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将拿回被执行车辆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世卓)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勇与市人大代表在“直通车”上,就一宗执行异议的案件进行接访。针对来访人提出归还被执行车辆一事,王勇表示,如判决中存在问题,就会及时进行纠正。
丢失的面包车: 引发一场血案
2007年4月,欧阳某某购买了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车牌号为湘M85130。车刚买一个月,就在东莞被抢。欧阳某某立即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
被抢的面包车在几经转手后有了新主人——陈某。2007年9月,陈某和朋友意外地发现面包车在停车场被盗,在查看监控录像后,他们找到温某某进行逼问。温某某承认该车是他指使朋友配钥匙盗窃。
陈某准备报警,温某某请求其不要报警并承诺赔偿陈某等人5000元人民币。温某某在筹钱过程中因不愿意向其父亲要钱,而被陈某等人认为是“耍花招”。随后,陈某等四人将温某某带至龙岗坪地,并将其殴打伤害致死。
市中院于2008年5月13日依法作出判决,在对陈某等四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同时,判决扣押在案的长安之星面包车待判决生效后折价给付温某某家属。
找到的面包车: 险些被拍卖
本案判决生效后,温某某家属向市中院申请执行附带民事部分判决。市中院予以立案执行,执行局随后进行执行拍卖,将面包车竞拍并获得5000元人民币。而就在为面包车办理过户手续时,大家吃惊地发现这辆面包车并非被告陈某所有,真正的车主正是欧阳某某。
发现新情况后,市中院停止了将面包车移交给竞买人的程序,退还竞买人的拍卖款,同时积极寻找到了案外人欧阳某某。
得知自己的车在公安局,欧阳某某既惊喜又意外。他立刻向中院执行局提交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报警回执等证明材料。“这辆车是我的个人财产,我们家都是农民,就靠这辆车做生意赚钱呢。”欧阳某某认为,面包车不应该作为刑事被告人的财产予以处分,要求法院归还他被扣押的面包车。
面包车将很快物归原主
“车一直扣押在公安局,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案件的本身,车如果不是在交易,很难发现它曾有被抢经历。”王勇说,“我们在发现新情况后立刻将执行停了下来,就是为了保护你的利益。”
鉴于案子发现新证据、新情况,王勇表示,市中院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尽快将车辆归还欧阳某某。
“我们会及时处理。”王勇说,“案件审理的时间不会太久,我们争取在短期内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会尽量与公安方面协商,看能否安排。”王勇又补充道,“对于扣车期间所生成的各类费用,我们也会尽可能协商帮你免除。”
“我真是太幸运了。”欧阳某某说。
昨天市区法院“直通车”联动接访活动,接访来访人达10余批次。市人大代表对于这次直通车接访活动也表示肯定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