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三禁采石保护西樵生态
南方日报
■以史为鉴
明至清初,在西樵山“理学圣地”声名渐隆之时,由于长期对山上石材的大量开采,“山脉破坏,西樵无完秀矣”,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广东官绅遂上奏朝廷禁止采石。“在发展的基础上保护,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这正是西樵文化得以延续到今天的重要原因之一。
史料记载,早在石器时代,西樵山周边人类“过着以渔猎为主的经济生活”。到南汉时,这里已成为王公贵族的主要活动地之一。唐末西樵山开始推广茶叶种植,从此以后,西樵山成为北方南下人口定居地之一。
根据暨南大学古籍所刘正刚教授的研究,经过宋、元两代人口不断的迁徙定居,西樵山村落分布开始向山麓发展,到明代形成了自山脚至山顶呈层级分布的村落,山顶、山麓、西樵山湖边共有村落35个。“西樵山的村落发展以及民风淳朴,自然吸引了理学名家的眼光,他们在西樵掀起建设书院的热潮。”刘正刚说,其中以湛若水、方献夫、霍韬所建的“四大书院”最为著名,书院建设大多伴随着众多的建筑群建立,带动了山区的开发。
彼时,西樵山的产业主要有二:一是传统的种茶业,二是刚刚兴起的采石业。“明代以来,西樵山成为广州地区石材开采的主要场所,尤其是随着广东科举的兴盛和学院建设,对西樵山的石材需求不断增大。”刘正刚举了两个例子说明当时采石之盛,明隆庆、万历年间,凡登会榜,必采石以竖立牌坊。清初,平南王在广州大兴土木,五六千人日铲月锄采石运往广州。
凡事总有两面性。在西樵山声名渐隆之时,其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一方面,随着西樵人口的增多,丧葬墓地不断侵蚀农田、茶园。另一方面,自明代至清初,长期对西樵山石材的大量开采,对山区及其周边自然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山脉破坏,西樵无完秀矣”。
这一现象首先引起了广东官绅注意。明嘉靖四年,巡按两广御史屠应坤上奏朝廷,列陈四大理由禁止采石,朝廷亦下旨令人“勘明严禁”,此后至万历年间,采石业两次复肆,又两度被禁。到了清朝嘉庆年间,一份当时地方官员就禁止西樵山伐木采石向上请示说,“严禁侵地盗葬,斩伐树株,偷窃砖瓦木石,并恳檄行南海县一体示禁保护。”
正是因为历朝历代都坚持适度开发的原则,西樵文化也才延续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