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殷国安:谁有资格测验市民素质?

东方早报

关注

5月20日下午2时许,位于江苏淮安市大运河广场北边的步行街上人头攒动,一饭店门口上演一幕“闹剧”:一名长发年轻男子手拿酒瓶、满嘴酒气地拦在两名20岁左右的女孩面前,从言语调戏渐渐发展成动手动脚。便装步行上班的派出所实习民警小周正好经过,便将正在“耍流氓”的某电视台员工摁倒在地——却是一场“误会”。(《扬子晚报》5月21日)

原来这是江苏省内某电视台在淮安闹市区让员工表演这一场景,来测验淮安市民素质,这道考验市民的考题是:“市民在大街上遇到醉汉耍流氓怎么办?”三名员工表演醉汉对女孩耍流氓的场景,而摄像等另四名工作人员则躲于他处拍摄,记录下过往市民的反应。

我觉得,电视台如此测验市民素质不妥。

电视台属于新闻单位,它可以采写、发布新闻,或发表新闻评论,如果要了解市民素质,可以进行随机调查。很难说其具备出题“考验”市民的资格。一般意义上,出题考别人的一定比被考者高明得多,正如,老师可以考学生,低年级学生却没有资格出题考高年级学生。现在,电视台人员既然要考市民见义勇为的素质,那也应该有一个前提:电视台的考官自己必然是会见义勇为的。正因如此,我们还真说不出谁有资格“考验”市民。

更重要的是,市民素质的体现,是在日常生活中,更是在关键时刻。弄虚作假来“考验”市民,这正是走上了歧途。正如有一些记者为了“考验”110出警速度而报假警一样,这种行为会扰乱社会秩序,应该禁止。倘若有市民冲上去抓住“耍流氓”者,才知道不过是一场表演,他们会有种被愚弄的感觉。甚至,其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也会打折。

而且,这种测验偶然性太强,得不出正确结论。实习民警小周当场抓住了“耍流氓”者,这能说明市民素质很高吗?未必如此,不过正巧遇到小周而已;如果“小周”没出现,“耍流氓”者没有被干预,难道就说明淮安市民素质不高?恐怕也不能这样说。

新闻机构要弄清的是,自己只应当好群众代言人,而不是“考验”素质的老师;只有群众为媒体打分,而不应由记者评判市民。请摆正自己和群众的位置,在群众面前,记者不宜高高在上。江苏东台 殷国安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