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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第一人判处拘役五个月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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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东莞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钟紫薇)28岁的湖南打工仔欧阳某醉酒后驾驶货车越过道路中间双实线,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欧阳某本人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地损坏,欧阳某成为东莞醉驾入刑第一人。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三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审结此案,欧阳某犯危险驾驶罪获刑5个月,昨日已经被送入监狱服刑。

5月30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欧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昨日,该案已经生效,欧阳某已经被送入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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