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未参保居民可享“居民医保”报销
央广网
中广网南京5月1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淮安台许玲)从1日开始,淮安市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在指定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可以享受到普通门诊的“居民医保”报销。
根据《淮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从今年的5月1号开始,淮安市区及周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在指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诊,都可以获得门诊费用40%的报销补偿。这是淮安市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后,在江苏全省率先将普通门诊也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淮安是国家人社部社保中心指定开展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改革的28家典型城市之一,也是江苏省内唯一一家。从2006年开始,淮安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到目前基本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在全市基本建立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统筹支出。实施普通门诊按比例报销,广大参保人员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任何额外费用,而是通过全市居民门诊个人账户的社会共济,统筹使用来实现。淮安市人社局局长江泽清介绍:“因为现在还有很多的人在这个个人账户卡上面沉淀了大量资金,他很少生病,也很少去支出这一笔开支,那么如果说给他这个钱放在我们整个医保基金里面,那它对整个全社会参保对象它的保障能力就进一步加强了,老百姓肯定是得到更多的利益。他将来的报销的比例,有关享受的待遇,将会进一步提高。”
与职工医保一样,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实施后也设立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年最高支付限额,年内最高补偿额为300元。支付范围包括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