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 昆明走朝前 收费暂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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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动机
昨日,国务院批转了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直面一些城市面临的“垃圾围城”困境,该《意见》要求,将健全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这个规定会不会增加生活垃圾收费?昆明的垃圾处理现状如何?昆明又将如何应对?
一询问才知道,昆明的垃圾处理已走在部分地区前面,已经建立起相对规范和健全的制度,暂时不会提高收费。
第一反应
垃圾处理费会不会提高
家住丰宁小区的陈大爷是在新浪网上看到这条消息的。看完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现在我们不是都已经交着垃圾清运费与处理费啦?国家规定一出,垃圾处理费会不会再次提高?”
陈大爷说,垃圾要实行无害化处理,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但这样一来,肯定会产生另外的费用。所以立即拨打本报热线进行询问。昨日,先后共有10余市民打进本报提出类似的问题,有的还认为,垃圾围城越来越严重,焚烧又会产生致癌物质,均称,实行无害化处理是一件十分好的事情,但就是不知道昆明是如何应对的。
昆明现状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昆明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昆明一直非常重视生活垃圾的处理。最新的数据表明,昆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只达到90%。针对建筑垃圾,目前城管部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在渣土运输车辆上装载GPS定位系统,用以监督渣土运输车辆一定将建筑垃圾送到指定的消纳地点去,展开资源化项目示范建设等方式,每年能将40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成建筑材料。 <
收费情况
费用收取相对完善暂不提高
西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昆明市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是按照昆明市发改委2009年审批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全市统一执行的, 大致的收费标准是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商铺 0.75元/月·平方米;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昆明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王先举介绍,国务院批转了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他已经在网上看到了,从昆明的角度出发,很多地方都走在了前面,昆明的收费这一块制度已经过了两次修改,相对完善,暂不提高。
处理目标
5年内达到100%无害化处理
昆明无害化处理目标又是怎样设定的呢?据环保局相关人员说,在未来5年,昆明市把垃圾处理当成了重点任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综合采用综合利用、焚烧发电和卫生填埋等技术,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实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充分利用 、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形成覆盖各个区县和重点集镇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针对主城区及滇池流域内的宾馆、饭店和单位食堂等餐饮企业建立专业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据称,尤其是无害化处理方面,提出了5年内达到100%的目标,也就是说将比国家要求提前15年完成。
记者 管弦 实习生 谢进
《意见》速读
·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则要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同时,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已运行垃圾处理设施的,将来要针对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责成运营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