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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首审三“醉猫”用时唔使半个钟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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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者在庭审现场。记者张宇杰摄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杨博 通讯员黄延丽)继广东首例醉驾入刑案在高明区法院宣判后,昨日上午,南海区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南海首批3件醉驾入刑案件。5月10日晚上开始,南海警方展开严查醉驾行动。昨天上午,3起案件的涉嫌醉驾者就已经被提起公诉,身穿黄色囚服接受法院审判。

上午9时45分开始,3件案件依次在南海法院第四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家属也相继进行法庭旁听,脸上都是一脸焦虑的神情。由于采用简易程序,昨日公诉人并未出庭。而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由于各被告人均认罪,三件危险驾驶案的庭审进行得非常迅速,上午10时13分许,3件危险驾驶案全部完成庭审,总用时不到半小时。法院还将对该3案择日宣判。

“醉猫”众生相

之一:白酒啤酒下肚自认“很清醒”

麦某今年29岁,今年5月10日晚7时,麦某在朋友聚会上喝下一两白酒、两支啤酒,跨上摩托车,一路顺畅,直至在佛平路上遇到交警查车。“喝完酒,我觉得很清醒。”麦某称。经检测,麦某每百毫升血检酒精含量达到了91.9毫克,已达到法定醉驾限度。

“以前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因为刑事犯罪坐在了被告席上,酒后驾驶肯定让我以后的人生带来负面的影响,在看守所的日子里,回想起了很多东西,我在这之前也存在着侥幸心理醉驾过,但经历了这次之后,我不会再醉驾了。”麦某说。

之二:曾心存侥幸谎称未开车

古某是四川泸县人,原来是南海的一名小老板。5月10日晚9时许,古某在饭桌上喝了一小杯白酒和三四杯150毫升的啤酒后,开着轻型箱式货车搭3名朋友和下属回家。

在小塘三环路车站对面路段附近,交警要求古某下车接受检查。经血检,古某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206.7毫克。古某曾因存侥幸心理,谎称自己从未驾车,而是由同车的下属劳某代劳,后来古某在证据面前供认了饮酒驾车的经过。

昨日庭审中,古某连连向法庭表示认罪。“我真的很后悔。不但让父母担心,还影响了家庭、生活和工作。”

之三:曾试图冲卡至今不知罪名

梁某今年38岁,广西平南县人。5月11日晚9时30分许,梁某驾驶摩托车途经罗村大桥路卡。交警将其拦截,经检测,梁某新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26.1毫克。昨日,梁某在庭上反复表示不会再饮酒,不过,梁某显然直到开完庭仍不知道自己犯的是什么罪,当庭后记者问他时,他犹豫了一下,说:“应该是酒后开车罪吧!”

“当时觉得自己神志还很清醒,看到警察设卡就存侥幸心理,试图冲过去,现在太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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