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片法意与学思
正义网-检察日报
王振民 陈新宇
回顾百年清华法学的历史,源清末,历民国,到今日,这一片法意与学思,有着怎样的学术特色与贡献呢?
一、清华法学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也即国家意识和国际视野
清华大学诞生和成长于多灾多难的旧中国,无论当时的办学经费或者这个校园,都起源于血雨腥风的战火,是民族耻辱的产物。从诞生那天起,清华大学就注定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世界承担着特殊责任,使得一代又一代清华人异常爱国,以天下为己任,为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而发奋努力。正如端木正对王铁崖的追忆,“抗战八年我是在读大学和研究生中度过的,目睹我的老师们怎样艰苦卓绝教育我们这一代人。日寇空袭、颠沛流离、法币贬值,资料不足、住房狭小、电灯昏暗(有时无电则一灯如豆在油灯或烛光下开夜车)……但他们为了延续民族的文化,为了民族的未来,甘之如饴,保证质量地讲课,还不断出科研成果。”
先辈如斯,当代人亦如此,2002年,何美欢教授放弃香港优越的生活条件毅然决然来到清华法学院任教,别人问为什么,她说自己的一切学术都是为了中国。为了中国,为了清华法学,为了清华学生,何美欢教授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用生命诠释了21世纪清华法学的终极关怀和精神品格。
从邵循恪的《国际法与中日事件研究》、钱端升的《战后世界之改造》、王铁崖的《中外旧约章汇编》、陈体强的《中国的外交行政》、端木正的《中国与中立法》等著述中,从张福运、梅汝璈和向哲濬等人的法律实践中,无不可以看到其会通中西的特质,他们精通国际,能够平等地与国际对话,他们明了世情,立足于从国际视角解决中国问题。一方面,我们为那个时代清华法学院中法律学系长时间缺位感到遗憾;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在近代的特殊时空之下,清华法律人实际上是以一种更高的视野来关心着、考虑着、解决着国家最重要的问题。他们都是非常有理想、有追求、有品位的法学大家。“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清华法律学人,使得他们不用扬鞭自奋蹄,为国为民殚精竭虑,无怨无悔。
今天的清华,在弥补了萌芽初创时期法律学系缺位之憾的同时,继承和发展着其国际视野的特质。在清华法学院的全职专业教师之中,83%拥有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着教育部批准的“国际创新型人才培养试验区”,设立了本科国际班;有着多门双语课程,注重“双法”训练,课程中外国法、国际法课程比例最高;有着全国独树一帜的全英文教授的“普通法精要”课程;有中国第一个面向国际招生的、全英文授课的中国法硕士课程(LL.M.);有中国第一本完全由中外学生主办编辑、在国外出版、面向国际发行、全英文介绍研究中国法律的学术刊物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等等,无不显示出清华法学强烈的国际视野和中国关怀。
二、大法学和入主流的理念民国时期的清华,从留美预备部
时期起,就采取通识教育方式。成立大学之后,在学校继续实行通识教育的同时,清华法学院采取大法学院的建制,即下设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三系,后又加入了社会学系。法学院的学生,除了学习本系专业课程,还要学习外语、国文、历史、自然科学、数理逻辑等学科知识,以及本院其他学系的专业课程,这是一种超越狭义法律,强调法律科学与政治科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交叉研究,从更广阔的学科视角来看法律和法学的理念。这种教育方式和理念影响之下,留美预备部的金岳霖尽管拿的是政治学博士,却可以在哲学界大放异彩,法学院政治学系的邵循正成为著名的历史学家,王赣愚在政治学与经济学两个领域都有令人瞩目的表现,端木正在法国革命史上颇有建树。这些学者的转型,或者出于兴趣,或者因为时代因素,但都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当时所培养人才广博且专深的综合素质。
1995年,清华大学前校长王大中院士在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复建大会上的致辞指出“复建后的法律学系,要充分发挥清华大学理工、经管和文法诸学科交叉、渗透的综合优势,争取走出一条切合实际、富有特色的办系道路”,复建的清华法学秉承了大法学的理念,并在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核能技术研究院、环境科学系、水利系、热能系等院系的合作研究中扩展法学研究的空间,并在这个过程中向其他专业推广了法治的理念。
当然,这一切都以“入主流”为前提。我们大力发展法律的主流学科、骨干学科,对此毫不含糊,所有这些领域都有重量级法学大家主持,我们培养的首先是主流法律人才,这是我们的根和本。法学院首先是“法律学院”,在此前提下,再强调“大法学”。总之,我们培养的是了解其他专业知识的主流法律人才,而不是懂一点法律的其他专业人才。我们的学术成果主要是法律科学的成果,同时又触类旁通,涉及更广泛的学科领域。这个思想是非常明确的。
三、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重视理论,以别于一般法律专门学校,同时并不忽视实践,使理论与实践保持一种平衡状态,培养一种法学家型而非法匠型的人才,是1932年清华法学院增设法律学系之初,老校长梅贻琦念兹在兹的目标。从留美预备部时期的梅汝璈、向哲濬到成立法学院之后的王铁崖、端木正,皆是梅贻琦所追求的这种人才之典型体现。他们既可以执教杏坛、著述育人,又可以持法律之剑,执掌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今天的清华,亦可以看到教师们对法学各学科理论问题的孜孜探讨,并在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以2009年为例,该年法学院教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和《中国社会科学》三大主要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17篇,在全国排名第一。在15种法律核心刊物上人均发表论文的数量我们也是第一。同时,教师们亦积极参与普法、立法、司法、行政、军事、仲裁等各方面的活动,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着智力支持,实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良好互动。
四、强调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在今天《清华法学》这份刊物上,赫然印着“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是对先贤的缅怀,也是对自己的激励。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感召下,在清华法学初创时期,年轻的萧公权和陈体强敢于挑战国际法政学术界的权威,将自己的博士论文选题定在当时最热门、亦是难度最大的问题上,并凭借着深厚的学养,成一家之言,从而一鸣惊人,一举奠定其在学术界的地位。
我们知道,唯有坚持于此,才可能进行理论和制度创新。在古代中国,中华法系曾经在世界上独树一帜,成为四大法系之一,在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必将形成独特的理论和制度,这需要中国的法律学人为之探索、为之奋斗。我们既不崇洋媚外,也不闭门造车,而是立足于中国,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一切成果,从而产生拥有自己独立“知识产权”的法治理论和制度成果。当代清华法律学人最大的梦想就是,与所有中华法律学人一道,根据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吸收人类先进法治文明的成果,重塑、再造独树一帜、能够与世界上其他主要法律制度平起平坐的、21世纪的“新中华法系”。
百年清华,法意重回,已是佳风景,并将是最好风景。这风景,无论浪潮涌落,不负往者,亦不负来者。眺望未来,清华法学必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再造新的百年辉煌,“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