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五大变化
舜网-济南时报
□本报记者 赵静
昨天,济南市教育局下发《201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有五大变化。
■变化一:指标生比例由75%扩到80%■变化二:新增历城二中为推荐生试点校■变化三:历城所有高中都划一条线■变化四:推荐生计划分两部分投放■变化五:每年上报学生“基础性评价成绩”
新增的5%指标生均分至初中
今年,济南指标生分配比例进一步增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比例由原来的计划内的75%扩大到80%,增加的5%的指标生招生计划按照初中各校毕业生人数均分到各校。
根据招生意见,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章丘第四中学、济北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80%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历城第二中学、历城第一中学2011年指标生分配数额依据2010年指标生分配数额的相应比例予以分配。
济南外国语学校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0%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山东省实验中学等学校将指标生分配计划的70%,济南第七中学等学校将指标生分配计划的45%,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剩余10%的指标作为奖励指标进行分配,其中将5%指标生奖励数额分配至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5%的初中学校,另将5%的指标生奖励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11至2012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指标生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学生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的学生列入指标生录取。
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考生可填报两个普高志愿
今年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定为5月9日至14日。
昨天,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济南共有61000余名初三毕业生,比去年增加5000余人。初中阶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生物、地理、信息技术、思想品德、历史学科采取等级考核评价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采用分数考核评价方式,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20分),物理、化学共15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60分,学业水平文化课总成绩为570分。
此外,要求每年上报学生“基础性评价成绩”。自2011年起,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8月15日前,将在校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公示后的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备档。
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必须持有济南户籍证明。报济南幼师、济南师范,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
学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填报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学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以兼报。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历城第二中学为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
7月5日高中阶段学校开始录取
今年,济南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力争扩大到80%,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将大体相当。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预计7月5日开始。
根据规定,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各校将按照报名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录取分数线。
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
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
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
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的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学生的收费标准收取。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职业学校可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招收和培养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此外,历城所有高中都划一条线。2011年起,历城区所有学校(包括历城一中、历城二中在内),均面向市区和历城区进行招生,统一报名,统一划线,统一录取,不再出现历城二中和历城一中市区与本地两条分数线的情况。
推荐生一半计划定向分给初中
今年起,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新增历城二中,同时招生计划将分为两个部分进行投放。
今年推荐生学校包括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参照2010年对市区招生计划相应比例进行测算),它们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济南外国语学校将招生计划的2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各试点学校的推荐生招生计划的50%按照“定向分配,差额录取”方式分配给“2011至2012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其余50%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
根据规定,凡初中3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优秀初中毕业生,经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为扶持民族教育学校发展,济南回民中学、济南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分别向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的高中部和济南第三中学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推荐保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