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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县领导亲戚” 骗得拆迁户18万元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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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2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冯丽华的诈骗伎俩根本算不上高明,甚至是有些拙劣,但是她仍能够在一年之内轻易骗得189000元,其中一个拆迁户十六次被骗走18万元,这一切都归功于冯丽华为其编造的“特殊身份”!

被告人冯丽华与受害人赵梅是同学关系,一起读书的时候,冯丽华因虚荣心作祟,告诉赵梅其是县委某领导的侄女。赵梅家房屋要拆迁,但因房屋手续不规范不能得到拆迁的优惠条件。冯丽华便谎称以其县委某领导侄女的身份,能够为赵梅办理购买内销房。赵梅及其家人信以为真。之后,冯丽华以请客、送礼、交定金的名义,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先后十六次向赵梅及其家人索要现金合计人民币180000元。

法院判处冯丽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李惠 李永居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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