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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撞母亲索赔复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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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撞女童小刘的母亲在法庭上应诉

孩子被撞母亲索赔复读费

法院判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等4600余元 复读费不支持

本报讯(记者洪雪)“孩子现在正复读,坐在教室里,他很自卑。”小刘的母亲激动地说道。八岁的小刘在行走时被杨先生所开的车撞伤,小刘的母亲代女儿将杨先生、车主杨女士及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索要赔偿。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刘的母亲孙女士诉称,事发时,女儿由东向西正常行走,被杨先生驾车撞伤,头部、背部受伤。小刘的家人为此支付医药费等共计7000余元。

小刘出事后,无奈只得降级一年,复读费为3000余元。

小刘的母亲认为,此事故给女儿带来了无尽的身心伤害,由于交通事故的影响,小刘降级复读一年,故起诉索赔医药费及复读费等共计10000余元。

杨先生的妻子作为代理人在庭上称,小刘出事故,家长有监护不力的责任。

对于赔偿部分,杨先生的妻子和女儿称愿意赔偿合理部分。

被告保险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进行缺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因杨先生负事故全责,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小刘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杨先生承担。

杨女士与杨先生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小刘医疗费1479.32元、交通费200元、护理费2000元、营养费1000元。

其主张的复读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摄/通讯员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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