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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绳绊倒老太太 主人被判负全责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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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岁周大爷遛狗时,狗挣脱跑开,狗绳绊倒了58岁的郭婆婆,导致她坐骨线性骨折。郭婆婆将狗主人周大爷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责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武侯法院近日对这起“动物致人伤害案”作出了判决,认定动物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伤者一万多元。法官提醒,城市中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伤人的事件也层出不穷,这只是其中一案,希望动物饲养人一定管理好自己的宠物。

路人被狗绳绊倒摔骨折

狗主人吃官司

郭婆婆称,今年3月8日晚7时40左右,周大爷在武侯区玉林街“玉林串串香”遛狗时,不慎狗绳脱手,狗在奔跑时,狗绳绊倒了她。郭婆婆摔得比较严重,被紧急送往武侯区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坐骨线性骨折。经治疗,郭婆婆于3月21日出院,周大爷支付了绝大部分医疗费。后来,郭婆婆的伤情经鉴定为10级伤残。因双方在赔偿上未达成一致,郭婆婆一纸诉状将周大爷告上法庭。今年8月初,武侯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周大爷认为,郭婆婆绊倒受伤是她自己造成的。他遛狗时,狗并没有走动,郭婆婆见狗可爱来逗狗,自己不慎摔倒,狗被吓到就跑开了,狗绳才从他手里脱离,不是狗绳脱落将郭婆婆绊倒。郭婆婆称,周大爷说的不是事实。

法院宣判:

狗主人赔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郭婆婆与周大爷均认可,郭婆婆与狗接触后倒地受伤的事实。周大爷所说的郭婆婆逗弄其狗,存在过错,但无证据证明,郭婆婆又予以否认,法院不支持。因此,周大爷应承担郭婆婆身体受伤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周大爷赔偿郭婆婆10417元。

宣判后,双方当庭未表示上诉。

相关案例

狗吠吓倒路人,主人赔12000元

2008年9月,70多岁的钱婆婆遇到邹女士的宠物狗,由于狗未有犬链且一直狂吠,钱婆婆受到惊吓而摔成骨折。钱婆婆将邹女士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邹女士携狗外出,未按犬只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犬链。钱婆婆摔伤与邹女士疏于管束饲养的动物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鉴于此,法院确定邹女士承担六成责任,钱婆婆承担四成责任。2009年3月,锦江法院判决,邹女士赔偿钱婆婆12000多元。

宠物伤人 责任咋分

狗可能会伤人,行人要有注意义务,不要进行挑逗和追赶。

如果被狗咬伤一定要固定证据,确定狗主人非常重要。生活中,流浪狗咬伤行人的情形比较多,一旦狗跑了,确定狗主人非常之难。无法确定狗主人,自然无法起诉索赔。

狗主人

疏于管理

要承担相应责任

“养狗要进行安全管理,如果因未尽到应尽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张律师提醒说。

注意1:上街遛狗注意什么

上街时,一定要给狗栓个链子,最好给狗戴个嘴套,这样能有效地防止狗咬伤行人。张律师说,生活中,很多狗咬伤人的事件都是因为主人没有这样做。如果带狗上街,狗咬伤行人,责任咋分担?狗将行人咬伤或者其他因狗而引发的伤害行为,行人没有重大过错,狗主人要承担完全责任。

注意2:有人逗狗该咋办

如果有人逗狗,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提醒,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狗主人没有这样做,该承担啥责任?张律师说,如果狗主人没有告知狗烈性也没有进行制止,等于对行人逗狗进行了默许,行人逗狗被咬伤,狗主人要承担较大责任。

注意3:遗弃狗要承担责任吗

狗主人不要遗弃狗,或者狗走失后一定要积极进行寻找。如果狗主人不这样做,要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有明确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4:探亲访友更要管好狗

带狗探亲访友,要对狗进行有效管理。张律师说,外面人员带狗进入小区探亲访友,小区物业保安允许带狗进入,狗咬伤小区居民,责任谁负?张律师说,这种情况下,由狗主人负责。虽然有物业允许,但狗是有主人的,物业没有责任。即使狗主人不愿意承担责任,物业也无需承担责任。

注意5:狗咬狗咋办

遛狗时,不要让宠物狗进行追逐。市民孙某和李某同时遛狗而相遇,孙某的狗被李某的狗追赶,导致孙某的狗咬伤行人,责任谁负?张律师说,两人都应承担责任,孙某责任要大些。孙某可能会委屈,自己的狗是被李某的狗追赶才咬人的,应该由李某负责赔偿。李某也会委屈,明明是孙某的狗咬伤人,为何自己也有责任?张律师解释,两人都有过错,都应该为狗栓个链子,并对狗要进行安全管理,他们没有做到,所以要承担责任。

注意6:狗交他人看管谁负责

狗主人将狗交给他人看管,要事先明确责任。现在很多人在春节或假日,去外地过年,而将狗放在宠物店,让其帮忙照看,如果狗在店内或者跑出咬伤人,责任谁负?张律师说,这种情况由宠物店负责,因狗主人与宠物店达成一种协议,将狗托付给宠物店,由其代管,宠物店有义务对狗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普通人

逗狗被咬伤

或责任自负

注意1:远离流浪狗

行人看到流浪狗,应该注意避让,不要靠近。张律师说,流浪狗可能患有狂犬病,如果被咬伤,一定要及时去打狂犬疫苗。

注意2:不要逗狗取乐

有的市民看到有人遛狗,便上前逗狗,被狗咬伤。如果狗主人对行人进行了劝说和制止,告之狗烈性不要挑逗,但行人不听强行逗狗被咬伤,狗主人责任较小,也可能不承担责任,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注意3:打狗有可能遭赔偿

不要打狗。如果王某打宋某的狗,狗因怒咬伤了他人,责任谁负?张律师解释,《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注意4:流浪狗小区咬人谁负责

流浪狗进入小区,物业的保安一定要进行驱逐,否则狗咬伤小区居民,物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张律师说,如果能找到狗主人,由狗主人承担责任。但如果找不到狗主人,居民可以找物业,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理由是,小区物业要对居民安全负责,有安全注意义务。

注意5:不能随便收留流浪狗

见流浪狗可怜,喂食不承担责任,但收养就要承担责任。张律师解释,狗被遗弃或者逃逸,有的路人看狗可怜,经常在门口扔些食物。如果狗在外伤人,能否认定路人对狗进行了管理而承担责任。张律师说,这种情况由狗主人来负,路人不该承担责任。因路人没有收养,而是发自善心。如果让其承担责任,会让他们感到自危,而不去做善事。但如果为狗搭窝,并将狗拴在家里,对狗进行了事实上的收养,这时就要对狗进行安全管理,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说“法”

生活中,很多市民习惯于早晨或者晚上遛狗,有的还让狗四处乱跑而不进行管理,如果宠物狗伤人,责任如何划分?成都张律师分析说,不同情形,责任划分也不同。张律师称,目前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主要依据两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因《侵权责任法》是后颁布的,里面的规定与《民法通则》有冲突的地方,根据后法优于先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适用《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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