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60年:"十七条协议"的合法性永载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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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片:1951年5月23日,中南海勤政殿,双方代表在《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上签字。一排左起:孙志远、张国华、张经武、李维汉;二排左起:阿沛·阿旺晋美、陈云、朱德、李济深。
资料照片:1951年5月23日,中南海勤政殿,双方代表在《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上签字。一排左起:桑颇·登增顿珠、土登列门、土丹旦达、凯墨·索安旺堆、阿沛·阿旺晋美。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这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一件大事,是西藏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十七条协议”是西藏人民从黑暗走向光明,从分离走向团结,从落后走向进步的新起点。
然而,一个时期以来,有人歪曲事实,编造谎言,鼓吹西藏“事实上的独立”,否认帝国主义势力在西藏的客观存在,污蔑和平解放为“武装侵略”,并一再想否定“十七条协议”的合法性。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际,挖掘新史料,利用新成果,正本清源,廓清迷雾,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基础和法律依据
西藏自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大量考古、学术研究表明,藏族与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自古就有血缘、语言和文化等方面的密切联系。西藏地方与中国内地的经济、政治、文化往来始终未曾中断。藏族地区纳入中央政府行政管辖的过程,呈现为一种渐进推移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唐蕃时期显著加速,到公元13世纪中叶完成。元朝中央政府正式将西藏地方纳入行政管辖之下。此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西藏法律地位问题上,藏学专家根据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的清朝中期中国历史版图说,提出了更科学更准确的表述。体现在两句话上:一是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二是中央政府自元朝开始对西藏正式行使行政管辖。
因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解放西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革命和人民解放战争正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毛泽东提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
二、和平解放前,西藏帝国主义势力的客观存在
达赖喇嘛和他们的支持者说,“西藏没有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西藏同英国只有点外交关系,同美国只有商业关系”,“在西藏只有少数欧洲人”。
藏学家柳陞祺对此给予了有力批驳。他写道:“人民解放军进西藏决不是为了赶跑几个欧洲人。我们说的在西藏的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是指从清代晚期英帝国主义通过军事、政治、经济侵略手段强加于我国,特别是西藏广大人民的条约和耻辱,这集中表现在五个不平等条约上。”
这些条约除规定军事赔款之类外,还使我国在西藏地方丧失了许多主权,如:1904年《拉萨条约》规定,从印度边境到拉萨沿途的炮台、堡垒和一切军事建筑一律拆除;强迫在亚东、江孜等地开辟贸易市场,侵占所管辖的地区;向商务代理处派遣军队,常年驻扎;设置驿站,沿途架设电线;英、印商品进口,西藏地方不得征税,英、印货币在西藏广为流通不受任何限制。
英印政府驻拉萨代表黎吉生将噶厦派驻英印留学的贵族子弟多数拉到他一边成为亲英分子,组成亲英势力集团,与西藏噶厦中的亲英分裂主义分子一起专门从事一系列分裂活动。1941年,将爱国的热振活佛从摄政职位上赶下来,使噶厦成为亲英分子把持的机构;1942年,策动噶厦成立“外交局”;1947年,鼓动噶厦派代表出席“泛亚洲会议”。还唆使西藏代表团赶制所谓“国旗”;1949年,策划了“七八事件”,迫使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人员限期离藏;1950年1月,要求噶厦破坏干道、桥梁,埋设地雷,阻挠昌都解放等等。
美帝国主义势力渗透西藏也是不争的事实。《潜入西藏》的作者托马斯·莱尔德披露:“本书第一次证明,在中国‘入侵’前西藏不仅有美国人,还有几个美国特工正忙忙碌碌地进出西藏,积极地为西藏人提供军事援助。美国政府的最高层也参与了这一计划。”
辛亥革命后,从北洋军阀控制下的历届民国政府到南京的国民政府时期,都没有废除这些本应废除的不平等条约。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还依然留在西藏。不愿意承认帝国主义势力在西藏,实质上是“西藏不需要解放”的潜台词。
三、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实施昌都战役与西藏和平解放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在解决西藏问题中,主张尽一切可能用和平方式来解决。实行和平解放,可以把社会大震荡降至最低限度。共产党、解放军强大的军事实力和政治感召力影响着藏区各阶层,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所无法抗拒的。
中国共产党是在谋取国家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去争取和平,而不可能无条件、无原则地主张一切和平方式并反对一切战争方式。就西藏来说,人民解放军要坚定不移地进驻西藏、巩固国防,要支持西藏农奴群众的翻身解放,这就是前提和原则,也是共产党的正义性所在。当噶厦在帝国主义支持下阻止解放军进藏时,人民解放军采取各种政治手段均无效果,经过耐心等待,只能被迫举行了昌都战役,以必要的军事手段促进西藏的和平解放。昌都战役胜利后,人民解放军可以却没有直进拉萨,甚至有的部队还后撤,表示和平诚意,并继续争取与西藏地方政府和谈,终于成功地签订了“十七条协议”。
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以军事手段解放昌都地区,不会改变西藏解放的和平性质。
四、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进行和谈的性质和政治基础
1950年初,噶厦派至印度的谈判代表两次致信中央人民政府,要求派代表赴香港谈判。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奉命于5月28日复信:“欢迎你们作为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前来北京商谈有关西藏地方和平解放的问题。因此你们的代表团是西藏地方政府派至中央人民政府商谈西藏地方事件的代表团,不能称为西藏派赴中国外交代表团。”8月21日,周恩来总理在给印度驻华大使的备忘录中声明,“我们认为西藏代表团是地方性的及民族性的代表团”,并同意其以此身份和中央人民政府商谈和平解放问题。谈判的性质非常明确:西藏只能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与中央政府谈判。
和平谈判前后,围绕 “承不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等问题,达赖和噶厦的态度经历了从“承认”到“不承认”,再到“承认”的几次反复和变化。最终在派出的从水路赴京的代表出发前,达赖喇嘛和噶厦给每位代表颁发了一份盖有印章的全权证书,里面写有“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等内容。从昌都赴京的阿沛,早在动身前向达赖呈送的报告中,就明确提到公开宣布西藏是中国领土。可见,噶厦、达赖最终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
整个谈判过程,本身就是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的过程,摒弃所谓“西藏独立”的过程。因此,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和谈的政治基础。
五、“十七条协议”的合法性
1、西藏和谈代表资格和权限问题
达赖喇嘛和国外的支持者们反复说: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不仅没有“全权代表”资格,更重要的是没有签订协议的权力和资格。
《达赖致毛主席函》是笔者新近发现的最重要的史料之一:
毛主席钧鉴:
……兹由西藏全体大会通过,正式派噶伦昂布(阿沛汉文别称)及职员等,取道西康赴京。而又加派扎萨凯墨巴及堪仲土丹旦达二人及职员等,转印来京。渠等曾受噶伦等及全藏大会之重托,希望承认渠等为合法的代表以及任务。
达赖信函明白无误地说明了几位代表的合法性质,不仅“由西藏全体大会通过”,又强调“渠等曾受噶伦等及全藏大会之重托”,为正式委派,更是特别希望(中央)承认“渠等为合法的代表以及任务”。
因此,谈判代表的资格、签字权是无法否认的。当然,谈判代表的资格、签字权,同协议最终的批准权是两回事。和谈代表没有最终决定权、批准权。最根本的是,噶厦和达赖喇嘛在后来批准了“十七条协议”,产生了法律效力。
2、和谈的气氛问题
达赖喇嘛和国外的支持者们再三声称:“十七条协议”是在谈判代表受到“武力威逼”、“人身侵犯”的压力下签订的。
1981年阿沛著文回忆:除了中央政府和谈代表和我们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认真地、亲切地谈判以外,周总理还亲自接待我们,多次同我们讲党的民族政策和其他各项政策,提高了我们的认识。1991年阿沛又著文说: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又给予了充分地考虑,虽然在一些问题上有争论和不同意见,但谈判始终在友好真诚、充分协商的气氛中进行。土丹旦达1981年曾回忆说:双方代表通过亲切会谈,交换意见,平等协商,很快就许多原则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先是我们西藏代表接受了中央提出的十条。接着我们也提出了九条建议,中央对正确的部分加以采纳,并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耐心的解释。这说明,“十七条协议”签订过程中,并不存在什么“武力威逼”,而是在协商合作、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签订的。
3、和谈代表向亚东噶厦请示问题
达赖喇嘛和国外的支持者们说:“谈判代表如同囚犯,汉人不允许他们向亚东噶厦请示。”这种说法连美国藏学家戈尔斯坦都给以否定。戈氏引用文献资料说:西藏和谈代表奉命建立北京和亚东之间的无线电联系,以便商谈其他重要问题。笔者近年来收集到相关资料也说明,中央方面并没有禁止地方代表向亚东请示。如,阿沛回忆关于进军西藏问题,用凯墨和土丹旦达带来的密码向亚东发报,还得到了回复;关于班禅问题,阿沛等也在藏历铁兔年4月12日和15日发报给达赖喇嘛,19日收到了亚东噶厦的回电;土丹旦达回忆,协议签订后,西藏代表立即发电报给达赖和噶厦,报告了“十七条协议”的内容。整个和谈期间,西藏代表一直和亚东保持电报联络。可见,所谓不允许西藏代表请示达赖和噶厦的说法,完全不是事实。
4、协议加盖印章的问题
达赖喇嘛和国外的支持者们说:中国政府在北京伪造了西藏政府的印章。1991年3月12日,阿沛·阿旺晋美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十七条协议’的文本上,从未盖什么藏政府的印章。参加和谈的五位西藏代表因工作需要在北京刻制了私人名章,没有什么可非议的,根本不存在伪造公章之事。”据当年参加翻译工作的朋措扎西说,“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为了郑重起见,既签名又盖章,双方都是如此,都没有用政府的大印。从影像和图片资料看,西藏代表在协议文本上加盖的确实是个人私章,并未加盖政府公章。此外,在中国的传统习惯中,个人的亲笔签字和私人名章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既然没有使用西藏政府的印章,何来伪造西藏政府的印章一说!
5、噶厦和达赖喇嘛对“十七条协议”的态度问题
在阿沛从北京回到拉萨后,噶厦于9月26至29日召开了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堪布、藏军甲本以上军官等300多人的“官员大会”。大会经过讨论后,做出了拥护“十七条协议”的决定,并在拟具的议定书上,由噶厦、译仓、孜康及三大寺代表签名并盖上了四大公章,最终通过了向达赖喇嘛的呈文。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毛主席,表示拥护协议。该电文为:“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
六、“十七条协议”的附件及文本的翻译
1、协议附件问题
多年来,在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研究中,国内外对“附件”有关问题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甚至严重失实。
据考,1951年5月28日,《人民日报》全文公布了“十七条协议”。对协议的两个“附件”确实没有提及。“附件一”首次公开是1991年,“附件二”首次公开是1995年。附件一是《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这些问题属于军事机密,在当时是不能对外公布的。附件二是《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对于协议,如果达赖喇嘛予以承认,并返回拉萨,则和平解放西藏顺理成章。如果达赖喇嘛因某种情况暂不返回拉萨,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团提出,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达赖喇嘛在执行协议的第一年内,因某种需要可以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内返职时,其地位与职权不予变更。事实上,达赖接受了“十七条协议”,回到了拉萨,没有到外国去。附件二不仅在当时,就是在以后,业已没有公开的必要了。“附件”的制定有效地促进了“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达成协议的一个重要策略。
2、文本翻译问题
“十七条协议”有汉、藏两种文本。藏文本不是在汉文定稿后才译成藏文的,而在一开始谈判时就提出了两种文字的初稿,在谈判过程中条文修改过多次,每一次修改都是同步进行了藏文本的修改,得到了西藏代表认可。中央人民政府的首席谈判代表李维汉虽不懂藏文,但发明了一套检查办法:请两个翻译,一个翻过去,另一个再翻过来,把翻回来的汉文与汉文原文对照,看有没有出入。
据当年参加翻译工作的黄明信先生回忆,争论最大的是“人民”一词。他说,在初稿上我用了“米赛”,但是西藏代表认为,这个词指属民,不能接受。他们主张改成“米芒”。而喜饶大师同意用“米赛”,坚决反对用“米芒”。西藏代表仍然坚持他们的意见。李维汉提出:是否就也用汉语音译?可是西藏代表和喜饶大师都不同意。直到谈判临近结束,仍未得到一致的意见。最后李维汉决定:必须让西藏代表不只是从协议的内容上,而且从藏文的文字上也同意接受才有利于执行,就尊重西藏代表的意见吧!这样才决定用“米芒”。
藏族谚语说得好:“说了山大的谎,也得不到牛大的理”。达赖集团围绕“十七条协议”制造的种种谬论,不仅改变不了历史,相反,却反映了他们流亡国外之后,在某些外国势力的支持和豢养下,否定了自己人生当中曾经闪光一页的无知。个人命运、集团利益只有顺应时代潮流、社会进步,才能得到应有的历史地位,才能得到人民的承认;反之,则为历史所谴责,人民所唾弃。人民期待达赖喇嘛能够认清形势,作出正确的选择,回到他曾经赞成和拥护的“十七条协议”的政治立场上来。(作者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副研究员 王小彬)
历史风云: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与西藏和平解放
资料照片:1951年9月28日,张经武带着毛泽东主席赠送给达赖的二十余件礼品,到罗布林卡面见达赖。达赖接受了毛主席的礼物,并向毛主席像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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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片:1951年12月20日,张经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主要领导及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检阅西南、西北进藏部队。右起:王其梅、堪厅主任詹东·计晋美、张经武、阿沛·阿旺晋美、范明、张国华、谭冠三。
60年前的那个夏天,他肩负共和国的神圣使命,取道印度,跨越喜玛拉雅山脉,登上世界屋脊,用宏亮的声音向全世界庄严宣告:西藏是中国的西藏,是西藏人民的西藏!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曾赞誉说:他是第一个进入西藏的中共高级领导人,第一个把共产党高级干部的良好形象展现在西藏僧俗人民面前。他把中央对西藏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十七条协议”的基本原则传达给西藏的僧俗官员和人民群众,起到了稳定人心、稳定政治局势的重要作用。
他把第一面五星红旗插在了拉萨城头。
他就是原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张经武将军。
毛泽东选定张经武为特使,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行使主权
地处世界之巅的美丽神奇的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在人民解放战争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日子里,解决西藏问题已经是毛泽东战略思考的重要内容。而国际反华势力勾结西藏分裂势力,准备趁中国内地政权更替之时,制造“西藏独立”。
1950年1月2日,远在莫斯科访问的毛泽东正在部署解放西藏的方略。他给中央和西北军区司令员彭德怀、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等人发去电报:“西藏人口虽不多,但国际地位极重要,我们必须占领,并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1月24日和3月2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分别下达了进军西藏的指示。
在中央人民政府部署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之际,与西藏地方政府举行谈判,以便订立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1951年4月26日,由西藏地方政府派出的以噶伦阿沛·阿旺晋美(首席代表)、凯墨·索安旺堆(札萨,即藏军司令)、土丹旦达(堪仲,即四品僧官)、土登列门(堪仲,即四品僧官)和桑颇·登增顿珠(藏军第二代本)等五人为全权代表的谈判小组齐聚北京。以李维汉(首席代表、政务院秘书长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张经武(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张国华(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军长)、孙志远(中央人民政府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为全权代表的中央人民政府的谈判班子也已组成。
4月29日,双方开始谈判,就一切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讨论,历经20多天,经多次洽商,一致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或“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5月23日,在中南海勤政殿,在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等人的主持下,双方全权代表庄严地举行了签字仪式。
就在这一天,毛泽东还亲自写信给暂居西藏亚东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希望他和西藏地方政府认真履行协议,尽力协助解放军和平进驻西藏。在信的最后,毛泽东写道:“我特派张经武代表同你的代表们一道前来你处,以资联络。如你有需要他协助的地方,可随时与他接洽。”
中央代表赴藏,代表中央政府统一管理涉及西藏的有关国防和外交等重大事宜,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从中央人民政府参加和谈的四位代表的身份看,党中央选定张经武作为全权代表是有特殊考虑的。历史曾清晰地记录着这一页:
1936年在全国民众一致要求抗日的形势下,我党呼吁蒋介石及其部下的一切爱国军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8月14日这天,毛泽东一连写了好几封信,呼吁地处华北抗战前哨的国民党军政要员组成联合战线,共同商讨联合抗日的具体办法。张经武肩负毛泽东的重托,由西安绕道上海,经山东,然后前往北平。在青岛,他先后与东北军爱国将领于学忠和青岛市长沈鸿烈会晤,又在济南与韩复榘会谈,然后去天津面见张自忠。在北平,他推心置腹地与抗日名将宋哲元交谈,共商抗日大计。1937年7月7日,为阻止日寇向卢沟桥和宛平城发动进攻,宋哲元率领的第29军37师打响了全国抗战的第一枪。
然而,“十七条协议”刚刚签订,西藏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即在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操纵下,企图诱使年仅17岁的第十四世达赖逃到国外,阻挠西藏解放。眼下,达赖滞留亚东,一日之内便可越山出境。劝说达赖返回拉萨、早日宣布拥护协议,成为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在中南海紫光阁,周总理亲自向张经武交代了赴藏任务。张经武离京前夕,毛泽东在丰泽园住所又单独接见了他,促膝长谈,对西藏工作作了详尽的指示。
在交谈中,毛泽东谈古论今,看得出,西藏这块广袤、古老的国土,在共和国领袖心中的分量!
毛泽东在分析“协议”签订后西藏的形势和动向时说:“从达赖带给我的信看,他不会很快就逃亡国外。但达赖年幼,他周围有一些反动分子会竭力煽动他向国外跑。日前(5月25日),中央军委已经下达了进军西藏的训令,但张国华、谭冠三率领的十八军,从昌都入藏还有一些准备工作,抵达拉萨要在两三个月以后。”毛主席指示张经武,由香港转道印度,直接进入亚东,尽快与达赖接触,敦促他早日返回拉萨。临别时,毛主席把写给达赖的亲笔信交给张经武。
被称作世界屋脊的西藏是多么神秘而陌生,要在进藏部队进入西藏之前,单枪匹马地进入几乎全无汉人的西藏,在原封不动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下开展工作,且语言、生活习惯完全不同,气候恶劣、高原缺氧,张经武面前是一条荆棘丛生、虎狼出没的凶险之路。身经百战的张经武欣然受命,义无反顾。
张经武成功敦促达赖返回拉萨
1951年6月13日,即“十七条协议”签订10天后,张经武一行14人,登上南下的火车,经停广州来到香港。同行的还有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和桑颇·登增顿珠等人。
中央赴藏代表张经武迅速成行,受到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热切关注。新华通讯社的电讯不断传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就在新华社发布消息的同时,《人民日报》在第一版显著位置发布详细报道,并配有大幅照片。然而,张经武一路的经历远比人们在报纸上看到的、在广播里听到的要复杂和艰辛得多。
从香港去印度,可以乘飞机,也可以乘轮船。乘飞机需要几次中转,不便携带为统战工作准备的70多箱礼品;乘轮船时间较长,万一达赖出走,将错失良机。张经武果断决定,联络官乐于泓、机要译电员郝广福、内勤警卫员李永柯和藏文翻译彭哲四人与他先行,其余几人携带物品随后赶到。张经武不顾途中气候恶劣,环境艰苦,以及自己年近半百的瘦弱身体,拒绝医护人员随机同行。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尽快赶到亚东!
7月10日下午,张经武与西藏和谈代表一行,到达印度北部通往西藏的咽喉要道——噶伦堡。张经武即约见有影响的西藏各界人士,宣传我党的民族政策,解释“协议”精神,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向达赖喇嘛传递信息。
次日下午,张经武冒雨离开噶伦堡,在锡金首都甘托克过夜后,又骑上马,翻越中锡边界的喜马拉雅南侧群山,于7月14日,抵达秀丽幽静的边境小城亚东,下榻下司马镇。一到亚东,张经武立即通知噶厦,希望尽快会见达赖喇嘛。达赖身边的几位噶伦则提出,会见达赖喇嘛要举行“升座”仪式。对于封建式的君臣相见仪式,张经武当然不能同意。他是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的代表,宗教上要尊重西藏的风俗习惯,会见仪式必须正确体现西藏地方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关系。
那时的西藏地方政府,藏语称噶厦,下设4位噶伦。17世纪中叶,清王朝取代明王朝后,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清朝皇帝先后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1727年,清政府开始派遣驻藏大臣监督西藏地方行政。随后,清政府又调整了管理西藏的行政体制,建立噶厦,规定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掌握西藏事务的“政教合一”体制。
7月16日,张经武骑马,前往距下司马镇10里外的东噶寺,会见达赖。他献上哈达,问候达赖喇嘛身体健康。张经武说:“您亲自派代表到北京谈判,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对您这种爱国态度,毛主席非常赞赏,非常高兴。”说着,他向达赖递交了毛主席的亲笔信、“协议”副本和两份很重要的协议附件。
谈话中,张经武介绍了和谈情况,以及“十七条协议”和两个附件的主要内容,阐述了共产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达赖话语不多,但对张经武的谈话频频点头。他说,阿沛不久即可返回拉萨,那时再由噶伦们讨论一些问题。对于“协议”,他始终没有表态。
张经武问:达赖喇嘛何时返回拉萨?
达赖答:准备于藏历6月18日(即公历7月21日)离开亚东,返回拉萨。
达赖如期离开亚东,返回拉萨。启程之前,他特地从马厩里选了两匹枣红马,送给张经武和联络官乐于泓骑用。张经武终于完成了一件大事,他长长吁了一口气,心情不觉轻松了许多。两天后,张经武一行也向拉萨进发。
此时,达赖一行尚在返回拉萨途中,接受沿途各界顶礼膜拜,为僧俗人民摸顶。解放军进藏部队先遣支队,即将抵达千里之外的夏贡拉雪山脚下。张国华、谭冠三率领的第十八军机关、军直属队主力,还在两千里外的昌都做着进军前的准备。
达赖终于致电毛主席表示拥护“协议”,班禅回到迫离29年的日喀则
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是张经武进藏后的首要任务。根据中央指示,他慎重稳妥地开展上层统战工作,几次拜会回到拉萨的达赖喇嘛,逐个走访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噶伦、札萨等主要官员和几个大寺庙的活佛、堪布,给他们赠送礼物,宣传“十七条协议”精神,解释中央人民政府的政策,加深了相互理解,团结了一些上层爱国人士,一些中间分子向共产党、解放军靠拢,顽固分子亦开始分化。当时的西藏上层普遍对中央政策、对“协议”不了解,顾虑、怀疑较多。以鲁康娃·才旺绕登、本珠仑·洛桑扎西为代表的一些人受帝国主义挑唆,则公开反对“协议”,反对解放军进入西藏。面对困难局面,张经武一边了解情况设法开展工作,一边还关心着进军中的部队。他根据来到西藏后了解的情况,致电中央转发第十八军及先遣支队,提出先遣支队入城十条注意事项,为指导进藏部队正确执行中央对西藏的方针政策,处理好民族关系和军民关系,起了重要作用。
西藏地方政府和谈首席全权代表阿沛返抵拉萨后,向达赖呈交了“协议”正本。噶厦经过一个多月的激烈争论和反复协商,仍旧未达成一致。
9月29日,张经武代表毛主席向达赖喇嘛赠送礼物。礼物中有毛主席画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纪念刊、“伟大的祖国”全套照片,以及许多精致的象牙雕刻、玉器、瓷器、湘绣等珍贵物品。达赖喇嘛高兴地接受了毛主席的礼物,并向毛主席画像行礼致敬。张经武传达了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对达赖喇嘛的关怀,再次督促达赖对“协议”表明态度。达赖喇嘛非常感谢中央政府对西藏僧俗人民的关怀,但对“协议”仍不表态。
与达赖上层集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西藏广大的僧俗人民。10月1日,回到祖国怀抱的西藏首邑拉萨,僧俗人民及解放军先遣部队6000多人,在布达拉宫前的广场上举行集会,热烈庆祝国庆节。会场上飘扬着五彩缤纷的彩旗,会场四周围绕着写有藏汉两种文字的巨大横幅:“坚决实现和平协议”,“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中国各民族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在阳光的照耀下极为醒目。在雄壮的军乐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红旗第一次在拉萨城的上空冉冉升起。中央代表张经武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在西藏民族团结平等已获良好开始的今天,首次在拉萨庆祝国庆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到会的西藏僧俗群众兴高采烈,载歌载舞,直至暮色苍茫,仍然歌声不断。
10月24日,张国华、谭冠三率领第十八军主力到达拉萨河,就地休整。在张经武多次督促下,达赖喇嘛终于以西藏地方政府和他个人的名义,给毛主席发去拥护“协议”的电报。达赖在电文中说:“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
10月26日,毛泽东复电,感谢达赖喇嘛对实行“协议”的努力,并向他表示祝贺。
这一天,拉萨各界人民两万人举行盛大集会,热烈欢迎解放军入城。中央代表张经武和张国华、谭冠三将军以及西藏地方政府6位噶伦和代理噶伦在郊外检阅了进藏部队。会后,进藏部队举行了雄伟庄严的入城式。大街上人山人海,争相目睹跨越万水千山进入雪域高原的英雄们,锣鼓声、口号声震动全城。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班禅入藏问题相继提到日程上。“协议”的第五条明确指出:“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各种原因,西藏上层达赖集团与班禅集团之间存在着严重矛盾。九世班禅额尔德尼于1923年被迫离开西藏日喀则,避居内地,一直不能返回西藏。1949年6月十世班禅继任后,仍留居青海等地。
为了更好地贯彻“协议”和促进西藏内部团结,中央指示,俟达赖表示欢迎后,再行班禅入藏为宜。经过张经武多次耐心说服,十四世达赖终于接受这项协议。1951年9月19日,达赖通过张经武亲自致电十世班禅,欢迎他返藏回寺。
12月15日,中共西北局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习仲勋从西安抵达西宁,代表毛主席、中央政府和西北军政委员会专程前来欢送班禅启程返藏。班禅一行经过四个月的长途跋涉,于1952年4月24日抵达拉萨东郊的吉日。
而十世班禅与十四世达赖会面时的仪式程序怎样安排?两位活佛的座位高低如何摆平?经过张经武从中反复协调,最后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安排。
4月28日是十世班禅进入拉萨市的日子。噶厦在拉萨市东郊搭了欢迎帐篷,由首席噶伦然巴带领全体噶伦,还有西藏地方政府四品以上的僧俗官员依次向班禅献上哈达。班禅坐在一张高床上,为每位官员摸顶。中央代表张经武和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按藏族礼节向班禅献了哈达,班禅也回赠了哈达。
在这天,十四世达赖与十世班禅举行了第一次会见。这是自十三世达赖与九世班禅失和以后,经过29年才由十四世达赖与十世班禅实现了两大活佛的会面,在西藏民族内部大团结的路上迈出重要的一步。
随着第十八军主力和西北进藏部队(第十八军独立支队)进入拉萨,人民解放军已进驻西藏各边防要地。按理说,张经武作为中央驻藏代表的任务已经完成。他曾两次向中央、西南局建议“经营西藏应以十八军为主体结合西北地方干部实行一元化领导”。为了加强西南、西北进藏部队的团结,1952年3月7日,中央电示:张经武任中共西藏工委书记,代表中央,统一领导西藏党政军诸方面的工作。张经武在西藏担任党、政最高领导职务长达15个年头。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中央代表张经武带领西藏各族军民,经历了平息叛乱,实行民主改革,完成了西藏从封建农奴制度到社会主义的伟大跨越,迎来了新西藏历史上一个欣欣向荣的崭新时代。(周 燕/本文得到张经武之子张华川的鼎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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