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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对客运、货运车辆整治 实施全天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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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 (记者 蔚应斌 通讯员 邓茳) 从4月14日开始到6月底,石河子的运政、交警执法人员将对客运、货运车辆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部门每天24小时实行不间断监控,以到达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

4月12日,石河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对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这次石河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设有4个卡点,交警支队设有6个卡点,路政也设有一个卡点。

当天,石河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执法人员对石河子市东十路、八一路口、东十路与S115线路口、农八师143团大桥、新湖收费站和沙门子收费站六个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3个月的专项行动中,主要是严查超速、超载、无证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并确定乌奎高速公路、国道312线,省道石莫、安下线以及南山公路为整治重点,沿线各运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多种方法严查上述违法行为。

运政、交警执法人员对于发现的货车车身反光标识、侧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规定、车辆严重超载、无证营运等违法行为,将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按车籍所在地、车辆品牌等进行登记,汇总后上报活动整治办公室。其中,运政执法人员将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即乘车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员从业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情况必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石河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丁多为此解释说,除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外,客运系统还专门启动“六项必查”,旨在要求石河子的各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充分利用已安装的具有形式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对车辆和驾驶员实施24小时跟踪监控,特别是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未按规定换班驾驶(连续驾驶4小时)等违章行为进行提醒、纠正,并依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还启动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非法从事班线客运的企业以及发生严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的驾驶员予以通报,并要求运输企业予以辞退并不予其他企业录用。

石河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对超限超载、载客甩客、不按规定从事危险品运输等违法记录的驾驶员,按照《道路运输从业管理规定》该依法吊销《从业资格证》,对企业监管不力,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吊销经营许可。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将对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培训、考试和营运过程进行责任倒查,并提出整改建议。对于外省、外地区公路客运车辆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警、运政部门将信息汇总后上报活动整治办公室,并由活动整治办公室上报自治区安委会通报相关省(区、市)落实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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