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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爆炸物和枪支、弹药 最高奖励一万元

辽一网-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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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姚琦东)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运输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案件,每案奖励1万元!

即日起,沈阳市公安局开展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专项行动。

沈阳市公安局介绍,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携带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邮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严禁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

市民如发现遗弃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当事人予以奖励。

其中,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运输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案件,每案奖励1万元;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支1支以上,奖励3000元;举报线索,收缴1支以上具有杀伤力的民用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的,奖励1000元;提供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或军用子弹20发,或民用子弹200发,或者管制刀具20把以上的,奖励200元。

沈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3505499。举报电子邮箱:shenyangweig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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