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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耕地红线 促进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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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副省长 刘 平

2008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组织实施了以“保发展、保红线”为主题的双保工程。经过3年多的大力推进,双保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化解了土地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实践证明,开展双保工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我国土地管理工作实际,是增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施好双保工程对云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云南省山高谷深,国土面积中约有94%为山地,平地只有6%左右,优质耕地较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在城镇化、工业化加快推进的形势下,耕地保护压力日益增大。与此同时,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工业化水平与发达省区市也有明显差距,加快发展的任务较为繁重,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在云南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过程中,如何做到既保护好耕地、又保障好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深入实施好双保工程,对云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又有利于有效利用云南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步伐,促进云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牢牢把握双保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双保工程是化解土地管理“两难”问题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领域,只有把握重点,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因地制宜,才能确保实效。

我省山地多、平地少,要实现加快发展目标,一方面必须进一步提高用地保障能力,依法及时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能力不强、发展空间不足等客观实际。这就要求我们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始终坚持一手抓保障,一手抓保护,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按照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数量质量并重的总体要求,以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严格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切实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做好集约用地、执法监管、改革创新等相关工作,有效破解土地保障难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调整完善耕地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思路

结合我省桥头堡建设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下阶段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建设中小城市和特色城镇,在城镇建设中多用缓坡地、少用坝子、保护基本农田的发展思路,进一步调整完善耕地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思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关系,统筹协调好城乡建设与坝区保护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关系,兼顾当前和长远发展,合理确定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好各类建设项目。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切实做到城镇建设不与农争土、不与粮争田,严守耕地红线。要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特别是坝区优质耕地,促进城镇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依托自然山体、水系和地形地貌组团式发展,尽量将城市各功能区布局在坝区边缘的宜建荒山、荒坡上,通过快速通道将各功能区和组团有机连接,保持坝区田园风貌,将城镇建设成自然生态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和谐共生的有机整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进一步提升城镇人居环境质量,逐步建成风格各异、独具魅力的云南特色生态城镇体系。

多措并举,确保双保工程取得实效

为确保双保工程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多措并举,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划定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区。根据国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云南实际,以坝区优质耕地为重点,合理确定全省每一块基本农田的四至范围和位置,并将其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特殊保护。二是加强耕地保护督查。要将所有耕地特别是保护区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并将位置、面积、等级、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上网公布,定期巡查,加强监督。三是科学合理划定城镇和村庄建设边界。要引导城镇和村庄向荒山、荒坡和未利用地发展,尽量避开坝区耕地,实现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四是严把新增建设用地关。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对土地开发强度实行综合管控,合理确定土地投入产出比,科学统筹各类建设项目,有序利用土地资源。五是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要切实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囤地、炒地等行为,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六是积极探索市场化土地调控措施。要调整完善土地置换、征地补偿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办法,提高使用增量土地成本。同时,探索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超前预测,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促进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产业类项目及时落地。七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推进内涵式发展,建设节地型城镇。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城镇建设容积率,用好用活有限的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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