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以老养残”家庭 每月资助300元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吴广宇 黄皓实习生陈晓霖 通讯员生继锋 越秀区残联推行“阳光计划”,本月开始,全市首批“以老养残”家庭将获得每月300元资助。
所谓“以老养残”家庭,是指家中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主要依靠老年人照料、仅靠老年人的退休金供养的,残疾患者介乎16-60周岁的特殊困难家庭。
作为今年越秀区十大民生重点项目之一,该区投入资金360万元,拟对1000户“以老养残”特殊困难家庭提供资助。越秀区副区长陈大跃介绍,目前越秀区22条街道经核实确定的“以老养残”特殊困难家庭共计820户。剩余的180户特困家庭的申报核实工作,将在月内完成。
昨日,在人民街启动仪式现场,居家安养残疾人或监护人代表还收到了街道送出的“大礼包”:包括大米、食用油以及中秋月饼。
■申报对象
须具有越秀区辖内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就业年龄且无业”、“无经济收入”、“户籍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1350元”等条件。
■申报程序
通过个人申报、社区居委会审核、街道残联复核等环节,区残联每年度会再进行最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