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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虚假征婚骗人钱财 浙江一女子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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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4月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通讯员吴淑骁、邓小李)一名48岁浙江女子童某使用在报刊刊登虚假征婚信息的方式,骗取多名征婚者钱财。近日,海口美兰区检察院对童某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5月开始,童某先后在海口市海旬三西路某宿舍和海甸二东路某小区设点进行虚假征婚诈骗,其先准备了一批小灵通(用于在不同的征婚广告登上不同的联系号码)、手机和银行卡作为诈骗的工具,后自己拟好虚假的征婚广告词,然后通过《古今故事报》、《大汇报》、《华夏故事报》、《经济报》等报刊刊登。

为减少要求见面的麻烦,童某只选外省的应征者作为诈骗对象,当有外省的应征者打电话时,先让和其雇佣的女子以不同的身份接电话并询问对方的基本情况,当对方表示想继续发展时,接电话的女子便将征婚者专门使用的手机号码提供给对方,让对方直接跟所谓的征婚者(其实均为童某)联系,童某在引诱对方上当后便以交纳相关费用为由,让对方交纳的款项汇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里,诈骗对方的钱财,得手后当察觉到对方可能已发现被诈骗时便不再接对方电话。

经查实,2010年5月份,姚某在《古今故事报》上看到了一则征婚广告,并拨打了该广告所留的联系电话询问,对方要求汇款200元后才能提供征婚者的联系电话,姚某同意。对方便将银行账号发给姚某,在确定姚某已将款项汇入指定帐户后,即将报纸上征婚者包某(实为童某)的联系电话提供给姚某,姚某拨打该手机与之联系,被告知如果能当上门女婿则给10万元的安家费,姚某信以为真,先后按要求将2700元汇入了之前的银行账户内,9月初又被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诈骗了18435元。童某共诈骗姚某21335元。2010年7月至9月间,童某又以类似的方式骗取徐某、王某、闵某、杜某、康某等5人共计36875元。案发后,公安扣押童某诈骗所得2万余元,在起诉阶段,童某主动向美兰区检察院退还赃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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