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县环保局原局长获刑1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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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福州今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法院20日通报了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相关案件的审判结果:上杭县环保局原局长陈军安被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上杭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蓝勇被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10年7月,陈军安在担任上杭县环保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共同或单独非法占有公款共计46万元,个人分得35.2万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2.8万元;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22万余元私分给个人。
2002年8月至2010年4月,蓝勇在担任上杭县环保局副局长、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总队自动监控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共同非法占有公款共计28万元,个人分得8.3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5万元。
去年7月3日,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引发汀江流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