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西“女辛普森”脱罪记
法律与生活杂志
十多年前轰动一时的辛普森案判决之后,绝大多数美国人仍然相信辛普森杀了人,但几乎所有美国人又都相信辛普森受到了公正的审判。刚刚审结的凯西杀女一案也是如此。案件引发美国各界强烈反应,也再次拷问美国司法制度。
文/王宁
辛迪·安东尼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寒冷的冬天。
那一天,辛迪在外孙女小凯莉失踪第178天后第一次见到了她——2008年12月11日,佛罗里达州警方在奥兰治县的一片树林里发现了凯莉的尸体。她被残忍杀害,而嫌疑最大者,竟是她的亲生母亲凯西·安东尼。
美国当地时间2011年7月5日,这起轰动全美的“凯西杀女案”在经过了近3年的司法程序后,出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果:佛罗里达州奥兰治县法院作出判决,陪审团裁定,针对被告凯西·安东尼谋杀两岁亲生女儿凯莉的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
法庭内,判决结果宣布的一瞬间,检察官阿什顿严肃地坐在公诉席上。他微微摇头,神
情中带着明显的怀疑和震惊。凯西则泪流满面,她拥抱了辩护律师贝斯,对他说:“谢谢你。”
法庭外,得知判决结果的美国民众反应激烈。有质疑者称,这起案件让双手沾满鲜血的罪犯逃脱,根本就是当年“辛普森案”的翻版。
非常非常可怕的气味
2008年圣诞节前夕,佛罗里达州警方接到报案:一名水管工人无意间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垃圾袋,他踢了踢袋子想要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结果一个小小的孩子的头颅从袋里滚了出来。
垃圾袋里装着一具女童的尸体。她的面部缠绕着胶带,裸露在外的部分被虫鼠叮咬,腐烂不堪,面目已经无法辨认。但DNA检验证明,她就是安东尼一家已经上报失踪的女孩儿凯莉。
半年前的6月16日,时年22岁的凯西·安东尼在与父母发生争执后带着两岁大的女儿凯莉离家出走。此后的一个月中,凯西的母亲辛迪曾多次打电话给女儿要求见外孙女,都被凯西以各种理由拒绝。
2008年7月15日,已经一个月没有见过女儿和外孙女的辛迪突然接到拖车场打来的电话,让她取走凯西的汽车。凯西的白色庞蒂亚克轿车内乱作一团,令辛迪害怕的是,车内散发出一股非常非常可怕的气味——一股强烈的腐尸味。
察觉到事情不对的辛迪当天正式向当地警局报案。
她连续给911打了三个电话。第一个电话中,她情绪镇定地要求警察逮捕她的女儿,因为她“偷了家里的钱和车”。第二个电话,她才告诉警察,两岁的外孙女凯莉已经失踪。而第三个电话刚一接通,辛迪便泣不成声。“出问题了……我找到了女儿的车……可是车里的味道就像……后备箱里装过死人……”
真实与谎言
凯西在女儿失踪约两周后丢弃了这部车子,时间上正好与后来尸检报告中凯莉的死亡时间吻合。
侦查人员在车内发现了一缕头发,长度和颜色与凯莉的头发相符。在车的后备箱里,警方还发现了三氯甲烷的痕迹。这是一种具有麻醉作用的化学药剂,可致人昏迷。
在其后的调查中,警方在凯西电脑里发现了她上网搜索三氯甲烷以及失踪儿童信息的记录。还有一个邻居指证,凯西曾向他借过一把铁锹。
2008年7月,凯西第一次接受警方讯问。从那时起,她就开始编造一系列的谎言。
她称自己因为在环球电影公司工作,雇了个名叫“塞奈达·费尔南德斯·冈萨雷斯”
的保姆照顾凯莉,正是这个保姆偷走了她的孩子。但是经过查证,凯西提供的工作信息并不真实,而保姆“冈萨雷斯”更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虚构人物。
至于汽车里的味道,凯西最初坚持那只不过是来自一袋垃圾。但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刑事研究员作出的气味测试表明,车上的气味基本上可以肯定来源于一具尸体,而不是凯西证词中所说的垃圾。凯西又辩解道,那可能是“一只钻进车厢的松鼠的尸体”。
当地的一个文身师鲍比·威廉姆斯作证,凯莉失踪后的两周,凯西进入他的文身店要求增加一个新的文身:意大利文“美丽人生”。“在店里,她一边文身,一边很开心地聊着电话”。
离家出走后,凯西曾住在男友家。在女儿失踪后的一个月里,她表现得若无其事,还经常穿着性感的衣服出入酒吧和夜总会。有报道称,她在凯莉死后曾和朋友们连续聚会四天四夜。
另据凯西的朋友曝料,在凯莉失踪前一个月,凯西曾经给自己发过短信,称女儿是个“整天流鼻涕的讨厌家伙”。
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事实:杀害凯莉的最大嫌疑人,正是她的亲生母亲——凯西·安东尼。
2008年10月,凯西因“一级谋杀罪”被起诉。
庭审上的戏剧一幕
从这时起,凯莉失踪案就轰动全美。大批记者涌入凯西父母家中进行采访,这个两岁的小女孩儿占据了美国主要媒体的头版头条。
今年5月案件开始审理后,媒体更是对此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报道。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和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甚至分别在法院对面搭起了一个两层的空调建筑,经常一连几小时地转播审判实况。
戏剧性的一幕在5月庭审开始时发生了。
5月24日的法庭上,凯西的辩护律师约翰·贝斯在开场陈述中突然完全推翻了凯西原来的供词。
他称凯西之所以说了这么多、这么久的谎言是为了掩盖一出家庭悲剧:凯莉其实是意外落入外祖母家的游泳池溺死的。凯西的确见到过孩子的尸体,并且用车子转移过尸体。她的父亲乔治·安东尼也知道这一真相,并且参与了尸体的处理。而凯西之所以隐瞒真相,是因为对父亲的惧怕——贝斯称,凯西8岁时就开始受到父亲的性侵犯。
乔治·安东尼否认了指控。而对于凯西的曝料,大多数人也持怀疑态度。据调查,超过2/3的美国人认为杀害凯莉的凶手就是凯西,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她与凯莉的死亡有直接关系。人们都以为庭审很快就会结束,凯西会被判处死刑,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个女人愚弄了司法体制”
但7月5日,陪审团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凯西·安东尼的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
陪审团的理由是:证据不足。
公诉方依赖的证据是在凯西轿车上发现的尸体痕迹以及女儿失踪后她的种种异常行径。然而,陪审团认为即使凯莉的尸体确实在车中出现过,也无法推翻安东尼的供述。
按照她的说法,她只是在发现了凯莉被淹死的尸体后惊慌失措,用车将其转移到别处;至于凯西的放荡行为,“最多也只能证明她的品行有问题”。
“关于时间、死因,甚至杀人动机,一直没有证据。当然,有很多证据证明安东尼举止可怕。然而,若说到她实施了谋杀,证据严重不足”。
至于凯莉的真正死因,并不在陪审团的工作范围内。
这样的结局似乎让所有追踪了这一故事3年的美国人震惊和愤怒,就像17年前的“辛普森案”宣判时那样。
20世纪90年代,涉嫌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在面对诸多不利于自己的证据时,被陪审团以证据不足为由认定无罪,也由此被媒体称为“美国司法历史上最有争议的案件”。
而凯西案宣判当天,在法院外聚集了数百人,抗议“蛇蝎心肠的婴儿杀手”被放走。网友纷纷登录社交网站表达自己对判决的不满,NBA著名球星麦克格雷迪也在推特上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他连续写道:“无法相信,他们竟然让这只猪走掉了!”“这个女人愚弄了司法体制!”(摘编自《看天下》)
法律释疑
谁把凯西变成幸运的辛普森
检方:“证据”无力,败走麦城
绝大多数的美国民众都认为凯西杀害了自己的女儿,至少她在女儿死亡的问题上并非绝对无辜。也正是这种源自公众最常理性的质疑推动了此案的公诉方对凯西提出了一级谋杀的指控。但凯西是幸运的,或者说此案的公诉方是不幸的,在最关键的证据问题上,检察官功亏一篑。检方最依赖的证据,是在凯西的轿车上发现了凯莉尸体的痕迹。而凯西在凯莉失踪后的两周内将该车遗弃。然而,这些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凯西杀害了两岁的女儿。公诉方还缺乏最关键的证据,例如缠绕凯丽尸体的胶带上并没有发现凯西的指纹,也没有目击证人见过凯西伤害凯莉。
辩护律师:巧用“潜规则”
由于陪审团掌握着判定有罪与无罪的大权,因此,控辩双方律师对陪审员的选择都极为重视。美国律师界也流行着一些挑选陪审员的“潜规则”。例如,非洲裔、爱尔兰裔、犹太裔等,都是公诉方不喜欢的族群,他们被认为很容易同情被告;而美国的盎格鲁·撒克逊裔、日耳曼裔及斯堪的纳维亚裔,则是辩护方不喜欢的人,他们被认为有点儿冷血,不易受律师的影响。当然,陪审员会倾向于同种族的当事人,这也是一条“铁律”。
凯西案和辛普森案有太多相似之处,由于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和律师就成为关键因素。凯西很幸运,法庭为她指定了一个强大的律师团,其中包括当年因辛普森案而成名的美籍华人李昌钰博士,律师费用由佛罗里达州政府支付。这个律师团非常熟悉美国的情况,他们强调媒体的过度报道,导致本地人对凯西存有偏见,迫使法庭选择了一个由外地人组成的陪审团。此举是导致凯西被判无罪的最重要一步。
陪审团:捍卫程序的卫士,伸张正义的软肋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是指选择若干名有选举权的公民组成陪审团、共同认定被告是否有罪的制度。美国的法官没有定罪权,只有量刑权。一般刑事案件开始前,法院先以随机方式抽取陪审团成员,这些人来自社会各界,即便对法律完全不懂也会入选。
美国司法注重三个原则:无罪推定,程序正义,直接证据。
无论是当年的辛普森案,还是今天的凯西案,虽然根据那些披露的案情显示,辛普森和凯西有相当大的可能是杀人凶手,但在判案时,一切都应该让位给“证据”,让位给“无罪推论、程序正义、证据第一”这些法治原则。哪怕明明知道是放走了“罪犯”,也不可在程序正义上有瑕疵。这些原则,在来自于普通民众的美国陪审员心中根深蒂固。
凯西案的12名陪审员在投票决定凯西是否有罪时,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无罪,尽管事后他们透露,当得知凯西无罪时,大家都感到“恶心想吐”。
“这不是说我们认为她(凯西)无罪,只是代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她有罪。如果公诉方无法证明犯罪事实,就不能裁定被告要受惩罚。”同意公开姓名的陪审员之一、32岁的珍妮弗•福特说。
另一名公开身份的陪审员罗素•休克勒则称,如果再来一次,他依然会投“无罪”一票。休克勒还对人们为这一判决感到愤怒表示惊讶。“公诉方不能证明检控,他们的指控也存在疑问。关键的是,公诉方不能说明凯莉是怎么死的,也无法举出凯西谋杀女儿的动机”。
延伸阅读
不应画上的句号
在美国,由于受制于“无罪推定”、“超越合理怀疑”和“一事不再理”的司法原则,不管凯西是否真正杀死了自己的女儿,这一案件的刑事处理随着法院的无罪判决基本就结束了。
但值得欣慰的是,审判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本案的影响结束,各种讨论和影响依然在继续。对于本案的宣判,美国人中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让如此恶毒的母亲逃脱法网暴露了美国司法的脆弱,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本案遵守了司法程序和原则。
虽然法院对凯西·安东尼的判决不太可能更改,但为了不重蹈覆辙,美国已经有超过12个州正酝酿立法,要重罚那些小孩儿失踪却不及时报案的家长或者是监护人。
在美国,因为一起案件而产生新的法律条文的例子不少。比如“梅根法”就是因为1994年新泽西州7岁女童梅根•凯克被一名有两次性犯罪记录的邻居奸杀,法律从此规定各州政府必须对有性侵犯案底的人登记造册并公之于众,一旦“榜上有名者”进入某个州,州政府必须及时通知各个社区团体。(本刊综合中国日报网、《信息时报》等报道)(编辑/吕娟)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8月上半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