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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监控录像哪去了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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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健

一般公共场所都安装了探头。东方IC供图

读者来信

调取监控录像遭拒绝

日前,本报接到张女士来信称,其在银行取到假币,但银行认为其离开柜台,应自行负责损失。为了证实自己没有偷换钱币,张女士要求银行调取监控录像,却遭到拒绝。

在公共场所出事,当事人要不到监控录像,一旦进入司法程序,营业场所又以监控录像已过保存期为由,拒绝出示证据。

各类公共场所监控探头视频应保存多长时间?记者调查发现,商场、银行、地铁等场所各不相同,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统一要求。

事件

地铁无法公布录像

受伤乘客很无奈

乘客齐小姐因为在地铁里摔伤,近日把地铁公司诉上法院,但她没有证据,只能指望法院调取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

齐小姐说,去年6月14日下午4时,其乘坐地铁10号线至苏州街站,在地铁门开放之后,正常有序下车,可刚跨出车门一步,由于门口不锈钢地板长期摩擦,又离卫生间较近,地面湿滑,自己向前滑倒,撞在地铁消防设备的玻璃罩上,玻璃罩被撞碎,玻璃碎片割伤自己左手手腕,肌腱组织及神经断裂。齐小姐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8787元。

开庭时,地铁公司不同意齐小姐的诉求,第一项理由就是——齐小姐根本没有事实依据。“齐小姐当天是否乘坐地铁,是上行还是下行,都难以确认。”地铁公司代理人如此答辩。

对此,法官询问地铁公司是否保存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地铁方回答说,车站虽然有摄像头,但录像是循环录制,7天就会覆盖,而且录像要定期清理,起诉距事发已经过去8个月,录像早就没有了。

“我现在没有投诉地铁公司的证据,当时也没有要求对监控内容进行证据保全。”齐小姐无奈地说。

调查

录像保存时间不统一

“裸告”现象增多

除地铁外,记者采访了多家银行、商场,发现公共场所监控录像保存期限并没有统一规定,主要看各单位机器硬盘的容量大小。其中,银行保存期限较长,一般为一个月;大型商场一般为15天;超市基本在7天到10天。但是,当记者以个人身份要求查看监控录像时,处处碰壁。

类似的案例媒体报道了很多,例如,大学生马跃去年8月坠下鼓楼大街地铁站站台,被高压线电死,地铁方面表示没有录像可查,马跃的母亲,只好扛着牌子在地铁里寻找知情者。

然而,2009年7月17日8时25分,一男子在地铁1号线南礼士路站由东向西方向跳下站台致死,事后,地铁公司则拿出监控录像以及现场目击证人证明,被轧人是自己跳下站台。

市民闫女士存款2万余元,账户内存款反而减少了,要求查看监控录像,银行却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查看。

这些案例不得不让人质疑,责任单位掌握着重要证据,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以随时更改、甚至销毁视频录像,当事人就算告到法院,法院也难以调取证据。难道,受害人只能吃哑巴亏吗?

“公共场所监控录像保存时限并没有法律上的统一规定。”海淀法院法官陈昶屹介绍,当事人在申请法院调取责任单位的监控录像时,责任单位往往以保存记录过期、录像已清理为由,不予出示。结果,当事人因为没有证据成了“裸告”,多以败诉告终。

支招

发生意外事件

先申请“保存录像”

没有法律规定,责任单位就能随意制定录像保存期限吗?陈法官给予否定答案。“如果保存期低于一周,法院可能会认为单位保存证据不利,需要承担一定责任。”陈法官还支招,一旦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当事人一定要及时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民警、急救人员到场后,即使不能当即调取监控录像,当事人也要让他们把“保存录像”的申请记录在案。这样开庭时,如果责任单位再以“过期”为由,不提交录像,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会推定当事人的主张成立。

此外,出事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到法院立案,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如果是紧急状态,法院两天就能完成保全工作,确保证据万无一失。

对此,有网友也建议,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单位作为证据的保有者,又是诉讼中的优势方,无论是出于道义还是现实需要,都应该主动截取当时监控录像,刻录成DVD保存,保存期至少要长于诉讼有效期。

有专家也指出,依现在的技术水平,录像保存时间在一个月左右应该没问题。但要切实保证录像“安全”,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出台统一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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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即将统一

监控录像保存期

近日,市质监局正对强制性地方标准《保险营业场所安全风险等级和治安防范要求》征求意见,该《要求》将作为保险行业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管理依据。《要求》规定,各保险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现金支付对外营业区要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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