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公里公交专用道为幸福广州提速
广州日报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加。落实“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积极措施,日渐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一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公共交通,在近期出台的《广州市关于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措施》中,更明确提出从路权、信号、用地保障以及加大财政投入等四方面充分体现公交优先。
公交优先需要路权优先,路权优先体现了民生优先。今年以来,市交通部门统筹各方资源,积极推进70公里公交专用道施划工作。这是继中山大道BRT试验线之后,广州市公交优先,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市民出行环境的又一力作,也是市交通部门贯彻市委、市政府“公交优先”战略,推进治堵工作的具体举措。随着这70公里公交专用道建成使用,广州公交专用道总里程将达到200公里,东到广州大道、禺东西路,西到荔湾路、康王路,南到工业大道、南洲路,北到机场路、白云大道、广园中路,整个广州公交专用道将呈现出一个“环型”网状,覆盖中心城区面积约120平方公里,预计惠及每天市民群众300万人次出行,市民的出行会由此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新增70公里让广州公交专用道“环形”成网
今年新施划的70公里公交专用道作为我市改善市民出行一项民生工程,早在亚运后就开始酝酿和谋划。目前,70公里公交专用道工程的研究论证、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13个路段新建公交专用道——根据设计方案,今年公交专用道工程具体的实施路段主要是广州大道、工业大道、南洲路、新■西路、机场路、解放路(部分)、宝岗大道、康王路、荔湾路、禺东西路、昌岗路、白云大道、广园路(部分)等13个路段(这些路段均是双向6车道及以上的道路),总里程约70公里。
200公里“环形”网络呈现——随着70公里公交专用道设置完成投入使用后,我市公交专用道网络将达到200公里,并能在市区形成较连贯的公交专用道“环形”网络,在网络中运行的公交线路将获得较好的提速条件,预计公交车高峰时段运营车速将较之现状车速提高约30%。这必将成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历程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三年后总里程达300公里——由于公交专用道在城市公交优先中发挥的积极作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明确了支持公交专用道等城市公交系统的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市交通部门完成了《广州市公交专用道发展规划》、《广州市公交专用道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制定工作,规划到2013年在中心城区道路设置约300公里公交专用道,在“环形”基础上进一步形成闭合的“环形+十字+放射线”网络布局,为广州公交运营效率整体提速创造条件。
路权优先,体现民生优先
公交专用道是对道路资源的重新配置,在特定路段上设置车道供公交车专用,其它车辆不得随意驶入,通过赋予公交车专用路权,提高公交车的运行效率。
建设公交专用道因其工期短、投资省、效率高的特点,是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的一项基础设施,被国内外很多发达城市采用。近年来,我市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自十年前设置第一条专用道(东风路)以来,截止目前广州设置公交专用道的干道总里程已达128.5公里(含中山大道BRT),主要分布在路幅较宽、公交线路密集的东风路、广园路、江南大道、新港路等17条路段上。
建设公交专用道作为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理念的体现,主要表现在空间上的优先和时间上的优先,专用路权的使用降低了其他车辆对公交车的干扰,提高了公交车的运行速度,缩短公交车辆运行时间,从而使得人均出行时间缩短。在广州现有道路资源渐进饱和的前提下,建设公交专用道有利于提高道路资源的利用率,实现道路运行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对于提高公交的吸引力,引导个体交通方式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降低道路交通压力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广州市2011年公交专用道建设图
完善港湾站改造,提高通行效率
此次公交专用道系统建设共分为四个板块建设:路灯、路树的迁移;配套港湾站改造工程;监控设备及电子警察工程;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工程。
公交港湾站改造是公交专用道建设的配套工程最主要的建设工程,其实施后可以较大程度提高公交专用道的通行能力,降低公交停靠对通行的影响,保障公交专用道运行畅顺。此次新增公交专用道配套港湾站改造完善工程,是在充分考虑通道规划、道路通行、人行道条件、公交运营、客流特征、工程实施等情况下,以发挥整体效益和较大的公共交通服务效益为目标,经认真调研分析论证,并根据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计划主要在白云大道、广园路、康王路、宝岗大道、机场路等拟设公交专用道的13条道路上实施160个配套港湾站改造完善。
为确保公交专用道工程施工不影响创文工作,不对市民出行造成过大影响,市交通部门将严格按照“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抓进度,缩短工期——面对工程工作量大、协调面广、时间紧迫等形势,为尽力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降到最低,市交通部门严管理、抓进度,经过不断努力将原计划284天完工的总工期目标,提前至今年11月前基本完成,使整体工期缩短了近140天。
保质量,合理组织——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选择信誉好、有实力、规范运作、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来参与工程实施,并统筹制订严谨的工程推进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合理组织施工。
高标准,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创文考核指标要求,采取标准化统一工程施工围蔽,抓好交通疏导和施工组织、过程及现场的精细化管理和监督,加强各施工点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围蔽施工现场均安排专人协助交通疏导。
多种监控同步实施,加强专用路权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强化交通执法,保障公交路权优先,解决专用道不专用的问题,在70公里公交专用道建成后,市交通部门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公交专用道上安装电子警察系统、道路视频监控系统、站台视频监控系统和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覆盖社会车辆非法占用(停靠)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易发路段,通过加强交通执法,实施移动执法,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同时利用视频资源,实现通道车流及站台客流的实时监控。
电子警察系统——结合现有电子警察点位布置,在主要交通路段的出入口位置,布设60套电子警察装置,实现对公交专用道重要路段的监控的基本覆盖。该系统既实现对社会车辆闯入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提供执法依据,又实现对广州市交通的数据采集、统一分析和优化管理。
道路视频监控系统——结合现有的视频监控点,对电子警察设施未能覆盖的公交专用道进行有效补充,建设63套道路视频监控系统,达到全覆盖的目标。该系统实现全天候24小时监视各公交专用道交通状况,不仅能为交警部门提供执法的依据,还能为广州智能交通管理和统一调度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在行经公交专用道的公交车线路中选取公交车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在公交车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实时对前方路段进行移动监控。
站台视频监控系统——在客流量较大的主要站台建设视频监控点,实时掌握站台公交车运行情况和客流情况。
采用分时运行模式,按需分配通行资源
此次实施的公交专用道将灵活采取高峰期分时段专用模式,即在700-900和1700-1900这两个时段实施专用,其余时段恢复为普通车行道。据了解,选择这两个时段主要是在参考其它城市经验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情况后做出的。
分时公交专用道的使用,一方面保障了高峰期公交优先,提高了公交周转效率,吸引市民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为缓解高峰期道路拥堵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在非高峰期为社会车辆提供更多行车空间,做到更精细的按需调节分配道路资源。
科学选址,平衡交通流量,保障各方利益
公交专用道设置应兼顾道路和各种通行能力以及其他交通流量的情况,因此需要充分考虑道路公交客流量占道路客流量比例,道路资源条件以及交通运行条件等。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广州设置公交专用道主要采用以下原则:
(1)公交专用道设置路段高峰时段单向公交车交通量≥60辆/小时,乘客数≥3000人次/小时,且载客量至少占道路载客量的50%;(2)公交专用道设置路段,双向通行路段需4车道以上,单向通行道路需2车道以上;(3)公交专用道设置路段,道路饱和度需在0.5-0.8之间,当超过这个范围时,应结合专用道的相互衔接以及与与轨道交通的接驳等因素,慎重考虑是否设置。(4)充分考虑道路资源条件,合理利用道路资源,尽量占用较少的道路资源,发挥较大的公共交通服务效益;(5)以公共交通一体化为前提,构筑地面快速的公交服务系统,并与轨道交通、BRT协调发展;(6)公交专用道设置,需充分考虑专用道网络的连续性、整体性,发挥网络效益;(7)公交专用道设置,需充分考虑首末站和公交停靠站点设置位置,尽量减少公交站点车辆拥堵。据了解,今年规划建设的70公里公交专用道均选在双向6车道及以上的道路进行施划。此次新设置的公交专用道严格意义上属于早晚高峰常规公交专用道,相应的占用道路资源以及对社会车辆的影响也会降低。
配套优化公交运营,发挥专用通道优势
市交通部门还将对专用道内的公交线路、站点及调度计划等进行优化,使之与公交专用道的运行能力与客流需求达到科学匹配,实现公交运营效率有效提高,充分发挥公交专用道的公交优先的效率作用。
1.优化运营调度。结合高峰期的客流特点,通过大站快车、区间短线等形式,优化线路高峰发班的设置,合理安排班次跳停与空车切入,提高疏运效率,发挥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的作用。
2.优化站点设置。通过梳理专用道走廊内的重要站点,评估站台容纳能力,并结合客流量,优化站点设置,同时优化分站停靠线路安排,增加分站信息互指。此外,通过线路停靠的优化以及乘车信息的指引等措施,有效提高市民乘车速度和站台运转效率。
3.优化服务管理。加强对公交驾驶员文明行车的教育培训工作,在行业中形成文明行车的良好作风,实现专用道走廊内公交服务水平和公交效率双提升的效果。
广州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规范城市道路行车秩序,确保公交车优先通行,提高公交车通行效率和承运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词解释】
公交专用道是指在道路同一路幅内,划分出专供公交车通行的车道。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公交专用道的规划、施划、运行、设施保护及其管理。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和标线施划,组织做好公交车的运营调度,站点设置和维护站点导乘指引设施;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车行道的管理和执法。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公交专用道与非专用道相连交叉口设置公交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并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通行管理和执法,确保公交专用道安全、有序、畅通。
第五条【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
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实施需满足相关标准中的道路车道数量、公交车辆比例、公交车流量、乘客数量、道路饱和度等要求。
第六条【公交专用道的施划】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和公安部《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T507-2004)的有关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和公交出行的实际情况,施划、设置公交专用道相应的标志标线,以及因地制宜配建公交港湾站,明令禁止除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在公交专用时段进入专用道。
第七条【电子警察监控】
按照《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2007年广州市政府第1号令)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规划与建设公交车专用道时,应考虑设置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并可安装公交车载移动监控电子警察,在公交车专用道启用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交车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
第八条【临时占用、挖掘的审批】
临时占用、挖掘公交专用道的,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车行道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禁止义务】
在公交专用道范围内,未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车行道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占用车行道、摆摊设点、设置停车场、堆放杂物等;
(二)移动公交专用道的附属设施;
(三)试刹车、洗车;
(四)与养护维修无关的施工作业;
(五)在公交专用道及其附属设施上张贴标语、悬挂物品、广告刀旗等;
(六)遮挡、涂改、损毁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
(七)其他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通行的行为。
第十条【公交车辆的规范】
公交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在公交专用道内超速行驶;
(二)正常情况下,在公交专用道内不得超车;
(三)不参加运营时,不得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
(四)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服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指挥和调度,并按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工作。
第十一条【其他车辆的规范】
社会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参加运营的公交车辆外,其它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一律不得驶入公交专用道。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交通执法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交通拯救车辆在实施拯救任务时,可进入公交专用道。
(三)当其他车行道发生道路塌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且仅有公交专用道可以通行时,其他车辆应当服从现场交通指挥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四)当其他车行道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可引导其它车辆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同时知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信息指挥中心:96900)。
(五)除进站上下客的公交车辆外,公交站台区域内严禁停靠各类车辆。
第十二条【乘客的义务】
乘客必须在公交站台或指定候车点有序候车,倡导文明礼让,不得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候车和争抢乘车,防止意外发生。
第十三条【公交公司的义务】
各公交公司要加强公交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防止车辆在公交专用道内发生故障而影响公交专用道畅通。
第十四条【擅自占用、挖掘公交专用道或实施其他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通行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交专用道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通行行为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车行道主管部门按照《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非公交车电车进入公交专用道内行使或者允许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违法停放的法律责任】
非公交车进入公交专用道内行驶或者允许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违法停放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公务车违法抄告制度】
对凡属于党政机关车辆违反本规定的,一律抄告车属单位,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第十七条【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1年 月 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今日起公开征求市民对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的意见
为将此项民生工程好事办好,交通部门将从今日起公开向市民征求对《广州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媒体或登陆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查看全文,并可在10天内通过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05室市交委客管处,邮编:510405;交通服务热线:96900;电子邮箱:gonggongjiaotong@163.com;),交通部门将做好意见收集,并尊重大多数市民的意见,将方案完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