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开出租拉谁都不行
舜网-济南时报
24日凌晨,济南市交警支队酒驾整治机动队在天桥区开展营运车辆酒驾的查处行动,出租车司机王某因涉嫌酒后驾驶被警方查处。 见习记者刘天麟 摄
7月24日凌晨,济南市交警支队酒驾整治机动队在天桥区开展针对营运车辆的酒驾整治专项行动。一名出租车司机因涉嫌酒后驾驶被警方查处。虽然该司机辩解称车上所载3人为自己的“朋友”,但他仍然将被警方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
的哥驾龄17年平时挺稳,这次栽了
24日凌晨3点10分,在天桥区堤口路与无影山路交叉口,民警随机抽查了3辆营运车辆,其中一辆沿无影山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出租车企图拐弯绕过检查。该车载有3名乘客,司机面部微红,应民警要求打开车窗后,一股浓重的酒味迎面扑来。
该车司机辩解自己并未喝酒,也没有拉客,只是顺道送朋友回家。但在接受酒精检测后,检测仪显示该司机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1mg,涉嫌酒后驾驶。“快到家门口了,顺道在路边喝了一杯。”酒精检测后,该司机向民警解释说,自己就住在附近,准备收车回家的路上碰到个扎啤摊,就坐下吃了点东西,喝了一杯扎啤。在记者追问其是否只喝了一杯时,他始终没有回答。
记者了解到,该司机姓王,泰安人,今年38岁。有17年驾龄的他在济南从事出租车驾驶多年,据在旁边与他相熟的其他出租车司机介绍,王某平时开车“挺稳的,没出过什么事”,这次酒驾,“应该是心里那根‘弦’没绷紧”。
同行、市民纷纷表示“很不淡定”
“开车喝酒就很危险了,开出租车喝酒更过分,这不是对乘客生命不负责任吗?”一围观市民气呼呼地告诉记者,和所有营运车辆一样,出租车本来就是一个为公共服务的行业,提供服务的前提就是得先确保乘客的安全,如果出租车司机自己喝酒之后拉客,不论喝了多少,都会影响到乘客的人身安全,“喝多喝少另说,起码性质就更严重,危害也更大。”
王某被查后,不少同行的哥也来到抽查现场。“我们这是个特殊行业,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就出大事。”一路过的出租车司机韩先生见到王某被查,停下车来到现场,他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如果因为饮酒导致车祸,将会“不但毁了自己也害了乘客”,所以自从开出租车后,他就彻底戒了酒。
酒驾营运车辆拉不拉客都重罚
“他说自己没有拉客,而是在送朋友回家,可是他发生酒驾行为时驾驶的正是营运机动车。”现场民警告诉记者,所谓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并不是以当时是否正在营运为判断标准,以出租车为例,即使的哥被查获时并没有载客,但因为其所驾驶车辆性质是营运车辆,所以也应算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一类。
“这位司机涉嫌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如血样经检测确实为酒后驾驶的话,将被处以15日拘留,一次记满12分,罚款5000元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驾驶证的处罚。”天桥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吉涛告诉记者,因为营运机动车驾驶员需要长时间驾车,所以其酒后驾驶时发生事故的比率会比普通酒驾大很多。作为乘客,乘坐这样的出租车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拒赔的。所以酒后驾驶营运车不仅危害司机本人生命安全,还对车内乘客、过路车辆及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所以在“醉驾入刑”后,酒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所面临的处罚才会如此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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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查处首例出租车醉驾
2011年6月24日04时30分许,张某驾驶的鲁AT71**号出租车沿解放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茂岭山路口,与傅某驾驶的鲁A16***号轿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张某驾驶的鲁AT0***号轿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历下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发现鲁AT71**号出租车驾驶员张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即对张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验,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5.5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后据张某交待,出事当天凌晨2时左右,张某和朋友一起在浆水泉路武警医院附近吃饭,大约凌晨4时许吃完饭,期间喝了2两半38°的白酒,然后驾驶出租车沿解放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茂岭山路口时与一辆奥迪车和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介绍,根据新修改的交通法有关规定,对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即便10年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