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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须征得九成居民同意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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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港湾一村

项目涉及逾1700户居民,2/3业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方可开拆

南方日报讯(记者/姚艺曲)记者从黄埔区港湾一村了解到,该社区拟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港湾一村在今年春节前已开始城中村改造第一轮征询意见,有关部门10天前再次收集社区居民征询意见票,目前正在进行数据统计。根据《港湾一村旧改项目第一轮征询关于居民最关心的几个问题的相关政策说明》(简称《政策说明》)显示:只有当港湾一村内90%或以上的产权人同意改造后,该项目正式启动改造,否则将暂缓旧城改造。但是第一轮征询通过率达到90%以上也不代表马上实施拆迁。只有当2/3以上的产权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方可正式开拆。

90%居民同意再编制拆迁补偿方案

据悉,港湾一村主要是广州港集团的职工福利房,房龄从30多年至10多年不等,40多栋高楼住了1700多户居民。黄埔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和黄埔区黄埔街道办共同制定的《政策说明》中提到,第一轮改造意愿征询票仅仅是作为前期摸底调查之用,并不代表与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将在第二轮征询时,逐户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2/3的业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才开始拆迁房屋。

根据《政策说明》,当第一轮征询通过率达到90%或以上后,黄埔区政府将正式启动港湾一村旧城改造。由区政府组织编制《港湾一村旧城改造方案》,并上报广州市“三旧”办审批。方案批复后,将根据国家和广州市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规定,审议制定《港湾一村旧改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正文)》,其中包括改造的房屋补偿价格、临迁费租金等一系列的标准以及规划方案、拆迁细则等各项细节。

承诺不会出现“烂尾楼”情况

按照《政策说明》的提法,考虑到港湾一村的实际情况,将按“分片区、分阶段”实施旧城改造。先拆一部分旧房子,并妥善安置好被拆迁居民后,建设回迁安置房。待回迁安置房竣工后,再统一搬迁至回迁安置房。

对此,不少居民提出异议:“目前好多旧城改造项目都是先安置再拆迁,虽然《政策说明》中提到只是先拆一部分旧房,但是到底先拆哪里?反正是谁都不愿意先拆,都想直接住进安置房!”业主叶叔表示:“港湾一村是广州港集团职工的福利房,在这里居住的居民大部分都是退休老人或低收入人群。说实话,上了年纪的老人从来没想过要搬到其他地方去住,除非可以在小区内建好安置房可以直接入住。”因此叶叔在征询票中填写了“不同意”的意见。

此外,针对因为资金不足而导致‘烂尾楼’情况,记者在《政策说明》中看到如下说明: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应当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金融机构的拆迁监控账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在房屋拆迁安置完成之前,不得挪作他用。土地出让的资金会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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