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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们究竟缺失了什么?

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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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药家鑫案开庭审理,辩护律师称药家鑫“激情杀人”,而药家鑫师妹李颖当众声称:“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言论一出,一片哗然。

3月23日,药家鑫案开庭审理,在法庭上药家鑫本人痛哭流涕,辩护律师称药家鑫“激情杀人”,当众网友还没从“激情杀人”中挣脱出来的时候,药家鑫师妹李颖当众声称:“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言论一出,一片哗然。药家鑫师妹李颖认同杀人,这无疑为逝者家属的心灵上撒了一把盐,也再一次激起了网友稍淡定的情绪。

李颖的原话是这样的:“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当被害人的本能反应变成了“不要脸”,我们无法解释“天之骄子”怎么了,是素质教育对学生人格教育的缺失还是家庭教育的失败?

很难想象“我也捅”的残忍话语出现的前提竟然是———“当时受害人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如果一个个体不能为自身的错误承担责任,相反把问题推到受害者身上,甚至用侮辱性话语和让生命消失的方式来避免责任的担当时,带给社会的恐怕就不仅仅是震惊了吧?难怪教育学专家张敏强认为“太糟糕了,太可怕了”,“李颖发出这样的言论,是中国教育最危险的信号。”

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的话语让我们再次见识了不少年轻人对自身生命的漠视、对他人生命的轻视、对异类生命的摧残的严重倾向,也提醒我们应重视生命教育。

撞倒行人后连刺8刀致其死亡

2010年10月20日,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26岁女工张妙,和驾驶红色克鲁兹轿车回家的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在西安市长安区翰林路中段相遇。药家鑫边开车边换光碟,撞伤了骑电动车的张妙。车祸发生后,药家鑫害怕被张妙记下车牌号,索性从随身背包中拿出刀来,向张妙捅了八刀,致命的一刀刺中心脏。

在对张妙行凶之后,药家鑫驾车逃逸,又再次撞倒两人,所幸并无大碍,并最终被拦了下来。药家鑫的疯狂让全社会迅速聚焦到这个有些文弱的年轻人身上。而人们惊奇地发现,他是一位来自西安音乐学院的在校大三学生,并且在老师和同学眼中中规中矩,内向平和,从来没有做过违反校规校纪的事。

“压力特别大,经常想自杀”

3月23日,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在西安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判决,而是择日宣判,给药家鑫的命运走向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间。

药家鑫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个外表很温和,而且是一个平静的孩子。

药家鑫在庭审上说:“从小到大,我生活几乎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妈妈陪我练琴,小的时候每周练琴,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或者拿皮带抽我。妈妈为了不让我以学习压力作业多为借口,就回到家先弹琴,弹完琴才能写作业,我害怕作业写不完,小学课间除了上厕所都不会离开座位,我就一直在赶着写家庭作业。

上了初中,学习下降了,成绩不好,爸爸很着急,爸爸转业以后就没有再找工作,他学我的数理化,然后给我辅导。有一段时间,爸爸看我的成绩不好,没有努力学,把我关在地下室里面,除了吃饭能上楼以外,其他时间都在地下室里待着。

我觉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压力特别大,我经常想自杀。上了大学以后,我慢慢理解爸妈是特别爱我的,他们虽然严厉,但是希望我好。我上了大学,我想让他们为我骄傲,我在课余时间就会教孩子弹琴。

大二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空闲时间),除了学习以外,练琴的时间都在教孩子,就是每个地方教,这个教完教那个,每天晚上经常都是快11点才回到家,周六周日也在外面,寒暑假也在外面上课。

我大二的时候,学习压力也大,然后教孩子学琴也比较累一些。”

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上,却见不到这个22岁哭泣男孩的父母。

据邻居介绍,药家鑫的父母曾在工厂工作,母亲已经退休,父亲曾是厂里的一位干部,但是前些年已经离职自谋职业,具体做什么他们也不清楚。

邻居说,他们也是看到媒体报道后才知道这家孩子出事了。而事发之前,邻居有关药家鑫的最新信息就是,两个多月之前,这个小伙子开上了家长给他买的新车。

邻居们说,虽然他们为儿子买了车,但是那辆家庭轿车也不过十三四万元,并且这也是药家鑫家的第一辆车。父母对儿女好,他如果有这个能力,是一种风尚,好象大家都有个汽车,那给儿子买个汽车,这没什么奇怪的。

专家:他心理的发展缺失了很多东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在谈到药家鑫一案时说,我觉得他是受过一个良好的音乐教育的人。因为我们常常说,音乐可以熏陶人的这种情操。但是这个事恰恰发生在一个喜欢音乐,而且钢琴已经达到很高水准的这样一个大学生身上。所以我觉得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作为一个大学生,他能进入到这个层面的话,很多人的认知,应该说他心理已经达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水准,他能够知道一个事情的轻重。

他的家庭非常普通,也就是说爸爸妈妈真的是在靠自己的那点工薪钱去养大他。而且我们知道一个家里有一个孩子练琴的话,他付出的费用是非常高的。所以看他的家庭情况来看,也没有积蓄多少。我想可能爸爸妈妈也从心里非常爱这个儿子,所以当他大学之后,想他去做家教很辛苦,给他买了这辆车。我认为从他这个背景来看,他没有什么我们所说的一些“官二代”、“富二代”的骄横,我认为他不是这个问题。

但是当这个事情发生的时候,人们最开始不能理解,他本来是一个很轻的事情,为什么却做出了这么一个结果。所以我觉得这里面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觉得就是药家鑫在成长过程当中,他心理的发展过程缺失了很多的东西。从目前来看,我认为缺失的很重要一点是他的观念。我们常常说一个人做与不做就在一念之差,就有一个问题了,这个念是什么?念我们常常说是人的心理当中的心理的制动的东西,什么叫制动?比如车要开起来,必须要有刹车,如果没有刹车,这个车开起来是非常危险的。心理也一样,当你有需要,你有欲望,你有很多努力的时候,哪些事情该停,这个停与不停取决于什么?一个,除了你的能力不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观念。

孩子在成长过程当中,我在以往的教学当中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心理抚养。心理抚养是什么意思?现在很多孩子,可能我们给他一个很好的家庭物质条件,让他受到一个良好的教育。整个这个过程你觉得已经塑造了一个有能力,能够自食其力,而且能够很有修养、很有礼仪的人。但是他中间会有一些心理上的缺失,心理缺失来自于哪?比如说情感上的叫亲子陪伴,这个陪伴和不陪伴,对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要给孩子这种底线,什么事是绝对不能做的。

关于药家鑫案的量刑,李玫瑾认为,关于药家鑫是不是自首这个情节,有可能存在量刑上的一些差异。在刑法上,自首是一个很重要的减刑的、从轻的机会,也就是这么一个条件。我个人觉得这个案件现在还要考虑其他一些因素。一个就是他能不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因为我们在司法过程中,我们要考虑的是双方,而不是一方,所以他的态度,以及他现在所有的这些表现,包括他案后的自首,以及他家人的表现,可能在法庭上都会考虑。所以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杀药派”和“保药派”各执一词

据报道,在药家鑫案庭审现场,旁听人都收到了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就两个问题征求旁听人意见: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据称,“西安中院通过听取旁听公民对案件审理程序、量刑的意见,可以使合议庭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参考调查问卷结果,确保最终的判决更加公平公正。”但是,药家鑫的同学有近400人参加旁听,剩下的旁听名额全部给了受害人张妙的亲友,也只有100人左右。如果要讲公平,双方旁听人数的基本相当是最基本的前提。当然,不是说西安音乐学院的近400名同学会无一例外地支持药家鑫,但法庭应该预防这种结果。

在庭审中,为药家鑫行凶致死开脱的呼声很高。撞了人后怕“农村人很难缠”——— 理智地、目的明确的行凶,被说成是“激情杀人”,这些因素,很难不影响旁听者的立场。我们无从知道李颖是否参加了旁听,但是,哪怕没有参加旁听,以特殊时机校园里的特殊气氛,并不影响她从其他同学那里了解庭审现场的信息,从而作出自己的判断与表达。

好在,对药家鑫一案以及相关道德、法律问题,各种不同的观点、立场,都有表达的机会,有讨论的空间。真实与公开,是最好的解毒剂。道德观念的差异、立场的不同并不可怕,只要确保表达的真实,确保表达机会的公平,公众就能在讨论、争议中廓清认识。错误和正确,只有充分得到了表达,公平公正地得到了听取,才能得出真理。李颖可以错,法律错不得。

最近,新浪微博组织的关于药家鑫案的微访谈持续火热,网友也自然形成了“杀药派”和“保药派”两大阵营。值得关注的是,药家鑫案中死者张妙的亲友和代理人也首次在网上大规模露面,在论战中,他们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激情杀人”说。

观点1:凶残至极,他必须死

迟夙生(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对药家鑫不用加重处罚,刑法232条对他适用的条款首先就是死刑。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条,该条的表述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药家鑫的情况首选的应当为最高刑。

西安张显(“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受害人张妙亲属):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药家鑫就该享受此待遇,我们亲属不会放过这个杀人狂的!故意杀人有被判死缓的,但药家鑫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必须判死刑。判药家鑫死刑是法律的要求,作为道义上来讲,我们再穷也不愿要药家的钱,因为有血的钱不能要!

观点2:留他一命,或有社会价值

山东眼(网友):药案最主要的问题已经不是交通事故了,它是故意杀人,依法判死刑是可以的,也是合法的。我认为判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是合法判决,但从价值的层面讲,判药家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更好,就我本人而言,我更希望看到这一结果;我不敢期望通过本案就能在中国废除死刑,但我期望药家鑫能成为这个观念的受益者!

李和平(律师):我更倾向留药家鑫一命:1、不杀药,政府是公民授权建立,任何公民不会傻到授权政府杀自己,此观念树立对所有人有利;2、不杀药,废除死刑又多一个案例,或成先例;3、不杀药,赔偿到位,张妙之子有生路;4、不杀药,有利于养成宽恕民风;5、不杀药,给药一个自省的机会。

日前,李颖也在网上为这一段“言不由衷”的话而道歉,她这样写到:“我没有因为大家人肉我才开始道歉。从一开始知道事情的真相以后就开始道歉到现在。当时只是道听途说,听别人说受害人是碰瓷的,所以才会说那些个没有人性的话,真的请大家原谅!” (根据央视《新闻1+1》等整理)

我要是他,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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