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长安街醉驾案终审裁定下达
法制网-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7月13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北京“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陈家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与陈家方面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366万余元。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被告人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在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的菲亚特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公交车。事后,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其6岁女儿珠珠(小名)死亡、陈的妻子王辉重伤、公交车乘客刘先生软组织挫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20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肇事司机陈家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