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儒“铁钉案”并非“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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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神宗年间,官宦子弟陈世儒被从京都开封派往安徽太湖任知县,但很快就被召回京城,连妻带妾带佣人,一家共19人被杀头,7人被判处死缓,原因是谋害亲生母亲张氏;手段是先施毒药,后用铁钉钉在脑门上。有人说,这就是《包青天》中“铁钉案”的原型,也有人称陈世儒被杀有冤屈。最近,相关研究者对此提出种种“新发现”,或称陈世儒为太湖人的“心头之痛”,是压在太湖人心上的石头;或称陈世儒是“太湖的骄傲”,莫衷一是。关于“陈世儒妻杀母案”,我国著名科技史专家管成学先生曾专门研究过时任开封知府、陈世儒案最早主审法官、受此案牵连而坐牢的苏颂,对陈世儒案颇有见地。昨日,管成学先生路过安徽,记者对他作了专访,对陈世儒妻杀母案有了详细了解。
太湖县的花亭湖
五品官下驾七品知县
陈世儒在来太湖之前,是一名国子博士。国子监是当时全国教育的主管部门,也是全国的最高学府,内设国子学、太学、律、算等学科,其中国子学设博士5人,官阶在正五品之上,掌管正三品以上官僚、贵族子弟的教学。在教育主管领导中,地位最高。那么,这个正五品以上的官员,怎么被安排到太湖县任七品芝麻官呢?其中原因,史书中没有记载,但我们能从陈世儒的家世中,略作推测。
陈世儒的父亲叫陈执中,在宋仁宗时两度出任宰相。在做地方官时,陈执中曾上书年事已高的宋真宗,建议早立太子。当时,宋真宗正患病,没有人敢提立太子的事。当他看见这样一份奏疏时,特意召见陈执中。交谈中,真宗对陈执中的见地非常赏识,太子很快确立,这就是后来的宋仁宗。宋仁宗在庆历三年(1043)决定采用王安石的建议,推行新政;庆历五年(1045),陈执中被提升为宰相,但陈执中是保守派的代表,反对王安石变法——这样一个“唱反调”的人,为什么皇帝还要重用他?有人当着宋仁宗的面说:“是不是当时立你为太子时,陈执中立了功,现在你要报答他?”宋仁宗说不是,是因为陈执中办事、说话光明磊落,从不隐瞒真情。
这样一位权倾朝野的大臣,他的儿子被派往偏僻的太湖任知县,应该是为重用作准备。可母亲去世的消息,比提升他的调令来得更快!陈世儒在太湖县的官椅还没坐热,便火速奔丧进京。
知县夫妇“谋杀”生母
陈世儒的母亲张氏,是父亲陈执中的小妾。陈执中有几个女儿,陈世儒是他与小妾张氏的独生子,陈执中去世时,张氏还很年轻,宋仁宗特意安排将张氏送进一座道观,让她做了道士。陈世儒长大后,中了进士当了官,并娶了当朝天章阁待制李中师的女儿李氏为妻。这门亲事,可谓门当户对。天章阁,相当于皇家图书馆;天章阁待制,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官阶二品,与副宰相相当。另外,李中师还是老宰相吕夷简的孙女婿。也就是说,陈世儒是老宰相吕夷简的曾外孙女婿。
陈世儒与妻子一番商量之后,将他的生母张氏从道观接回家,让她享受天伦之乐。但据说这对婆婆媳妇相处得很糟糕,陈世儒离开国子监去太湖后,媳妇李氏在家曾对佣人们说:“如果博士戴孝居丧,我当重赏你们。”
现在我们能看见的、有关这起案件的直接证言,仅仅就李氏的这一句话。案件后来牵动朝野万人之心,连皇帝都亲自过问了,但后来被定为主谋的——陈世儒夫妇及女佣高氏等,所留下来的“说法”,只有这惟一的一句。这句话——“让博士戴孝”的意思,即陈世儒母亲去世,言下之意,就是将张氏做掉。
案件随即被送往开封府,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是仵作——相当于现在的法医。仵作的鉴定结论是:张氏生前遭受药物中毒,脑门上钉有铁钉。
来自李氏和女佣高氏的“口供”是:高氏等佣人受主妇李氏的授意,先用毒药准备毒死张氏。不料张氏毒而未死,然后,他们又在夜间,将铁钉钉进老人的脑门,直至老人死亡。
婆媳之间有什么矛盾,能使媳妇动意谋杀婆婆?文献记载很清楚:是借此让陈世儒“丁母忧”,即因为母亲去世而回京城守丧。更进一步说,就是李氏不愿意让丈夫去那遥远偏僻的山城小县当差,希望他在家团聚。
现在,人们还能看见这样的记载:说李氏授意女佣杀死婆婆,是经与丈夫商量的,也就是说,陈世儒也是主谋之一。陈世儒被逮、被杀,采信的证据就是这一条。
临阵撤换主审法官
子女谋杀长辈,在宋朝被视为“大恶不赦”的罪行,按照法律规定,将被处枭首示众(“弃市”)。陈世儒夫妇的“谋杀生母”案件,很快被移送到开封府知府苏颂的案牍上。
苏颂在历史上以正直、稳健著称,官位最高时做了宰相。同时,他还是个杰出的科学家(本报曾有专门报道)。苏颂审理这一案件后,认为陈世儒的妻子李氏、女佣高氏谋杀张氏的事实存在,但陈世儒“不知情”;在那个年代,虽然妻子犯罪丈夫有责,但 “法不至死”。
说来蹊跷——正当此时,有人告了苏颂一状,说他此前在处理一起僧人犯法案件时,量刑过轻,有“故纵”的嫌疑。一名纪检大臣将此事告到皇帝那儿。经查证,僧人犯罪确有其事,但量刑过轻也是事实,这样,就把苏颂贬到濠州(安徽凤阳)当知府,由京官降为地方官,远离了陈世儒这起案件。
这之后,陈世儒的案件被移往大理寺,案情也越来越复杂了。
刑事案上升为政治案
陈世儒的家庭背景是很复杂的,势力很大,如今出了这样的大事,家族当然会倾力援救,特别是陈世儒的丈母娘吕氏,为了解救女儿,必须解救女婿。这样,人情很快就干扰案件了。
朝中以吕夷简、吕公著父子为首的安徽寿县吕氏集团和陈执中、李中师以及司马光,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反对力量。吕夷简、吕公著父子的出面说情,立即被革新派抓住把柄。陈世儒案在元丰元年(1078)二月发案,六月就有御史弹劾吕夷简、吕公著,指责他们父子插手案件,干扰审判,于是吕公著的两个儿子、一个侄子相继受到牵连,其中侄子被逮捕。
事情发展到这个份上,大理寺官员也感到棘手了,因为他们面对的双方势力都很大。这时,宋神宗又派来“大力御史”何正臣监督办案。到了八月,事态越发扩大,受牵连的人越来越多,受到审问的,除了吕夷简、吕公著父子,还有最初的主审官苏颂,其中吕公著的女婿以及司马光的儿子等,都相继被逮捕。
显然,这是变法革新派借此机会向保守派发起进攻,陈世儒的家庭刑事案件迅速上升为政治案。
主审法官的牢狱之灾
一桩家庭命案,在朝野激起巨大波澜。当时的御史台,是被革新派人物控制的,于是陈世儒夫妇及女佣高氏等19人很快被处极刑,另有7名家奴被判死缓;受此案牵连而坐牢的有多少人?至今没有见到记载,但从“京都市长”(开封府知府)苏颂,吕公著儿子、侄儿、女婿,司马光儿子等的被逮捕情况看,人数之多,是不言而喻的。
显然,这起案件背后的内容要比表面上复杂得多。管成学先生说,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苏颂留下的文字中略窥一斑。
苏颂当时被关在御史台监狱。其间,神宗皇帝召见他,语重心长地说:“此人伦大恶,当穷竟!”即陈世儒夫妇谋杀生母,属于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大恶”,应当严处。苏颂回答道:“案件现在已经被移交到御史台,臣对此固然不敢说什么从宽处理的任何倾向,但也绝不敢说什么可能导致案件从重处理的意见。”面对皇帝,苏颂照旧阐明其实事求是的态度。
苏颂被关在号子中,久拖不决,他自叹“失势我如鱼在网”,写了十首诗,诗前有一段序言,最值得玩味,意思是:我在受理陈世儒案件之后,有人以我“很难办好”此案为由,将案件移送大理寺;而大理寺官员查出“陈氏姻党干求府政”(事实上就是吕氏集团干扰案件审判),鉴于吕氏的势力,案件又被提交到御史台。元丰二年,我已经在濠州任官,又将我传讯到御史台。经查明,我在审理陈世儒案件时,并没有受到任何干扰。事情至此,本已没有我的任何事了,可我依然被关押。有位御史的话,更使我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说:“你还是早早说出来吧,免得多受困扰。”我回答说:“该说的,我都说了;要我说本来没有的事,不是诬陷嘛!诬陷别人,我死也不会干的;诬陷自己,那倒没什么妨碍。”于是我就写了几行,将所有责任揽在自己身上,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被关着,“久不得出”。现在,我将这些事写成诗,并不指望后人把它当诗歌看,而仅仅是希望传给子孙,让他们略知仕宦之途的艰辛。
苏颂在后面的十首诗中,有这样的诗句:“虚构为实尽枝辟,直道公心自不欺……况是圣神方烛理,深冤终有辨明时。”可见,他认定陈世儒案中是有“冤情”的,并坚信这一冤情迟早能得到“辨明”。
宋神宗对这起案件的发展态势,是处在游移不定的态度上。起初他认为要“穷竟”,及至要杀人了,他又对主审御史说:“陈世儒是陈家独子,是否留下来上坟祭祀?”但主审御史没理会皇帝的这一套,还是主张把陈世儒杀了。
苏颂自写的“认罪状”被送到神宗面前时,引起了神宗的怀疑,因为神宗对苏颂的为人处世是十分清楚的。经对质,发现是呈送文书的大理寺官员在苏颂的“认罪状”中作了一番颇费心思的“润色”和“修饰”,故意将案件扩大化,企图网罗更多的保守派官员。大理寺官员的手脚被戳穿后,苏颂才得以释放出狱。
知县案件有冤情
苏颂出狱后,御史台仍然被革新派势力控制,因此,陈世儒案件是不会得到“辨明”机会的。宋神宗去世后,朝政在短时期内被高太后把持,保守派代表司马光出任宰相,但也没有给陈世儒案平反,其中缘由是比较清楚的:陈世儒妻子毕竟与女佣们谋杀了长辈,这是无法得到赦免的“大恶”;而案发后,被卷入说情漩涡的李氏、吕氏、司马氏,都受案件的牵连而受害——自身有短,还敢张扬什么呢?陈世儒是独子,一家19人被杀后,算是彻底断了香火,还有谁来替他伸冤?更为重要的,是案件的最后拍板者乃神宗皇帝,鉴于皇权至高无上的威严,又有谁愿意冒险捅这个马蜂窝呢?但苏颂一辈子持重稳沉,史书评价他“岿然高年,未尝为奸邪所污,世称其明哲保身”,这样一位“长者”官员,又是案件的最初主审者,他的话应该是最接近事实的。至今,人们还不能找出质疑他的判断的任何证据。
再说,就杀人动机而言,如果陈世儒和妻子只是想找一个回城的“理由”,那么,杀母奔丧是否惟一的办法呢?陈世儒去太湖之前,是国子博士,是个五品之上的官员,家里有后来被杀的女佣17人、被判处死缓的女佣7人——至少有24名家庭女佣,这说明其家境是相当殷实的,他可以不上班,可以装病,可以请事假——宋朝时,官员借口种种而拒不赴任的现象常见,这都可以达到与妻子李氏团聚的目的。他还可以将李氏带着,去山城小县观光闲游。退一步说,李氏真的怂恿佣人去杀婆婆,找一两个佣人密谋似乎可以理解,当那么多佣人的面说出这种“计策”,可能吗?为了回家而将老母杀掉,要将这一“计策”与一名“国子博士”的智商联系起来,实在太难!因此,陈世儒妻杀母案应该是一起冤案,陈氏一家是王安石变法中革新派与保守派斗争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