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收买公安副局长消灾 网罗法官帮他贩毒 43名被告昨日庭审

云南网

关注

马志保庭审回答:“根本不知道”、“ 当时没在场”、“事后听说”、“不记得了”、“不清楚”、“自己喝醉了”

43名犯罪嫌疑人头戴黑布套准备带进法庭。

昨日上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个旧市马志保(绰号马小保、胖哥)为首的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43名被告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等14项罪名。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持续10天。 >>>详细

1小时才念完3份起诉书

庭审的时间被定在昨日上午10时,但刚过8时,就有人来到法院准备参加旁听。然而,法庭席位有限,并不是每一个到场的人都能参加旁听,除非取得法院特制的旁听证。就连到场的记者也要有旁听证才能进门。

拿到旁听证后,还需要经过电子安检门,然后再经过人工检查,才能过关。旁听席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留给媒体,大部分留给了被告人家属。由于被告众多、辩护人也达到了40位,法院临时增加了座椅,才让所有到庭的人能够坐下。为了确保安全,当地公安机关还安排了特警在外围守候,预防意外情况发生。

10时许,庭审正式开始,43名头戴面罩的嫌疑人分别被法警和武警官兵押入法庭。到庭后,面罩才被摘掉。法院用半个小时的时间才确认了43名被告的身份。而公诉机关用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将三份起诉书宣读完毕。

首犯马志保涉嫌十宗罪

公诉机关表示:自1991年以来,被告人马志保纠集伙同“两劳”(涉案人员中有10人属于两劳人员)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其他同伙,通过在个旧地区参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赌博等一系列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并以其注册的个旧市宝源经贸有限公司作为掩护,以其经营的采矿点作为依托,长期在个旧市、石屏县、建水县、元阳县等矿藏资源集中区域,通过收保护费、强行入股、霸占矿山、买卖矿源等方法,聚敛巨额资金、矿产品、房产、车辆等大量财物,组成组织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结构稳定、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红河州境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对矿区形成非法控制,致使当地人民群众生活缺乏安全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案发后,为了对抗司法机关的查处,马志保一方面安排出逃资金、线路等方式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打击,一方面还通过他人收买了时任个旧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志远以及袁生、罗林(两人均为警察)为其提供非法庇护。马志保在缓刑期间使用暴力攫取财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损害他人身体,在公共场合肆意挑衅闹事,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事实清楚,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

法官充当贩毒先锋

在马志保涉黑案中,参与贩毒的主要人员是车建彬和唐恒云,两人均属于马志保组织的骨干成员。车建彬,云南石屏县人,原任石屏县人民法院法官。2010年4月1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个旧市公安局刑拘,后被逮捕。

公诉机关查明车建彬和唐恒云两人长期在云南、四川两地进行贩毒活动。在贩毒活动期间,两人主动将贩毒的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向马志保进行汇报,并长期向马志保及其组织成员提供毒品吸食。

起诉书显示,从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原来的法官车建彬、唐恒云先后伙同刘慧芳、胡高伟、杨明利用汽车、包裹邮寄、内衣夹带等方式,将10082.52克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小马)”贩往四川、云南等地贩卖。按照每500颗45克计算,几人贩卖的“小马”达到了惊人的112028颗。其中,2009年9月24日,车建彬利用茶叶和月饼藏匿的718.76克“小马”在成都市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民警查获。2009年12月,车建彬安排胡高伟在昭通签收的包裹中的1820克“小马”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查获。2010年2月,车建彬安排邮寄的376.57克毒品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民警查获。2010年3月31日,同样是车建彬安排刘慧芳携带的2065.52克毒品被建水县警方查获。

该组织成员洪战国(绰号老四)、毛永康、黄龙、张凯等人先后在红河州的个旧市、石屏县境内贩卖毒品“小马”279.13克。

马志保:

否认犯罪 自称正当生意人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昨日的庭审仅仅对马志保所涉嫌犯罪进行了法庭询问。对于公诉机关的询问,马志保均予以否认。并称自己的公司是“合法的公司”,自己是一个“合法的、正当的生意人”。

法庭询问以1995年这个时间为分界点,首先是1993年及以前所涉及的沈家武被杀案。当年5月,叶盛林(另案处理)与个旧市老厂镇木登洞村村民争夺矿产资源。马志保与叶商量以后,邀约40余人携带炸药、长短火枪,砍刀等凶器来到木登洞村,对村民实施报复。在对沈家武家投掷炸药后,将跑出来的沈家武乱刀砍死。对于该案,马志保表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当时也没有在场,只是事后听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公诉机关指出,在2009年12月18日,马志保和万祥红在一起吃饭时,因马抢了万祥红侄子矿洞一事发生纠纷,马志保回家后召集赵永桓等10余人携带长刀、火药枪伺机报复,并在万祥红经营的游戏室将万打伤。后民警到场处理时,又对民警进行无端围攻谩骂。对此指控,马志保再次予以否认。并称自己当时只是因为被万打伤,别人来看他,他自己提刀和另外三人一起找万理论,后来碰到了公安局的,被劝回家了,至于其他的事情他“不记得了”,“不清楚”。但坚称自己没有邀约他人殴打万祥红。同样,对于检察机关的其他指控,马志保同样以上述理由回答,在问及他是否吸毒,和谁一起吸毒等问题时,他还加上“自己喝醉了”的理由。总结起来,对于任何实质性的问题,他都予以否认,或者寻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

警方还对其为组织成员犯案后逃跑提供钱财一事提出指控,但马志保说自己确实给过那些人钱,但因为是那些人说没钱了跟他借的,并不是“提供钱财供组织成员逃跑”。 <

受害人:

累计提出600余万元赔偿请求

在马志保案中,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外,部分受害人也当庭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1998年被赵永恒等人打死的赵祥家属提出了包括死亡补偿金、丧葬费在内的339465元的赔偿请求。2009年12月被打伤的万祥红提出了168954.03元的赔偿请求。1998年被被陈光亮用火药枪打瞎左眼的颜红提出了197598.5元的赔偿请求。

2000年,马志保安排陈光亮在个旧贾沙陡岩张治安矿点护矿。李红明在吃饭时因为琐事与名叫“高武”的男子发生口角,陈光亮应高武的要求,约人携带火药枪将李红明打伤。李红明以孩子要养活等诸多原因,当庭提出了高达588万元的诉讼请求。

这些受害人均认为,马志保组织成员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接受国家法律制裁的同时,要为他们这些受害人做出相应的赔偿。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询问才刚刚开始,案件审理还将持续。

涉黑嫌疑人(部分):

●马志保: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赵永桓: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陈勒斗: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赵永久: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

●薛勇: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

●普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陈维: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钟进前: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肖红: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朱岳: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

●车建彬: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

●唐恒云: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

●姚润: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吴斌: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何斌: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杨明(大):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兰敏(女):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窝藏罪。

●刘慧芳(女):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

●任伟: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窝藏罪。

●杨明(小):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