港公立学校的教职员都属公务员,受到《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及第四条监管,同时必须遵守《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的规定。

香港公务员如果接受利是作为滥用职权的诱因或报酬,便会触犯法例。“公立学校的教职员应尽量拒绝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物,无论礼物的价值如何。倘若真的无法拒绝,亦应在接受馈赠后的合理时间内,尽速向校方申报,由校方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公务员事务局通告和教育局内部通告及内部通函的规定,决定如何处理有关礼物。”香港廉政公署高级新闻主任戚夏婷向南都记者解释。

而对于私立学校,教职员则必须遵守《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即校董会有权以主事人的身份,决定代理人(即教职员)在执行职务时可否接受利益。教职员应参照学校自行制定的收受利益指引,根据其制定的接受礼物范围和价值上限来决定是否接受礼物。如馈赠超出上限,则应向校方申请,获得批准方可接受。

如果违反了上述条例,一经定罪为贿赂,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面临10万港元的罚款以及3年的监禁,不管是送礼的还是收礼的。

周锦祥告诉南都记者,重罚之下,教师在处理送礼的问题上很谨慎。“没有哪个老师愿意为了收区区礼物而冒这么大的风险,更何况香港教师的薪酬也不低,有些高达几万元一个月。”在他印象中,还没有哪个老师因接受了家长的礼物而被处罚的。

采写:南都记者 庄树雄 王日晶

■知多D

香港公务员如果接受利是作为滥用职权的诱因或报酬,便会触犯法例。公务员除了可以接受亲属赠与的利益,以及通过合法途径接受社会企业、机构的利益待遇外,公务员只可在生日、婚宴等特别场合以私人身份分别接受不超过港币3000元的礼物、票券,在其余场合下接受礼物价格则不能超过500港元,并且赠送人不能是该公务员的下属,与其所在单位职务无公务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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