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诈骗入罪标准提至5000元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刘德华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四川省检察院与该省高级法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通知》规定,四川省诈骗罪入罪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上调至5000元,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据介绍,标准提高到“5000元”,从数量上看,不会对诈骗罪的办案工作产生较大影响。通过对5个基层法院近3年诈骗案件情况的抽样分析,四川省不满5000元的诈骗案件数约占结案总数的30%,提高标准后,诈骗罪案件数量实际减少不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