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昨日召开的广东省政协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稿)(以下简称《决定》),经会议审议讨论后,将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记者发现,该《决定》亮点纷呈。
◆亮点1
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必须协商
《决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按照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重要原则,坚持对规定协商的事项,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
具体而言,在重大决策前的谋划、调研、咨询论证阶段,把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环节。在党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和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阶段,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在贯彻实施阶段,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完善决策的重要依据。
◆亮点2
鼓励支持委员向社会公开微博
如何发挥政协开展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决定》要求完善群众代表列席政协全体会议制度和邀请驻穗使领馆官员旁听政协全体会议开闭幕大会制度,引导社会公众通过政协平台实现有序政治参与。
《决定》还规定,要创新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鼓励和支持委员向社会公开微博、博客、电子邮箱等,实现人民群众零距离、零时差沟通交流。鼓励政协委员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反映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成为党委、政府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方面。
完善政协委员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反映重要意见建议的“直通车”制度,自下而上、快捷畅通地反映社情民意。
◆亮点3
为港澳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
《决定》提出,人民政协要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他们在内地开展视察考察活动,为他们知情明政创造条件。要不断拓展粤台两地民间交往,推动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的深入交流,扩大和深化各领域交流合作。
◆亮点4
党外人士在政协领导中应占较大比例
《决定》要求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应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结构发展变化,《决定》提出研究并进一步合理设置界别。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协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
完善政协委员的产生和退出机制,严把政协委员素质关,既注重其代表性又注重其履职能力。现任委员的退留,应充分尊重和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
◆亮点5
是否支持政协工作纳入政绩考核
“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要把加强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政协开展工作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决定》表示,要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负责同志联系政协制度,党委、政府都要有领导同志分工联系政协工作。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
粤厅级以上领导实职
非党员干部有160多名
南方日报讯 省政协主席黄龙云在昨日上午开幕的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上透露,我省在全国率先安排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目前,全省担任厅级以上领导实职的民主党派人员和无党派人士有160多名。
他指出,《决定》全面部署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我省政协工作面临承前启后、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
据悉,为更好地听取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省委、省政府明确政协委员可迳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反映意见建议,为省政协委员咨政建言开通了“直通车”,推动许多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进入领导视野,成为省政协委员反映意见建议、下情上达的“特快专递”。
近年来,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我省批准省政协调整增设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两个专委会,并增加了10余名行政编制,使省政协专委会机构设置更符合发展需要。
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能,为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献计出力。自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省政协委员提出提案4469件,报送信息770多条次。政协界别信息已成为省委、省政府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新”一直是广东省政协在全国叫得响的招牌。多年来,省政协创新政协全会大会发言方式,倡导政协委员即席发言,举办参政议政能力培训班,建立健全界别召集人制度等。在政协履职规范化、制度化方面,省政协总结形成了专题议政、专题协商、专题视察、专题调研和专题研讨的“五专”履职形式。
“创新”这一主题仍将在未来政协工作中唱主角。
黄龙云表示,当前,我省正处于推动科学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和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全省政协工作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黄龙云要求,各级政协组织要深刻认识政协工作特点和规律,主动顺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为全省建设发展大局服务,把我省人民政协事业进一步推向前进。
□背后
《决定》(稿)如何出炉?
历时5个多月6次较大范围征求意见,汪洋亲自审阅修改
南方日报讯 昨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在广东省政协工作会议上作关于《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稿)(以下简称《决定》)的起草说明。
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人民政协成立以来中共中央第一次专门就人民政协工作颁发的文件。按照中央和全国政协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的领导下,2010年下半年,我省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总结检查。
从总结检查的情况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省委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制定颁发政治协商规程,党委政府领导亲自督办政协提案,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全国政协检查组的充分肯定。通过总结检查,也发现了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各级政协在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去年10月下旬,省政协党组向省委报送了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报告。去年12月8日,省委召开协调会,研究办理省政协党组情况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决定在2011年,即建党90周年和“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各级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实践和经验,深入分析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制定出台《决定》,推动我省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今年3月底开始,省政协根据省委要求,着手起草《决定》。省政协主席黄龙云亲自抓文件起草工作。
整个起草工作历时5个多月,大体经过了调查研究、形成初稿、征求意见三个阶段。省政协为此先后进行了大量调研,在全省举行多次座谈会,反复研究讨论。
《决定》稿上报省委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亲自审阅修改。今年8月19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进行审议讨论,起草组又根据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再次进行修改。
据统计,在《决定》稿起草过程中,先后进行了6次较大范围的征求意见,共汇总各方意见156条(处)。起草组吸纳其中部分合理意见,作出85条(处)修改。
□现场
与会人士热议《决定》(稿),提出如何完善政协委员退出机制
政协委员履职不积极要“换人”
南方日报讯 昨日下午,广东省政协工作会议进行分组讨论,与会人员就汪洋、黄龙云讲话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稿)(以下简称《决定》)展开热议。多位与会人士提出,要完善政协委员产生和退出机制,严把政协委员素质关,对履职不积极的委员应除名。
严把政协委员素质关
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说,各级党委需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人民政协创造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平台和机制,同时,政协自身也要充分调动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正确看待自身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决定》提出,要“完善政协委员的产生和退出机制,严把政协委员素质关。”
对此,广州市政协主席林元和表示,政协委员应当忠诚履行职能,如果没有参政议政的能力或者太忙,就应该换个人。他建议建立政协委员的考核制度,考察其写了多少提案、开了多少会等,政协据此提出能否连任的建议,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
“当政协委员到底是为什么,如何发挥作用?”深圳市政协主席白天表示,有些委员有能力但没热情,有些有热情但能力不够,必须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提案含金量高,党委政府才会重视。
不能排斥“有个性”的民主党派人士
《决定》中明确提出,政协机关应有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
梅州市委副书记陈小山指出,地方政协的落实力度明显不如省政协,地方民主党派成员能进入政协领导班子的很少。陈小山认为,要保证民主党派人士的参政力度。
省政协副主席王珣章说,近来很多地方民主党派班子换届,大部分情况下各单位能协商一致,但是个别地方没有形成共识。比如说有些同志政治上没问题,能力也没问题,但有个性,一些地方党委统战部的同志就不喜欢。“一些有个性的同志,你也应该用,虽然说话可能比较直,但是政治没问题。”
新形势下,如何把广东政协工作做得更好?省政协副秘书长罗国华认为,有待于文件的进一步细化。
省法制办主任李炳余也表示,《决定》中的很多提法非常好,但达不到要求时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应有相应的刚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