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醉驾第一人"被判拘役三月 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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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陕西5月11日电(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李鲲鹏 陈江)“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愿以我的教训告诫所有司机朋友”。西安市醉驾入刑第一人杨永利对自己的行为痛悔不已。
5月10日下午,由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永利醉酒驾车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永利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5月3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杨永利饮酒后驾驶一辆比亚迪小轿车沿西安市西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观音庙村附近时,撞至道路中心隔离栏,导致隔离栏和肇事车辆受损。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杨永利涉嫌酒后驾车,经抽血鉴定,杨永利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8.8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首例醉驾入刑案件备受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为更好的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针对醉驾案件的特点,迅速启动快速办理机制,提前介入,快审快诉,从侦查到宣判仅用6天,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热点案例的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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