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有望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人体器官捐献,我国构建体系
今年9月左右,我国将出台器官捐献的全面构建体系。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中,将包括公民在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届时,我国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登记器官捐献意愿。驾照申领人可以选择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时,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愿意捐献何种器官。
申领驾照时,可选捐或不捐
黄洁夫表示,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完善后,在申领驾照时,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选择捐或不捐,以及捐献何种器官。“每个人都有选择权。这是人权问题,不存在不愿意就是不光荣这类问题。 ”黄洁夫说。
黄洁夫表示,将制定在器官捐献之前、期间和之后对捐献者及其家人提供人文关怀和照顾的相应措施。这其中将包括救助补偿政策,器官捐献者有望获得物质补偿。
据统计,目前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
新闻·资料
国外很多国家都已有类似器官捐献环节,在发放驾照时,进行捐献意愿登记。驾照申领人签署一份器官捐献表,进行器官捐献的意愿登记。黄洁夫介绍,澳大利亚的驾照持有者约80%都愿意签署;在英国,这一比例约为45%。目前我国居民在境内申领驾照时尚无这一环节。
背景·现状
据统计,自1986年~2006年20年来,上海市捐出自己遗体的市民不足4000人。上海市全年死亡人数约10万人,每年却只有300人志愿捐献遗体,仅千分之三。然而,在全国和上海的遗体捐献登记者中,真正捐出遗体的比例却较小,约占登记者的15%左右。
中国在器官移植技术领域虽然已达到世界水平,但有关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制约了器官移植临床救治工作和移植医学的发展。
关注立法
国务院法制办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县级以上政府
紧急政务信息配手语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5日在其网站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的或者紧急的政务信息时,应当提供文字提示、手语、语音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电视台在播出或者重播电视节目时应当加配字幕,每周至少播放一次配备手语翻译的新闻节目。城市公共服务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听力辅助等系统,为无障碍信息交流创造条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方便听力、言语残疾人的报警、呼叫功能。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的互联网网站,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我国原子能法
有望年底征求意见
4月上旬,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年会上,协会理事长张华祝介绍,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已经完成《原子能法》的立法研究课题,该法草案有望在年底征求各部门意见。
关于《原子能法》草案具体内容,相关人员不肯透露。据介绍,《原子能法》中大体将包括铀矿地质的勘察和采冶、核材料的管制、核设施的管理、核技术应用的管理、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核安全的管理、核应急的管理、核损害赔偿的管理以及核进出口管理等。
“核立法围绕这些,充分体现了核的特点,安全第一。”有关人士说,核安全(核的安全使用)、核安保(核的安全保卫,防止非法应用)、核保障(保障核不扩散)是原子能立法的三个重要原则,也被称作3S原则。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中国新闻网、法制晚报、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