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尾气检测新规 岂能漠视合法权益

南方都市报

关注

■ 奥一博论

5月1日起,深圳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了更大范围的限行措施。而从5月30日起,所有在用机动车的排气定期检测将采用新办法,排气检测收费也将比以前价格提高一倍。而市民对新规定尚存质疑之处。

首先是“在用机动车全部须每年进行一次排气污染检测”的规定,令不少车主感到不解。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占机动车数量较大比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安全技术检验在6年以内都只需每2年检验1次,而非1年1次。而且这项规定也是公安交管部门在科学衡量现有汽车制造技术发展的实际而作出的改进。在此之前,所有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也是实行1年1检。

按照去年6月才修订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车主也只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对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这也就是说,大量只需每2年进行1次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其排气污染检测也应该是2年1次。但深圳市人居委却坚持所有车辆必须1年1检。而且由于尾气检测新办法的实行,车主不仅要为安全检测和尾气检测奔波两处,还须付出双倍的检测费用。

就检测费标准而言,市民和车主也存在疑问。按照《价格法》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除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外,还应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制定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还应举行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尾气检测新收费标准在公布之前完全处于封闭操作状态,外界毫不知情,深圳市人居委、发改委应该为这个标准及标准的制定程序作出合理的说明和检讨。

此外,在目前黄标车数量逐步减少的情况下,对广大绿标车辆进行如此频密、严格的尾气检测到底有多大的意义,市人居委也应该定期公布全市尾气检测的整体情况。如果每年耗费大量的社会成本开展尾气检测,而检测结果却绝大部分都是合格的,那这样的检测又意义何在?或许,将有限的监管力量放在那些可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重点车辆类型上反而能取得更好的环保效果。□轻舟击水(http://oe1270352.m.oeeee.com )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