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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战争"告"恐龙王国"剽窃 打响社交游戏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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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提起网络游戏和网页游戏,很多玩家都表示,很久没有什么新游戏出现了,没有让人耳目一新的创意,到底什么原因?昨天(12日)下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小小战争”打响了“中国社交游戏第一案”,状告“恐龙王国”剽窃。以经营“五分钟”品牌社交游戏著称的上海你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索赔510万

这个官司网友和业界已经关注很久,为什么说网络游戏一大抄?到底如何比对游戏软件是否存在抄袭?游戏的收益如何计算?网络游戏如何健康发展?记者周强、孙莹、满朝旭法庭内外追问焦点。

【焦点一】凭什么说“恐龙王国”剽窃了“小小战争”

原告起诉,“小小战争”是他们开发的一款社交游戏软件,以部落发展、战争、好友互动为主导,2010年8月17日在人人网上首次公开发表,取得了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原告是著作权人。而被告恺英网络未经许可整体剽窃了“小小战争”,并将侵权软件命名为“恐龙王国”,和“恐龙时代”,甚至连原告著名的“五分钟”LOGO都没有改。

原代:它具有和小小战争原创作品完全相同的游戏特点、风格、技巧,在游戏的机构、顺序、界面等方面具有实质性相似,两款游戏的外观和感受惊人雷同。他们在在恐龙王国的侵权程序中不仅把小小战争中的原程序抄袭,他抄袭了我们的LOGO,还耖了原告设计人员的名字这些版权信息。

被告则强调,恐龙王国是他们自己研发的,游戏完成时间是2010年4月30日,小小战争完成于2010年7月10日。

被代:恐龙时代完成的时间早于小小战争完成的时间,何谈在先完成的游戏软件抄袭在后完成的游戏软件呢?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被告拿出了会议记录,证明研发经过。而原告指出他们研发“小小战争”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提供给法庭的文档就有一大箱,而被告却在短短一个月内完成新游戏研发,是不合常理的。

原代:我们认为这个东西是造假的,它首先是有一个策划案把这个故事说出来,形成策划文档,编程人员在把它转化成机器语言,我拿的出一套完整的开发文档,被告也应该有这些,而不是仅仅一天开一个会,有会议记录就说这个游戏是我原创的了,不可能,游戏是一个过程。

【焦点二】网页游戏如何获利 恐龙王国带来多少收益

原告在回答法官提问时,坦言“小小战争”获利的方式有两种。

原代:这个游戏里可能有比如需要增加他的战斗力或者装备,可能需要充值购买,还有和网站平台上有一个合作,基于我这个游戏产生的流量跟我有分成。

原告表示小小战争在人人网等三家网站上运营,每月每个平台大约一百多万收益,而被告的恐龙王国是在开心网等六个国内外网站分别运营中文繁体、葡萄牙语、德语、日语等版本。所以原告根据自己的收益,推算被告每个月至少有三、四百万的收益,而被告在回答法官询问时却矢口否认。

审判员:“恐龙时代”游戏软件有没有销售过?

被告:没有。这个是游戏软件,不是通过销售软件获取商业利益。免费游玩,通过玩家使用flash程序获利。

审判员:是否许可他人使用“恐龙时代”游戏软件?

被告:中国境内没有。

审判员:你目前获利情况?

被告:没有获利。因为这个游戏在国内还没有商业运营。

【焦点三】如何确定两款游戏是否相似

原告希望法庭能够组织比对两款游戏的源程序,以及开发文档。同时希望组织业内专家来做比对。

原代:作为一个玩家他是不是觉得这两款游戏具有本质的相似,这个最重要。

而被告不同意这样的方法,并向法庭提交了引擎程序和flash的代码。

被代:最最核心的是它的价构代码,两个游戏的引擎是相同的话。这个往往被认定为形成相似。计算机软件通过不同的计算机语言,不同的算法形成完全相同的效果,如果这样,那是两款完全独立的作品。

由于需要进一步鉴定,庭审没有进入辩论程序就休庭了。预计再次开庭又要等上两个月左右。

“小小战争”的维权才刚刚开始,抵制抄袭也是业内共识,但为什么总有这样的纠纷发生?是黔驴计穷,还是暴利趋势?记者孙莹采访了“360游戏中心”负责人谢沛然。

谢沛然认为,网页游戏从2008年起步,基本保证了每年100%的增长。去年市场规模已达近30个亿,今年预计超过50亿,但是可喜形势背后,令人担忧的是,产品同质化严重,

谢沛然:这和网络游戏有些类似。这样发展下去,很可能的话,新类型的游戏、有创意的游戏很难再出现。从2008年开始,以“三国”为题材的游戏应该有几十款。而它们的类型都基本相似,无非是在固定的场景中盖房子、打仗,而这几十款游戏,如果把美术元素刨除在外的话,它的模型几乎是一样的。

谢沛然说,抄袭是导致整个游戏行业创新能力下降的原因,业内比较抵制。但在追逐最大化利益的同时对创意的保护力度不够。

谢沛然:国内在著作权认证的时候,只注重代码,而不注重内容。所以一个情况就是,我只要把你的创意抄袭下来,我让我的开发人员重新写一遍代码就完全可以申请到著作权,这个产品就完全是一个合法产品。这时候如果一创意抄袭进行诉讼的话,举证方面就非常困难。

谢沛然建议行业内应该主动抵制抄袭的行为,对新的小团队给予更多机会。同时希望相关法律规定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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