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肇事杀人灭口自首不足以轻判 药家鑫获死刑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3月23日,案件开庭审理时,药家鑫在法庭上痛哭忏悔。
4月22日宣判结束后,被害人的丈夫向法庭外等候的市民鞠躬致谢。
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 。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 ,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据新华社
■现场
旁听者身份核查严格原告律师吃了闭门羹
药家鑫一案法院如何判决,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4月22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东门时,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等候进入宣判现场的旁听者。不过,法院也对此做了充分准备,安排多名工作人员核查旁听者身份,对于每一个进入者都严格把关。记者注意到,不仅旁听者要被严格审查身份,那些想到法院处理其他案件的市民,也被告知需要“有人接有人送”。就连原告辩护律师许涛要入内时,也吃了一个闭门羹,要求有效身份证明。“我是原告辩护律师好不好,怎么能不让我进?旁听证、身份证、律师证,样样齐全。”许涛一脸无奈。
上午10时许,原告代理人张显带领原告家属准备进去旁听,由于未携带旁听证也被拦下。“昨天下午告诉我旁听证作废,必须出示西安本地的身份证。现在又让我拿旁听证,这不是笑话嘛!”面对工作人员的阻拦 ,张显忍不住用陕西方言破口大骂。最终,工作人员决定向其放行,但严格按人头点名,25个旁听者一个也不能多。记者从张显处得到的旁听证也成了“废票”。
上午10时30分,审判正式开始。没能进入法庭旁听的人们,纷纷聚集在法院门口,焦急地等待着判决结果。现场人越聚越多,有些市民情绪比较激动,几个西安高校的大学生也在现场搞起了“行为艺术”,期望能有一个公平的判决结果。
■释疑
既然认定药家鑫自首为什么还要判处死刑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4月22日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结束后,记者采访了西安中院刑一庭的办案法官。
记者:3月23日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时,药家鑫的辩护人提出,药家鑫撞人后杀人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请问,对此问题如何认定?
法官:激情杀人一般是指由于被害人的不当言行引起被告人的激愤而实施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本案被害人张妙在本案中完全是无辜的,从被撞倒直至被杀害,没有任何不当言行。药家鑫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
记者:被害方认为,药家鑫在警方最初询问时否认杀人事实,药家鑫父母陪子投案的行为不应构成自首,一审是如何评判这一行为的?
法官:警方最初作为一般怀疑对象对药家鑫进行了询问,但并未认定药系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后来,药家鑫在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于作案后第四日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依法应认定为自首。
记者:既然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为什么还要判处其死刑?
法官:纵观本案,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伤后,不但不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药家鑫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仅因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杀人灭口,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仍应依法严惩。
被害人丈夫王辉含泪三鞠躬:
俺媳妇可以瞑目了
“俺媳妇终于可以瞑目了。多谢大家的关心。”4月22日上午11时许,关中汉子王辉宣判结束后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东门走出来,热泪盈眶地向聚集在法庭外的人们鞠了三个躬。自去年10月妻子张妙被药家鑫杀死至今历时半年,如今终于有了一个结果。
22日上午11时20分,宣判结束,此时庭外等候的人们尚不知判决结果。法庭里走出来的每个人都成为众人包围的对象。原告代理律师许涛第一个走出法院大门。面对询问,许涛并不多说,只是低调地竖了一个大拇指。
张妙的丈夫王辉在代理人张显的陪同下,随后走出法院。“任何人触犯了法律的红线,下场都是一样的。”张显认为,这个判决结果还是比较公正的。上身穿灰色工装,牛仔裤上破了几个洞,鞋上沾满了泥巴,和脸上挂着笑容的张显相比,旁边的王辉多少有些疲惫。
此前,王辉等家属曾坚持“不判死刑不下葬”,至今张妙的遗体还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里。而对于一审的结果,王辉表示基本满意,“媳妇可以瞑目了”。“结果是很公正的。鼓掌。”药家鑫被判处死刑的结果,让先前激动的情绪平静了许多。
“我是一个下岗工人,没有多少钱,这钱给娃买吃的。”人群里一位热心市民把100元钱塞到王辉手里。随后,其他一些热心市民也自发向王辉捐款。
“头发愁得都掉了5把了,一个坑一个坑的。多谢大家的帮忙。”说到半年来自己的生活,王辉非常感慨,眼含热泪鞠了三个躬向人们表示感谢。
药家鑫是否上诉还不得而知
按照判决结果,药家鑫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张妙的父亲表示,家属对民事赔偿的数额并不满意,“不是想要大的数额,只是也不能这么不合理。”而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妙的娘家人和婆家人表示,将于近期提出上诉请求。
“当时药家鑫说话声音很低,也没听清楚他什么意见。”4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钢,对方称目前还没有跟药家鑫父母沟通,上诉与否还不确定,暂时不方便发表意见。而本案如上诉,还将在程序上存在省高院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两道程序。
药家鑫自述:
开车换碟肇事担心索赔捅人
3月23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坐在被告席上的药家鑫低头盯着地面。“我对不起张妙,对不起她的家人,也对不起我的父母。”接受讯问时,这名21岁的大学生连用三个“对不起”。
他说,当日他开车行至事发地时,正在给车里的音响换碟,不清楚车是否在走直线,突然听见“嗵”的一声,感觉出事了便下车查看。结果发现车后有一个女的侧躺在地上,发出呻吟声。“天太黑,我不清楚她伤的程度,心里特别害怕、恐慌,害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看病、索赔。”于是 ,两三秒后,“一念之差”下,药家鑫从随身带的包里取出一把单刃刀,向张妙连捅数刀,然后驾车逃跑。
开出一段路后,因为“心里发慌,手打战、脚也不听使唤”,药家鑫又撞上两名行人。
检察官评案:
血案原可止于张妙倒地之时
案件审理阶段,西安检察院检察官对药家鑫案还进行了审理之外的评议。
检察官说:“药家鑫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固然是法律的胜利,但同样也是法律的无奈。本案原本可以止于法律之外,可以止步于张妙倒地呻吟之时,甚至可以止步于撞人后药家鑫惊慌逃逸之后。但正是因为缺乏对生命的尊重,丧失对法律的敬畏,让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瞬间演变成血腥暴力的悲剧。”
“药家鑫案虽然只是个案,但我们却不能忽视暴露出来的问题。学校、家庭的关注和教育,不能仍停留在物质供给的阶段,而应当走进他们的心灵,倾听他们的诉求,提供更多健康的心理能量。”药家鑫曾在法庭上表示:“我很多次都想过自杀,因为除了无休止练琴外,我看不到任何人生希望。”
据新华社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