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糖衣炮弹”话题
红网
《四川法制报》日前刊登“广西女厅官堕落之路:当众受辱掉进奸商精心布局”的报道,不仅发人深省,也颇具传奇色彩。眼下权力寻租严重,相对应的一面是权力求租盛行,虽然政府以及官员手中已经掌握着过大的权力,但对于需求更大的权力求租市场而言,依然是短缺的,于是便有了权力求租的各种“秘笈”,而作为行贿者的广西建筑承包商洪源,无疑是一位掌握了秘笈的高手。
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一个“糖衣炮弹”的历史话题。“糖衣炮弹”是个啥意思几乎妇孺皆知,最容易让人联想到的是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后,国民党反动派、资本家、奸商等等通过金钱、美女对革命干部的引诱、拉拢、腐蚀。一个特定的语汇,总是与当时特定的政治、社会、文化背景相关联,如今看来,糖衣炮弹的说法的确有点过时了。然而我发现,近些年总有人撰文重提“糖衣炮弹”,想必也有其道理。我之所以再提,是试图重温共和国的一段历史并作一番今昔对比:1952年1月26日,中央发出“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而纵观眼下为害民生、导致不公等诸多社会问题,实际上也是大大小小的不法“资本家”与权力勾结的产物,至于糖衣炮弹,其数量、当量、科技水平,与过去比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广西高平案的启示意义以及再提“糖衣炮弹”话题的现实针对性,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随着党中央遏制权力腐败决心的增大和反腐倡廉制度的日臻完善,随着公职人员“腐败成本”的逐步提高,某些不法经营者为了攫取更多的资源和获取超额利润,在与权力者“联络感情”乃至拉拢、腐蚀官员方面,其手段必然升级,其花样必然翻新。以前,拎着烟酒、揣着红包往办公室、家中送就能奏效,后来“俗贿”招忌,“雅贿”接替登场。今后,当俗贿、雅贿均可能碰钉子时,也许就会逼着人们采取“洪源式”行贿法。眼下中国社会缺很多东西,但就是不缺人的聪明,指不定将有更多奸商对官员受贿心理学、“软肋学”研究得比洪源更透彻,所设之局、所布的陷阱比洪源更高明。
其二,对于惩治权力腐败的司法实践,早有人指出“重受贿、轻行贿”现象,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是一种法律的不公正。仅就广西高平案看,虽然后来其成了被煮的青蛙,而就这桩腐败案主体看,设局行贿者洪源显然充当了矛盾的主要方面。相信随着司法“觉悟”,行贿者将受更严厉惩治,那么,用阴险毒辣手段巧妙设局如洪源者,则理应在此基础上罪加一等。“三反、五反”的历史功过可另当别论,“阶级斗争”、“无限上纲”早已成为历史也不容许重演,但眼下仅仅从经济角度、利益角度去看待行贿尤其是处心积虑腐蚀、诱惑、拉拢党政官员的现象,显然是不够全面的。故此,很有必要对奸商盈利活动中形成的负“外部性”,对行贿者所导致的政治、经济、社会、民心、国家形象等多重危害,重新予以梳理和考量,并据此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其三,无论是从认识权力求租与反求租斗争新动向的角度,还是保护干部的角度,都应该在对党政干部、公职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中,增加与广西高平案有关的新内容。换言之,仅仅强化党政官员执政为民情怀、清正廉洁意识还远远不够。如果说洪源对高平实际上构成了一种欺诈,那么增强权力者反欺诈能力则十分必要和重要;如果说将有更多的奸商布下权力求租的地雷阵、迷魂阵,那么为各级官员打造一副排雷越越险的火眼金睛和矫健身段,也就势在必行。
稿源:红网 作者:刘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