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抽奖要缴税 买手机赠话费不缴税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日下发《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自即日起,消费者参加企业的促销活动抽中奖品时,其中三类情况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此通知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如何实施,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企业赠礼 受赠者要缴个税
通知称,此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消费积分反馈礼 不用缴税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几种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其中包括: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网友问
“送价值10元的指甲刀缴税不”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个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消息一经公布,就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不少网友提出疑问,“送个价值10元的指甲刀需要缴税吗?”“送东西给别人,还要‘代扣代缴’别人的个人所得税,这能办得到吗?”
北京市网友“灯火阑珊处”则对缴税的具体执行提出疑问。他说:“赠送谁礼品,谁要当时掏了税钱,我看这个不太可能吧,要是都由企业支出,企业对这个支出又该怎么记账呢?”
也有网友肯定了这种缴纳个税的制度,但是对其执行提出了疑问。如佛山市网友“天之长碧”说:“制度很好,但具体实施可能有困难。”
企业说
不可能让客户缴税,我们“代缴”了
目前,消费者在商场消费时什么情况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本地一家数码广场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不管是赠送还是抽奖,现在主要看消费者是否有过消费作为区分。如消费者在商场进行了消费,并依据消费参加促销活动,这时不管得到什么奖品、赠品、赠券等,都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根据法律规定,赠品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如消费者没有进行消费,参加了商场开展的游戏比赛等人气活动,获得奖金、奖品的,就需要缴纳个税,缴纳方式可以是发放者代扣等。
成都一企业负责人则表示,“操作过程中,不可能让客户缴税,我们只会‘代缴’,不会‘代扣’。”这位负责人说,比如要送客户200元的东西,一般是将应纳税额扩至250元,20%即50元的个税由企业负担,最终到客户手上还是200元。
专家答
执行难?税务部门会出台“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刘蓉教授表示,早在2002年,国税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就规定,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税,税款由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此次通知只是对哪些赠送行为需要缴纳个税、哪些免征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网友提出的疑问和执行难的问题,刘蓉回应说,此次对这些情形是否缴税进行明确,也可能是有企业询问税务部门是否缴税后而出台的文件。至于执行难,刘教授认为,既然通知已经下发,税务部门肯定会出台相关办法保证执行。
另据河北青年报消息,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古建芹表示,此规定出台可避免通过“礼品避税”的情况出现,进一步完善了个税对于多种收入形式调控的公平性。成都商报记者 肖刚 祝楚华 综合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