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尔杀了我》能翻案吗?
东方网-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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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芹
1991年6月24日晚,在戛纳后山一幢别墅的地窖内,警察发现65岁的屋主吉莱娜·马沙尔躺在血泊中,颅骨遭重击,颈部被割开,一手指被切,身中十刀。据法医确认,凶杀时间为23日中午11时至13时半。地窑的门从里面被一张折叠床和一根金属棒抵住,门上有沾着死者血液的一行字:奥马尔杀了我。是老谋深算的杀人者伪造的现场?还是富有的寡妇临终前留下的不可辩驳的控告?
这场命案打了十年司法官司,二十年舆论官司,其间搅进了政府首脑、著名律师、新闻媒体、作家、电影人,引发了诸如司法独立、舆论操纵和艺术家的使命等重大话题。原本已平息的炒作,因一部公映的新片《奥马尔杀了我》,再度掀起波澜。
奥马尔案可以称作法国的辛普森案,唯一的不同是事发时28岁的奥马尔本人不是个名人,而是移民法国的摩洛哥人。一桩普通谋财害命案被炒成世纪大案,不是因为被害者与嫌疑人的身份,而是诸多名人为自己的政治目的掺和其中。
由同为摩裔的名演员拉希迪·泽姆执导的《奥》片,大有取代司法、为同胞伸冤的使命,毫不含糊地将已被司法判决的凶手奥马尔描述成凶案的真正受害者。这一立场引起马沙尔家族的强烈反弹,死者侄女在影片公映后对《巴黎人报》说:“看起来一个人的冤屈比他的罪恶好卖钱。”
用艺术影响司法,以某种道德观改变事实的解说,进而重塑历史,并非起自今日,二战后它早已成为话语战争的致命武器。由电影陈述的“真实”,在多少程度上改变了真实、左右了历史,已成为不可忽略的现代问题。《奥》片的介入,使得真相(伪真相?)与道义(伪道义?)的斗争,越来越超出司法的范围。
1991年6月25日,警察从土伦岳母家中带走马沙尔夫人的花匠奥马尔·拉达。他从那一天直至今日,始终未“认罪”。两天后,奥马尔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关进格拉斯监狱。同年8月23日,两位笔迹专家判定地窑门上的血字出自被害人之手。这一结论对判刑起了决定作用。
那么小小花匠有什么作案动机呢?据警方调查,奥马尔嗜赌,已欠下8万多法郎的债,因拖欠房租受到妻子离婚的威胁。案发前,他已多次预支工钱,最后一次遭雇主拒绝。从现场没有破门和盗窃痕迹,只有死者手提包内的五千现金不翼而飞来看,警方认定这不是一起入室盗窃杀人案,因为凶手有大门钥匙,并且熟知死者的作息。奥马尔的确有马家的钥匙。
警方在取证中犯下两个致命错误:凶杀现场没有取到指纹;在法医报告中将杀人时间写成6月24日。是现场的确没有指纹还是警察工作失误?法医报告的日期是秘书打错还是辩方说的受到压力才改成23日?一前一后至关重要,作案时间如果是24日,则奥马尔有不在案发地的证明;但23日这天,他就在死者邻居家做活,中午离开过,他自己说是回宿舍吃饭,但无证人。
尽管有著名左翼人权律师雅克·韦尔热斯为其辩护,由于控方证据充分,奥马尔被判有罪。但韦尔热斯走出审判厅面对媒体的一番话,为其后的舆论战拉开了序幕。韦尔热斯将奥马尔比作十九世纪末的犹太人德雷弗斯,他说:“今天人们判决一位花匠,因为他错在身为马格里布人(北非人的总称)。”
在法国,什么事一跟德雷弗斯扯在一起,立刻占了道义的上风,以致上百年来,分辨是非无需事实,有这把钥匙就行。奥马尔这个司法的罪人,在舆论战中成了冤屈者。作家让-玛丽·鲁阿尔大概在此案中看到成为当代左拉的机会,开始自己调查,1994年出版了调查结果:《奥马尔,一个罪犯的塑造》。
在如此舆论导向下,1996年,时任总统希拉克与摩洛哥国王达成协议,部分特赦奥马尔,即不否定司法判罪,但奥马尔于1998年出狱。卷入奥马尔案的名人们以政治信念,改变了司法认定的凶手的命运。
如果说警方塑造了一个罪犯,那么鲁阿尔就在舆论中塑造了一个新受害者,这个受害者成功抹去了真正的被害人。今年6月上映的《奥》片,是舆论战的继续,是左翼名人政治信念的接力,目的是迫使司法让步。究竟谁杀了马沙尔夫人,面对历史,司法和电影最后谁有理?
(本报巴黎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