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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门诊大病增加六个病种 慢性丙肝也能报销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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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6种慢性病患者可以享受门诊大病报销了。2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扩大门诊大病制度保障范围,市人社局对医保门诊大病病种进行调整,新增了干燥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病、肝豆状核变性、颅内良性肿瘤综合治疗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6个病种,并调整了部分病种及限额标准。调整后,包括儿童糖尿病在内 ,青岛市的门诊大病病种由43种变成了50种。

新增 6个慢性门诊大病病种

从2005年原青岛市劳动局下发《关于完善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本市就为参保职工建立了门诊大病制度,减轻了一些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从2007年本市实行居民医保制度以后,又为参保居民建立了门诊大病制度,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老年人三类参保居民病种与职工相同。

记者了解到,考虑到少年儿童年龄比较小,同时考虑到筹资标准较低等因素,原43个病种中有些没有涉及这类人群,但少年儿童同样有儿童糖尿病和儿童血友病等不同于其他人群的病种。

“门诊大病制度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门诊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但从业务办理情况来看,病种范围外有些病种还需要纳入医保门诊大病统筹范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调研和论证,该局对目前门诊大病病种进行了调整,其中新纳入了干燥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病、肝豆状核变性、颅内良性肿瘤综合治疗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6个病种。

血友病取消年龄限制

据介绍,新纳入的6个病种中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豆状核变性、颅内良性肿瘤综合治疗等三个病种暂不设限额标准,而干燥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支付限额为6000元,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为8000元。

除了新增病种外,市人社局还调整了部分病种及限额标准,此次调整将原“儿童血友病”病种调整为“血友病”,取消了年龄限制,不设限额标准;将原43个病种中“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和需要特批的“心脑血管内支架植入术后”治疗统一合并为“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 ”,其限额标准调整为3000元;将原“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调整为“肝硬化”,其限额标准仍为4500元;取消原“脑垂体瘤”病种。“调整之后,包括儿童糖尿病这种只限儿童的病种,一共达到了50个病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慢性乙肝患者每年可省五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新增的这6个病种都是患者比较多,治疗期比较长,而且花钱比较多的病种。

以慢性乙肝为例,一名病情相对稳定的慢性乙肝患者一年的治疗费用在一两万之间,如果病情不稳定,费用甚至高达几万到十几万。

“慢性乙肝是一种长期病,每年都需要通过服药等治疗手段来稳定病情,很多家里比较贫困的患者因为担负不起治疗费而停药,导致慢性乙肝转成肝硬化等,危及生命。”青岛市传染病医院医务科主任医师吴玮告诉记者,他们医院门诊每年接诊慢性乙肝患者达到5万多人次。

纳入门诊大病后,如果患者为参保居民,按照规定定点在社区报销比例为70%,定点在医院报销比例为60%,这样在8000元的限额下,去除几百元的起付标准,还可以报销5000元左右。而如果患者为参保职工,由于报销比例更高,报销的费用也更多。

肝炎病种在六医设专门办理窗口

根据规定,此前已经办理了上述病种的门诊大病患者,如所办病种在这次调整中被取消或合并,本医疗年度内不受政策调整的影响,待门诊大病证期满年审时,医保网络将自动更新病种名称并采用新的限额标准。

申请新增病种资格的大病患者,可拨打85756030向医保中心咨询,亦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 (http://www.qdhrss.gov.cn)查询,并按医保有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

患有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患者须在市传染病医院办理大病资格。

为方便患有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炎后)的患者申请大病资格,市医保中心在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青岛市传染病医院)设有门诊大病办理窗口,专门负责受理上述3个病种资格的申请材料(五市患者须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中心福州南路服务大厅不再受理上述两个病种的办理申请,患者需在每周(周四除外)工作日到该院递交材料并办理资格申请手续。

记者了解到,取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及肝硬化(肝炎后)病种的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患者,应从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济南军区第四○一医院及各区、市具有传染病防治资质的定点医院中自愿选择一所医院,作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院。

22种大病现场办理批复

21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根据规定,需要申办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尿毒症透析治疗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过敏性紫癜并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精神病,结核病,血友病,脂膜炎,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 ,尿崩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醇增多症,白塞氏病,儿童糖尿病等22种大病的,可以即时办理,现场办理现场批复,其余病种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名词解释

门诊大病是指参保人罹患重大或慢性疾病,在住院治疗结束后仍需开展后续治疗的,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可通过门诊的方式予以治疗,该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报销。

■相关链接

调整后的50个门诊大病病种

本次调整后的门诊大病病种共包括50个: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 ;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9、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神经病变;10、特发性肺纤维化;11、支气管哮喘 ;12、支气管扩张症;13、肾病综合征;14、慢性肾功能不全;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溶血性贫血 ;17、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1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9、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颅内肿瘤综合治疗;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44、干燥综合征;45、自身免疫性肝病;46、肝豆状核变性;47、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48、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49、血友病;50、儿童糖尿病。

记者 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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