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边捡到100元 钱咋还?纠结一整晚
华商报
如果捡到100元,你会怎么办?寻找失主、交给警察还是据为己有?22岁的打工仔李黎明,在ATM机旁捡到100元钱后,花了大半天时间寻找失主未果,最终上交银行。为了还钱,他寝食难安,小伙看似较真的做法其实是人本该具有的最纯真、最真实、最质朴的品质
捡钱时间:8月13日下午6点
ATM机旁躺着张百元钞票“等了15分钟,没见失主”
李黎明来自渭南市临渭区的一个村,在西安市丰庆路一家修车行打工。8月13日下午6点多,他休完假从渭南返回西安,顺道去看弟弟。快到弟弟的住所时,接到电话,弟弟让他带点钱。“那时我刚好走到建行莲湖路支行这里,就进去取钱。”李黎明说,当时银行已经下班,只有到24小时自助银行取钱,“进去后里面没人,刚一进门,就看到在第三个自动取款机下面的黄线附近,躺着一张百元大钞。”
发现地上有钱,李黎明捡了起来,可怎么处理这100元钱,让他犯了难。“我第一反应是交到银行,可当时银行已经下班,没有一个工作人员;随后进来一个人,我还想着是不是他的,可他直接走到取款机处,取了钱离开了;我想失主如果发现自己丢了钱,可能会回来找,就在那里等了15分钟,还是没见人来。”
找失主 时间:8月13日下午6点30分
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求助未果“心里不踏实,担心犯法”
这边拿着钱找不到失主,那边弟弟还在打电话催,李黎明心里很纠结,到底该咋办呢?无助的他拨打了建行的客服电话咨询。“我把情况和客服说了,工作人员说现在已经下班,不好联系,让我明天再到银行来。我和客服说我工作的地方离这里很远,明天还得上班,客服让我把钱送到就近的建行网点。”得到这样的答复,他这才离开了捡钱的地方。
拿着捡到的100元钱,李黎明总觉得不踏实,晚上觉都没睡好。“我经常看报纸,曾经看到过在ATM机上取别人的钱被判刑的报道,我的钱是在ATM机旁边捡的,可这毕竟不是我的钱,我担心这也是犯法的行为。”李黎明把这张钱放在随身携带的夹子里,过一会儿就拿出来看一下,生怕这张百元大钞不翼而飞。
交公 时间:8月14日上午11点39分
请了半小时假去银行还钱“赶紧交给银行,了结心事”
8月14日上午10点,估摸着银行上班了,李黎明请了半小时假,专门去银行把钱“交给公家”。
10点10分,李黎明来到他上班附近的一个建行网点。“我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说要还钱,工作人员问我捡到钱的地方属于哪个区?我对西安不熟悉,说不清是哪个区,人家建议我到捡到钱的地方去还。”
10点30分,李黎明离开这家银行,拨打本报电话求助:“我不知道怎么处置这100元钱,而且我正在上班,离开太远也不好。”
10点50分,记者和李黎明联系,他已经坐上了公交车:“我决定把钱送到莲湖路支行,还是交给捡到钱的这个银行最放心。”
11点39分,李黎明终于赶到建行莲湖路支行。昨日中午,记者在中国建设银行西安莲湖路支行见到了李黎明,他小心翼翼地把那张百元大钞拿出来给记者看,话语朴实:“赶紧交给银行吧,了结我的心事。”
处理 时间:8月14日中午12点
银行收下钱将通过监控录像找失主
在本报记者的帮助下,建行西安莲湖路支行员工张琳接待了李黎明,听了事情的经过,张琳表示,让李黎明先把钱留下,“我们会尽快和管理监控的部门联系,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寻找失主。只能说尽量联系到失主,把钱归还,但如果实在联系不上,还得研究该怎么办。”
张琳对李黎明拾金不昧的做法表示感谢,她也证实,ATM机附近都装有摄像头,如果是恶意取别人的钱,或者捡到别人的钱不还被查出,性质就发生改变,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市民说法
怀念那时单纯的自己
捡到100元钱你会怎么办?会像李黎明一样,想尽办法物归原主或“交公”吗?带着这个故事,记者询问了几位市民。
37岁的出租车司机马师傅:在地上捡到的,又不是恶意从取款机取别人的钱,据为己有也无可厚非。这小伙子太较真了,为还钱奔波不说,还搭上大半天工夫,划不来。
41岁的水果店店主陈先生:如果我捡到这个钱,很可能就不吭声装口袋了。又不是偷的抢的,自己捡到的,又没看到失主,自己花了也不为过。
33岁的公务员张先生:看到李黎明,我想起了刚刚走出校门时的自己。那时候是非观很强,非黑即白,不是自己的坚决不要。可现在在社会上混的时间长了,很多事情不再坚持原则,不那么较真了。但还是怀念那时单纯的自己。
专家感言
保留内心深处最初的纯真
长安大学社会学教授戴生岐听到李黎明捡钱的故事后深受感动,他说:“这个孩子没有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的污染,他纯洁的像一张白纸,非常可爱。”
戴生岐表示,一个人在没有别人监督的情况下,还能保持纯真、诚信,这一点非常难得。“也许有人觉得这个小伙子很傻,但这种‘傻’值得学习,值得宣传,这是人内心深处最纯真的诚信。诚信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可能我们现在的社会风气有点过于功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坚持诚信,建立诚信的小气候,用自己的小气候,改变社会的大气候。”
对话李黎明
捡钱不交就是“犯法”
华商报:你来西安打工多长时间了?
李黎明:三年。
华商报:对西安熟悉吗?
李黎明:不熟。就在修车行打工,平时晚上也不出去。
华商报: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李黎明:最多也就赚2000元,一天平均六七十元,100元对我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华商报:捡到100元想没想过据为己有?
李黎明:没有,不是自己的,拿着不安心,我担心这是犯法的行为。
华商报:如果当时钱不是在黄线附近,而是在银行外或者监控照不到的地方,捡到后会怎么做?
李黎明:还是一样,寻找失主,或者交给警察,不是自己的钱,拿着不踏实。
华商报:以前捡到过东西吗,怎么处理的?
李黎明:上学的时候捡到过铅笔、书本等小东西,很快就还给同学了。捡到钱还是第一次。
华商报:为交还100元钱大费周折,值得吗?
李黎明:没啥费劲的,自己拿着心里才不得劲。以后如果捡到东西,还是会交还失主,这是我的原则。
本报评论
打工仔的一堂“底线”课
30年前,孩子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多数人会向孩子致敬;如今,西安有位22岁的打工仔捡到100元,费尽周折交给银行,有人会想到《天下无贼》里单纯朴实的“傻根”。
有一些常识,做人的常识、行事的常识、道德的常识不断地消磨和退化,曾经和现在,说教和现实,崇高和市侩,在很多时候以一种霄壤之别的方式,在不断上演。所以,当打工仔小李为了捡到的100元而寝食难安,并且竭尽所能寻找失主时,下意识“不可思议”地集体反应,恰恰无意识地暴露出社会集体的“道德失守”。
无论小李是因为害怕遭遇“许霆悲剧”,还是本着一种每个人从小都曾接受的道德说教,抛开一切动机论,“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种做人的底线、道德的常识,他毕竟是做到了,而这种对常识的归位、对底线的坚守,平心而论,往往在现实中比突破底线、僭越常识要艰难得多。
一个时代,在文明上能否配得上伟大,要看群体对底线的坚守、对常识的恪守;一个时代,在道德上是否被斥为沦丧,要看群体对底线是否失守、对常识是否僭越。无论是历史上的武训还是影片里的傻根,或者现实中的小李,他们很普通却又像镜子一样照出太多人的卑微,不在于他们多么伟大,而在于他们只是在底线上行走、在常识中做人。
不必对他们歌功颂德,更不要觉得他们傻得可笑,请记住,如果一个社会一个人失去了一些最基本的底线和常识,这个世界还会好吗?三刀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