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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试水两年 三多三少变化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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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俊林

多媒体展示量刑证据

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

自被确定为全省首批量刑建议试点院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量刑建议准确度逐年上升,今年1月至7月,该院提出量刑建议210件,法院采纳193件,采纳率92%。被告人当庭服判的多了,上诉的人少了;规范执法的多了,抗诉案件减少了;干警工作量增多了,社会矛盾减少了。

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兰志伟说:“干警的工作量虽然增多了,但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这是挺划算的!”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自2009年6月被确定为全省首批量刑建议试点院以来,共提起公诉821件1292人,提出量刑建议714件1124人,占公诉案件总数的87%,采纳率90%。在量刑建议的实施空间、操作规程、综合效果等方面,该院逐步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87%—92%

量刑建议采纳率逐年上升

桥西区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李彦平向记者展示了这样一组数字:2009年6月至12月提出量刑建议117件,法院采纳102件,采纳率87%;2010年提出量刑建议387件,法院采纳348件,采纳率90%;今年1月至7月提出量刑建议210件,法院采纳193件,采纳率92%。“量刑建议的准确度逐年上升,公诉人对多发罪名的量刑标准、量刑情节的幅度等问题掌握更精确了。”

在李彦平看来,该院量刑建议采纳率两年间提高5个百分点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准备工作充分细致。该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实施办法,将15个试点罪名的量刑建议指导意见进行了细化,准确定位量刑起点,精细固定调节幅度,使量刑建议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可依据的操作标准。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公、检、法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方法对策,明确证据标准,规范量刑程序,确保了量刑建议的公开、公正。三是严格审批制度。案件承办人要全面分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重点审查暴力程度、危害客体、犯罪情节、作案手段、危害后果、犯罪性质以及犯罪的动机与目的,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身体状况以及被害人的意见,制作出书面量刑报告,作为案件审查综合报告的一部分提请科长和主管检察长审批。四是广大干警投入了极大的工作热情。开展量刑建议,办案干警肩上的责任更重。他们自我加压,加班加点,学习熟悉法律法规,细心审查各类证据,精心制作每一份量刑建议书,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桥西区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也曾分析过量刑建议不被采纳的主要原因:一是提出建议的准确度有所欠缺,对量刑幅度内酌定从轻、从重的把握缺乏经验,存在同一类型、同一犯罪情节的案件,不同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不均衡的问题;二是检、法两家的量刑标准有异,对从轻、减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的执法尺度不够统一;三是缓刑适用条件过于宽泛,对适用缓刑是否不至于危害社会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

一个复杂案件

揭示出执法尺度待统一

2010年9月14日,刘某以租房、看房为由,进入被害人边某家中,用胶带缠住边某手、眼、嘴,向其要钱。边某称没钱,刘某便对其实施了强奸,拍了裸照,要求被害人交出银行卡并往卡内打两万元钱,否则就将裸照发布到互联网上。检察官武慧玲是这起案件的承办人。审查案件时,她全面考虑了所有可能影响量刑的因素,包括从重、从轻、减轻等法定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酌定情节,制作了书面量刑报告,对犯罪嫌疑人的多个罪名分别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采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入室劫取他人财物,应判处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刘某系抢劫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在六年至八年的幅度内予以处罚;刘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应判处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刘某行为恶劣,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在五年至六年之间判处刑罚;刘某以裸照相要挟,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在三年至四年的幅度内处罚,至于敲诈勒索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在二年至二年零六个月范围内选择刑期;数罪并罚后合并刑期应在十二年至十四年之间。上述建议经全科讨论,经主管检察长审核后通过。

法院基本上采纳了武慧玲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刘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判决书没有支持检察机关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建议,主要原因是检、法两家确定的基准刑不同。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巨大”即2万元以上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法院据此确定刘某的基准刑为三年;检察院认为刘某作案手段恶劣,主观恶性大,确定四年为基准刑。此外,对“犯罪未遂”减少基准刑的幅度,法院要大于检察院。鉴于法院的量刑完全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且合并刑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一致,故桥西区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三多与三少

“比较成本收益,还是挺划算”

“试点工作实施两年来,‘三多三少’变化明显。”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兰志伟说。

一是被告人当庭服判的多了,上诉的人少了。从提出量刑建议的714件1124人来看,被告人几乎都当庭服判。今年2月3日,被告人刘某持刀闯入被害人李某夫妇租住的房间实施抢劫。公诉人认为刘某入室抢劫,属于法定加重情节,且有持刀、致被害人轻微伤等酌定从重情节,建议在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四年之间量刑。庭审中,公诉人对刘某进行了法制教育和法律释明。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刘某表示服判。

二是法官规范执法的多了,抗诉案件减少了。量刑过程的透明、公正、客观、准确,有利于防止暗箱操作,实现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在宋某、巩某涉嫌抢劫一案的庭审中,合议庭完全采纳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庭审结束后,法院副院长啜增文作出如下点评:“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使各种影响量刑的事实、情节、证据和控辩双方对量刑的意见在法庭得到充分展示和论证,避免了法官在量刑问题上过多受到庭外因素的影响,提高了量刑过程和理由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量刑结果更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两年来,伴随着量刑建议采纳率的上升,桥西区检察院提起的抗诉案件数量处于直线下降中。

三是干警工作量增多了,社会矛盾减少了。桥西区检察院公诉科共有干警10人,平均每人每年办理案件120多件。以前,办案人员比较注重对犯罪事实部分的认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等问题较为关注。量刑建议改革实施后,办案人员不仅要审查定罪部分,更要对量刑部分的证据和量刑情节精确把握,工作量比平时增加了约四分之一。

桥西区祥龙泰超市附近曾发生一起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参与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件,涉案人员30余人。案件移送桥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多名家长反映孩子的年龄问题、立功问题,公诉人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对是否未成年、是否立功、是否自首等量刑情节重新进行了核实。为确认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是否属实,办案检察官还远赴邢台市隆尧县调查取证。根据调查结果,该院对这名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依法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工作量虽然增多,但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这是挺划算的!”兰志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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