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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高利贷 聘“法律顾问”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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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专门放高利贷的涉黑团伙,人数并不多,但做的事情却让人“叹为观止”。团伙老大带着自己的儿子、兄弟、前妻和前女友一同放高利贷。除了一般涉黑团伙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恶行,他们还伪造法院判决、公然殴打警察、逼债致人跳楼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涉黑团伙居然还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昨日,盘龙法院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该法律顾问作为被告之一,对答十分专业,一度形成“被告PK公诉人”的局面。

庭审结束后,犯罪嫌疑人被押回看守所。

“黑老大”一家“入伙”

昨日上午9时,盘龙法院开庭对肖波涉黑团伙进行审理,该案在盘龙法院最大的一个法庭开庭。虽然旁听席位不少,但由于案件特殊,法院只给部分家属发放了旁听证。一名穿白T恤的男子想进入法院,但由于没有旁听证,被法警拦下,该男子软磨硬泡,“通融一下吧,就我一个人,我保证遵守秩序。”他还拿出烟递给法警,被婉拒。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入庭。”随着法槌的敲响,肖波等16名被告被顺序带入法庭。在审判席旁,悬挂着一个大屏幕,庭审过程通过该屏幕被“直播”,以便坐在后面的旁听人员看清。公诉机关查明,自2005年以来,肖波伙同他人在从事发放高利贷活动期间,利用经济实力、社会影响,笼络了孙昆宁、王传洲等十几人,并在追讨债务过程中,逐步发展成以肖波为首,被告人孙昆宁、王传洲、肖进为骨干,其余12人积极参加的一个团伙。在该团伙中,有比肖波小17岁的他的前女友,还有其弟弟、前妻和其23岁的儿子。肖波名下有个“云南建华车辆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孙昆宁则是肖波专门雇来的公司法律顾问,该团伙就以该公司为幌子,大肆进行高利贷发放,而实际上,该公司的六百万验资款早已被肖波从验资账户中抽逃。

十项罪名 “黑老大”推得干净

在起诉书中,公诉机关对肖波的指控罪名多达10项,包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虚报注册资本罪。

公诉机关指控,肖波涉黑组织长期从事发放高利贷的非法活动,采取滋扰、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犯罪活动。同时该组织还分别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为了逃避司法机关打击,该组织居然还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抽逃出资,并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犯罪活动。“以肖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给我市和我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昨日的庭审持续审理了一天,16名被告均对指控事实提出了异议,“黑老大”肖波更是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没打过警察。”“我跟他们只是朋友关系,不存在老板、下属的说法。”“我没参与。”然而当被问及“是谁指使你这么干”的时候,大部分被告人都说:“肖波。”

昨日庭审并未结束,据悉,明日将继续审理该案的辩论部分。

被逼无奈 欠债人跳楼

公诉机关共指控了19起肖波团伙所犯下的罪行。

2007年前后,女子王某向被告人、团伙成员之一的赵津借了10多万元。2008年4月,赵以钱到期未还为由,将王某夫妇二人拘禁在王旗营村,时间长达20天之久,期间对王某进行多次殴打。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肖波等人要求王某一次性还8万,而且每次还的钱都只算罚款,不算偿还本金。2008年4月30日,不堪折磨的王某跳楼身亡。

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肖波以欠他钱的赵某躲避还款为由,伙同当时还是其女友的窦玲、王传洲等10余人找到赵某的担保人郑某,殴打、威胁郑某及其家人,郑某妻子的证言称,肖波等人在她家住了几天,说“不还钱就得死”。无奈,郑某借了9.2万元交给了肖波。随后,肖波逼郑某及家人写下一张欠条,欠款63万余元。就在威胁郑某期间,正好碰上了郑某的朋友金某,肖波又逼迫金某为郑某担保,以此敲诈了金某数万元。 <

让郑某没想到的是,肖波后来居然用那张子虚乌有的欠条,把他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条上写的63万余元。开庭时,郑某申请了两名证人出庭,不料肖波等人对证人殴打威逼,迫使证人不敢出庭作证,就这样,肖波打赢了官司。

高智商敲诈 债权债务两头骗

2008年,肖波的法律顾问、团伙骨干孙昆宁得知昆明双哨客运队欠了云南泰华无磷洗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华公司)一大笔钱,便找到泰华公司老总李民利。据李民利庭上称,孙昆宁告诉他,肖波的公司很有实力,能帮他要回这笔钱。“我还再三跟他强调,不能用什么违法的手段,他说保证不会。”李民利说。

随后,李民利、肖波和孙昆宁签订了一个“三方协议”,将债权转让给肖波,协议约定,要回钱后,按照肖波和李民利每人40%,孙昆宁20%的比例分摊,“协议中明确规定:如果在讨要债权的过程中,有任何触犯刑法的地方,全部责任由他们承担。”

李民利说,肖波后来告诉他,钱没要到。实际上,肖波等人不但“帮”他要到了钱,还赚了一大笔。2008年8月,肖波带着孙昆宁等10来个兄弟多次找到欠钱公司的负责人苏某,拿出和李民利签的债权转让书,要苏某还钱。苏某不同意,肖波等人就对其大打出手,甚至到苏某老家找到苏某年迈的父母威胁:“不还钱就让你们一家死!”无奈,苏某只得写下了还款人民币1100万元的“还款协议”。签了协议还不算,肖波等人还强行开走苏某价值人民币128万元的保时捷凯宴越野车一辆和价值人民币75万元的梅赛德斯奔驰轿车一辆。随后,贪心的肖波又狮子大开口,再次勒索了苏某60万元。

李民利说,这些他一直蒙在鼓里,“直到后来警察找我问情况,我才得知肖波他们已经问苏某要到了这么一大笔钱。”昨日在庭上,李民利懊悔不已,他激动地说:“肖波他们完全就是诈骗我们公司,我们公司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我要求法律的保护!”

而公诉人表示,该笔债权债务是两个公司之间的,李民利个人无权代表公司转让债权。对此,李民利表示其之前并不知晓。

伪造法院判决 还敢殴打警察

将苏某的“保时捷”高档车占为己有后,肖波并不放心。虽然车能开,但从法律上说,这辆名车并不是自己的,怎么办呢?他有办法。

2009年5月13日中午,肖波的律师孙昆宁找到车行的一名工作人员,询问汽车过户情况。工作人员告诉孙,如果是私车过户,需要新老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有法院判决的,有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过户了。次日中午,孙昆宁将一个牛皮纸袋拿给工作人员,里面就有五华法院的裁定书和五华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各一份。之后,车辆如愿过户到肖波妹妹肖茜的名下。而在孙昆宁手上,还有一份五华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内容是:因苏某欠肖茜80万元人民币,用保时捷来清偿该债务。

昨日在庭上,公诉人出具了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的检验鉴定——孙昆宁用来过户车辆的五华法院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均是伪造的!而五华法院也出具了一份和孙昆宁手上的民事判决字号一致的判决书,该份判决的“真身”案由竟然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说明孙手上的那份“苏某欠款80万”的民事判决也是造假而来。

伪造法院文书还不算牛,更牛的是,肖波敢“PK”警察。2009年7月28日22时30分许,民警郑某在本市北京路江东好世界附近的金星派出所执勤点正常工作,一男子和三名女子朝他走过来,该男子浑身酒气,并用手指指着郑说:“把你们所长叫过来!”后来经查实,该男子就是肖波。在郑的陈述中,肖波不断指着郑辱骂,郑见其醉酒,便要求其冷静一下,不料肖波抬手就给了郑某一个耳光,在其还想冲上来打郑某时,被与其同行的几名女子抱住。

庭审花絮

改口

肖波公司的法律顾问孙昆宁也是被告之一。搞法律出身的他,在回答问题和发表意见时都十分专业,不时有法律名词蹦出。在发表看法时,他一度忘了自己的被告身份,像出庭辩论一样说:“说到这一点,我们认为……”突然,他反应了过来,连忙改口:“呃,是我认为……”

别抖

一被告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右腿不耐烦似的不停点地。回答了3个问题后,法官说:“请你坐好了,腿别抖。”

往后坐

为了庭审秩序,旁听人员要从第三排往后坐。然而到了下午,家属们一点点挪到了第一排。审判员不得不对着旁听席说:“家属请往后退两排,你看,你们都伸长脖子对着前面(被告人)说话了。今天是法庭审理,不是家属接见。”

(李俊蓉 摄影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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