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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蚊香"毒"倒全家人 消费者选购时需关注含药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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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8月4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近日,市民戴先生反映,他从菜市场买了一盒蚊香,使用后全家人都被熏得头昏脑胀。据了解,蚊香属于农药范畴,这类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授权部门进行的药效、毒理实验,获得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销售,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看清楚。

戴先生家住一楼,每到夏天院子里的蚊子成群结队,他从菜市场买了一盒盘式蚊香。“小花园里点一盘,客厅推拉门前点一盘。”戴先生说,原以为这样可以免受蚊虫侵袭,没想到蚊香点燃后有一股浓烈的怪味。当一盘蚊香渐渐燃烧完毕时,全家人都觉得有些头晕乏力胸闷。大家赶紧出门,过了好些时候才缓过神来。事后,他们到医院咨询,可能是使用了劣质蚊香,轻微中毒。

昨日,记者来到虹口区一家大型批发菜场。在一家日杂用品店里,各种规格、品牌的蚊香十分齐全。不少产品对同一成分含量的标注有所不同,有的是“大于0.1%”,有的则是“1.25%”。记者拿起一盒檀香形状蚊香,上面写着家里如果有鱼缸、蚕等不能使用,有毒。记者询问店主,是否对人体有毒?店主很惊讶:“蚊香怎么可能有毒?一天卖掉好多呢。”店主说,顾客买蚊香主要关注价格、品牌、气味等,没人关心是否有毒。

驱蚊产品是卫生杀虫剂,属于农药的范畴,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对其进行药效、毒理性实验,保证对人体、环境没有危害后,由生产者申请正式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后,方可生产、销售;登记证号必须印在产品外包装上。

国家规定蚊香产品的毒性最高为低毒级,而根据《农药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农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注明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毒性及标识等。

一些劣质或者三无蚊香,含有敌敌畏、雄黄粉等有毒物质,会在人体内积累,诱发气管炎和哮喘等疾病。如果室内通风不良,很可能使人慢性中毒,产生鼻黏膜炎症、头晕、头痛等症状。更值得注意的是,及时使用合格产品的蚊香,也应该再点燃后及时使用,有老人、儿童、孕妇和哮喘病人,尽量不要使用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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